第六章国际物流业务运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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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物流业务运作(三)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的构成及其作用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业务环节第三节海运货物运输的保险安排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的构成及其作用一、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特点(一)运输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运输(Transportation)就是“用设备和工具,将物品从一地点向另一地点运送的物流活动。其中包括集货、分配、搬运、中转、装入、卸下、分散等一系列操作”。(二)运输的特点1、运输不生产有形的产品2、运输业的产品既不能储备也不能调拨3、运输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大4、运输是具有一定垄断性的资本密集型产业5、运输是物流的主要功能要素之一6、运输可以创造“场所效用”7、运输是“第三个利润源”的主要源泉(三)国际货物运输的特点国际货物运输又可分为贸易物资运输和非贸易物资运输。①国际货物运输是中间环节很多的长途运输;②国际货物运输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③国际货物运输的时间性特别强;④国际货物运输的风险较大;⑤国际货物运输涉及国际关系问题。二、国际货物运输的构成国际货物运输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国际运输的关系方、国际运输工具和国际运输方式。(一)国际货物运输的关系方承运人;货主;运输代理人;(二)国际货物运输工具包装工具;集装工具;运输工具;装卸搬运工具。(三)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国际物流对运输方式的选择,要考虑以下因素:①运输成本;②运行速度;③货物的特点及性质;④货物数量;⑤物流基础设施条件。三、国际货物运输的对象1、从货物形态的角度分类①包装货物②裸装货物③散装货物2、从货物性质的角度分类①普通货物②特殊货物3、从货物重量的角度分类按照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比例的大小,分为重量货物和体积货物两种。4、从货运量大小的角度分类①大宗货物②件杂货物③长大笨重货物四、国际货物运输在国际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1.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2.国际货物运输能够促进国际物流的发展3.国际运输是国际物流“第三利润”的主要源泉短时储存物品移动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业务环节国际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会遇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从而造成损失并产生费用。为转嫁这些损失及费用,货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交付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货物遭遇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而受到损失时,按保险金额及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它属于财产保险的范围。保险是一种补偿损失的风险管理方法。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行为。国际保险是国际物流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国际保险中的误区保险领域的情况非常复杂许多风险被人们误解国际贸易术语或多或少有些误导承运商愿意提供范围相当狭窄的保险海难在海上运输常常遭受巨大的风险,而基于陆地的习惯于用卡车或者火车将货物运输给国内客户的出口商对于这些风险知之甚少。然而据保守估计,每个月全球的海难就约有300起,每个月都会发生火灾、触礁或者翻船等事故,而几乎每起海难均涉及海运货物的损失。我国近海由灾害性海浪引起的海难每年平均有70次,经济损失每年约1亿多元(仅指我国),死亡约500余人。货物损失的原因:1货物搬运2水渍损失3货物落海4投弃5火灾6沉船7搁浅8偷窃9海盗10其他风险碰撞、污染、偷渡、战争、罢工等等风险的概念和特征广义:风险就是不确定性。1、概念:从保险的角度,风险是指客观存在的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2、风险的特征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可保利益及作用(一)风险、可保风险与可保利益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性质划分:(1)纯风险:purerisks指一种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机会的不确定状态。(2)投机性风险:speculativerisks指一种既存在损失可能,也存在获利可能性的不确定状态。2、按风险是否可以保险分可保风险不可保风险可保风险:insurablerisks(1)必须是纯风险,而不是投机性风险(2)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3)存在大量的、相似的保险标的(4)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5)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6)损失必须是严重的3、按风险损害对象划分(1)人身风险:personalrisks(2)财产风险:propertyrisks(3)责任风险:liabilityrisks(4)信用风险:liabilityrisks4、按风险产生的根源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5、按风险存在的形态划分静态风险动态风险6、按风险影响的对象划分基本风险特定风险7、按投资人对风险资产定价的不同角度分可分散风险不可分散风险海上货物运输的可保风险自然灾害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流冰、暴风雨等意外事故意外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失踪、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失火、爆炸等(都与船舶相关)一般外来风险因偷窃、雨淋、短量、沾污、渗漏、破碎、串味、受潮、锈损、钩损等原因引起的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因战争、罢工暴动、交货不到、拒绝收货等原因引起的风险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特殊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海上风险海上风险(PerilsofSea)也称海难,这是保险业的专门术语,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范围。它一方面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指发生在海上的一切风险;另一方面又不局限于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风险,与海运相连的包括陆上、内河、驳船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也包含在内,如洪水、地震、船舶与码头或驳船碰撞等。1.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ies)2.意外事故(FortuitousAccidents)外来风险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一般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货物运输中所指的外来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事先难以预料的,而不是必然发生的。1.一般外来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可保利益可保利益又叫保险利益,是指对保险标的物所具有的利益。只有具有真正利益的人才有权力对标的物进行保险。(二)损失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全部损失(TotalLoss),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全部损失。按损失的情况不同,全部损失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1.实际全损。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又称绝对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全部灭失或等同于全部灭失,如货物完全变质或货物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主要有四种情况:完全灭失;失去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货物丧失无法挽回;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2.推定全损。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投保金额予以全部赔偿。但残损的货物,必须交由保险人处理。这种做法,称为“委付”。①保险标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或者是为了避免实际全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的价值。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需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③保险标的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④保险标的受损后,修理费用已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委付(Abandonment)汽车运往销售地销售,每辆售价为10000美元。途中船舶遇险,导致货物遭受严重损失。如要修复汽车,所需修理费用,再加上继续运往目的地费用,每辆车将超过10000美元。此时,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予以全部赔偿,并将残损汽车交保险公司处理。案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________。案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_______。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部分损失部分损失(PartialLoss)是指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上述全部损失的程度。按损失产生的原因不同,部分损失又可分为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两种。1.共同海损。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G.A.)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的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如抛货)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如雇用拖轮拖拉搁浅的船舶)。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存在,且风险是不可避免地发生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第二,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危及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的,采取的措施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若是仅为维护船舶一方或货物一方的利益而采取措施所造成的损失,则不能视为共同海损。第三,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行为所致,其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且作出的牺牲和支出的费用是有效果的。第四,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结果,即损失是由解除危险的措施造成的,而不是由风险本身造成的。共同海损分摊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方和运费方。共同海损的分摊有两个原则: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2.单独海损。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P.A.)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而这部分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它只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并不涉及其他方;同时仅指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A。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单独海损则是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B。损失的构成不同;共同海损的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单独海损只包括货物本身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C。损失的承担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按照获救价值的比例分摊,单独海损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在一航程中,船舶不慎搁浅,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货。A货主的10万美元的钢材全部被抛入海里,船舶便起浮并可继续航行。请问A货主遭受的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三)海上费用海上风险不仅会造成海运货物的损失,还会产生费用方面的损失,即为抢救受损货物,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形成费用,这部分费用就是海上费用,它一般也是由保险人支付,海上费用包括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1.施救费用(SueandLabourExpenses)。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遇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或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货物损失,采取各种抢救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2.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并获成功,由被救方付给救助方的一种报酬。救助费用一般都可列为共同海损的费用项目,因为通常它是在船、货各方遭遇共同危难的情况下,为了共同安全由其他船舶前来救助而支出的费用。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的区别一、行为实施主体的区别。自救-他救。二、保险人保险赔偿原则的区别。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赔偿金额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三、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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