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考核与评价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上档次,特制定如下考核与评价制度。一、党员考核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按照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的要求,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党员队伍管理,着力构建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为党组织注入勃勃生机,通过加强对党员的考核,使全体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党员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3.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三、党员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内容(一)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1.政治品德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讲政治的要求植根于灵魂深处,自觉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2.党性观念足。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积极参加党支部举行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运用到农村牧区工作的实践中,将理想信念体现到农村牧区工作的动力中,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3.纪律意识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中无“庸懒散浮拖”等不良风气。4.品行修养好。能把“德行”贯穿做人做事始终,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坚持“两个务必”,自觉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准则,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式问题的发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5.服务意识高。坚持“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时刻掌握基层和农牧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以服务人民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要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不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服务基层和群众,提高服务效率,高效细致,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6.业务技能精。坚守岗位,熟练掌握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刻苦钻研业务,带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岗位练兵等培训活动,事事做表率、争先锋,工作效率高、质量好、作风实、成效佳,办事零差错、零投诉,基层和群众评价好。7.责任意识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对定下来的事情,紧盯不放、善始善终,遇到困难不退宿、遇到矛盾不回避,主动作为,积极创新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二)不合格党员的负面清单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拥护党的纲领,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重大国内工作部署态度消极,妄议中央和自治区、盟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在媒体、网络等平台肆意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怀疑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推崇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甚至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3.宗旨意识不牢。高居群众之上,主仆关系错位,服务意识差,换位思考不够,办事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假公济私,追名逐利,让群众来回跑路,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劝告、不制止。4.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无故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旷工,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不服从党组织管理,恶意顶撞,给农工部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5.道德行为不端。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于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团结集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排斥打击报复他人,破坏党群关系。6.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拈轻怕重,主动性不够,不愿钻研业务,对政策一知半解,服务能力不足、质量不高、细节不周到,综合考核长期落后,甚至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四、党员考核与评价的方法及步骤(一)党员考评的总方法1.党员考评由党支部负责进行,每年测评一次。2.考评采取定性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二)党员考评的基本步骤评价考核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相对集中。评价考核的实施步骤通常为:1.学习教育阶段。评价考核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2.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5.表彰、处理阶段。经过评价考核,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支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考察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表现突出的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考评结果在评优选模和年度考评中,党员考评成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党支部对考评成绩居前的党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每年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建立党员考评档案,考评结果存档作为今后党员任用的重要依据。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两次(含两次)以上不合格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