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轻度智残儿童随班就读现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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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轻度智残儿童随班就读现状的研究作者:靳颖指导老师:张柏龄摘要:随班就读是我国特殊教育的一种主体形式,是我国为解决残疾儿童入学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教育政策。自1987年开始试行以来,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在轻度智残儿童义务教育的推广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并对他们融入社会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同时,在随班就读的质量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回顾了随班就读的简短历史,叙述了随班就读的意义和成效,并对我国现阶段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在随班就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关键词:智残儿童;随班就读;现状2010年3月我国的“两会”在北京隆重召开。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提出拟订特殊教育法的建议,夏之宁代表更是连续四年提出加快制定《特殊教育法》的议案,希望政府可以对特教学校建设投入更多,让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全方位的保障。受教育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特殊教育与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的水平。尽管这些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特殊教育仍然是教育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缺口。“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铿锵有力的话语无疑是鼓舞人心的,让我们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充满期待。一、本文涉及的相关概念1、智力残疾的概念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所显示出的适应性行为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明显衰退。智力残疾儿童指精神发育不完全,智力显著低于正常儿童的儿童。按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可分为一级智力残疾、二级智力残疾、三级智力残疾和四级智力残疾。四级智力残疾即轻度智力残疾,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殊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轻度智残儿童属于随班就读的对象。2、随班就读的概念随班就读一词的正式提出最早见于1988年公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第42条:“坚持多种形式办学。办好现有的盲、聋和弱智学校,新建一批特教学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普通学校和幼儿园附设特教班,及普通班中吸收肢残、轻度弱智、弱视和重听(含经过听力语言训练达三级康复标准的聋童)等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但专业人士发现,很难对随班就读进行准确的定义,相关的法规也没有对其进行详细的规范,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地多种多样的随班就读办法与策略更使随班就读趋于多元化。被研究者普遍认同的随班就读是指,将残疾儿童安排进普通学校,使其与普通儿童在同一个班级一起接受教育的一种教育安置形式。20世纪初期,随着义务教育向深层次发展,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开始被安置在专门的特殊教育机构生活学习。后来,人们意识到,把他们与普通儿童和社会隔离开不利于他们的身心正常发育,不利于他们回归社会。于是,产生随班就读的形式,它可使残疾儿童与普通正常儿童一起生活、学习,从而创造一个良好的更加接近正常社会的环境,避免在专门的教育机构中所造成的隔离。3、儿童的概念及划分儿童,《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给出的定义是:较幼小的未成年人。我国儿童年龄划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4年3月31日《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婴儿、幼儿、儿童的年龄划分进行了明确。应以不满一岁的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由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划分方式,本文研究的即是此年龄段的儿童。主要针对的是轻度智残儿童的小学教育。二、随班就读的历史背景和意义1、我国随班就读的历史背景上个世纪,一些发达国家在特殊教育发展的许多方面都基本摸索到了适合他们国情的特殊教育发展对策,如“正常化”、“一体化”、“回归主流”等特殊教育形式和观点。我们从中得到启发,在20世纪50年代,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这种教育形式开始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存在。但随班就读这种形式正式为我国政府所倡导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事。1987年“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在华东、华北和东北的部分农村地区发展了“让视障儿童在本村就近进入小学随班就读”的教改试点工作,我国的随班就读就此展开。自1987年开始,中国政府在全国的15个县、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随班就读的实验研究,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儿童“回归主流”之路。1988年,教育部门根据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针和多年教育实践的经验提出,“坚持多种形式办学,逐步形成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进行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新格局。”自1990年起,国家教委又先后五次召开了全国性的随班就读工作现场会或研讨会,研讨实验中的问题,推广实验成果,这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随班就读开始走向成熟。1994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办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提出“全纳学校”概念及五大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应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同年七月,我国总结了几年来随班就读工作的经验,印发了《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试行办法》,进一步推动了随班就读的发展,1994年公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和1996年中国公布的《残疾人保障法》为随班就读教育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将残疾儿童入学情况纳入了“普九”验收工作,产生的作用是巨大的。进入21世纪,我国政府在大多数残疾儿童已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在创造条件让更多残疾儿童入学的同时,强调要让他们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不仅要让残疾儿童进入学校,而且还要留得住,学得好。为此,教育部在2002年12月中旬召开了“全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经验研讨会”,并颁布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办法,规范随班就读工作行为,从而保证随班就读的质量。2、开展随班就读的意义按照规定,30万以上人口的县都要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但在2006年还有统计显示,我国尚有近500个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还没有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400多个县市分布在中西部。同时,全国开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也并不太多,特殊教育教师的数量远不能满足需要。残疾儿童他们作为社会大家庭的成员,有权利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然而,很明显我们现有特殊学校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可能满足数量巨大的残疾儿童入学需求。国家的财力、物力又不允许大量新建、扩建特殊教育学校。这样普通教育机构就必须招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学,随班就读。否则,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就不能得到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就成了空话。特殊儿童和正常儿童一样,最终必然会走入社会。相对隔离的、封闭的、适合残疾儿童特殊需要的特殊学校,使特殊儿童在接受特殊教育的同时远离了社会,这些儿童走出特殊学校后首先遇到的是社会适应问题,特殊学校为照顾特殊儿童的需要而设制的工具等在公共场所并不多见,这种适应不良即是特殊学校这种相对封闭隔离的教育环境所不能解决的,而这恰恰是随班就读所能解决的问题。它利用普通学校现有的条件,开展特殊教育,使特殊需要儿童就近入学,解决了特殊需要儿童入学难的问题。而且,这种办学形式投资少、见效快、符合我国国情。三、我国轻度智残儿童随班就读的现状2009年5月17日是我国第十九个“助残日”,去年的主题是“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自助残日展开以来,全社会将目光聚集到了残疾儿童教育。据2006年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各类残疾人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6.34%。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其中智力残疾儿童76万人,占各类残疾儿童的64.86%,学龄残疾儿童中,63.19%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自随班就读在我国开展以来,不仅有效地提高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更促进了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发展和社会融合,但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1994年8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特殊教育的有序发展,但由于它本身存在着内容模糊性、低实用性、低强制性等不足,导致了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特殊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以下是对我国智残儿童随班就读的成效和所遇问题的研究。1、我国智残儿童随班就读取得的成效在我国,随班就读的对象是指所有可以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我国目前主要针对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智力残疾,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包括中度)这三类儿童少年为教育对象,当然,大量学习障碍、言语和语言障碍、肢体残疾等类的学生,他们一直是在普通学校学习的。这其中,智残儿童的随班就读是最受关注的,不仅是由于智残儿童是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中数量最多的,也有原因是对智残儿童的教育是最困难的,他们在智力上存在缺陷,而教育又常常是以发展智力为主要目标。尽管如此,智残儿童的随班就读还是取得以下成效。(1)实施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加快了特殊教育发展的步伐,促进了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普及在适龄特殊儿童中,智力残疾儿童占70%左右,其中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智力残疾儿童又占整个智残儿童的70%以上,根据我国经济文化、教育实际及广大农村居住分散的特点,这些儿童的教育不可能完全靠着等建特殊学校和办特教班解决,因此,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多种形式办学,才是使智力残疾教育迅速普及的唯一出路。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每个中国公民有权利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而利用普通中、小学的教育资源,把为数不少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分散编排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既节省开支,又能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目前,随班就读已经超过了特殊教育的界限,成为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大量的智力残疾儿童走进学校随班就读大大加快了特殊教育的发展步伐,又使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也是我国随班就读取得的最大成绩。(2)实施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避免了专门教育机构所造成的隔离,促进了智力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首先,智力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可以消除那些加在他们身上的如“笨”“傻”等不尊重的标签,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这样他们在隔离环境(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班)中的那种压迫感和受辱感就会随之消失。其次,智力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比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班就读,前者可以使他们在更大程度上和普通儿童一道学习和生活,有更多机会从普通儿童那里学习生活经验和社会交往能力,从而可以使他们尽快尽早地适应普通社会生活,回到普通社会中来,反之,如果将智力残疾儿童放到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班就读,就会妨碍他们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不利于他们回归社会,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发展。2、轻度智残儿童在随班就读中存在的问题自从在全国各地学校广泛地开展了各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以来,历经了二十余年的发展,随班就读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随班混读”、“随班就坐”的现象。虽然与最开始实行相比,已有很多符合要求的智力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进行随班就读,但其教学质量令人堪忧。以下是针对轻度智残儿童在随班就读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的研究,同时也加入了笔者的一些看法。(1)各方面对智残儿童随班就读的态度不够积极随班就读在实施以来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人们对智残儿童和随班就读的态度是影响智残儿童个体发展和随班就读效果的重要因素。①普小教师方面:在我国,普小教师对随班就读的态度的研究是最多,也是最完整的。当残疾儿童回归主流时,普通教师作为随班就读最重要的执行者,担负着极其重要的任务。一般而言,教师更容易接纳有生理障碍的儿童。如盲、聋、肢残儿童。而对智残儿童往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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