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监理招标使用说明一、《标准文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位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空格后以括号标示的选择性内容,也由招标人根据提示内容填写;无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项目情况填写的内容外,其他内容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招标人确需增加的内容或因《标准文本》内容与相关规定不吻合,对其进行修改的内容列在“招标文件条款修改表”中,并同时在招标文件的相应位置表述。二、招标人应按照《标准文本》中“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三、《标准文本》第二章至第七章的有关要求: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对投标人提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投标人不提供相应的资料。招标人未作要求,但投标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废标依据。2、关于标记和签署等:要求标记和签署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标记和签署。如重复标记、选项签署时同时签署、重复编页、跳页、空白页、夹白纸、算术计算错误、提交相同文件份数超过规定数量等未在废标条款内的错误,不作废标依据,但可作细微偏差扣分。3、关于财务状况:(1)提供近壹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2)财务指标数可在企业上一年度流动资产合计、企业上一年度固定资产合计、企业上一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企业上一年度负债(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合计、企业上一年度主营收入(建筑和安装业务收入)项目中选取设定。大于或等于所设定指标数的为满足财务要求。(3)银行资金证明指投标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当前账户余额的证明。当前指从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至截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的时间段。设定当前账户余额数的,账户余额数下限值不小于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投标人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为有效账户余额。四、《标准文本》第七章“评标标准”中技术标评审标准、细化分值、评分子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及要求确定,但子项目不宜划分过细。《标准文本》已确定的评分项目、分值和权重,招标人不得修改或调整。2目录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二章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第三章投标人………………………………………………………………()第四章投标文件……………………………………………………………()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第六章废标条款…………………………………………………………....()第七章评标标准…………………………………………………………....()第八章合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3招标公告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二次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余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余发改复【2016】1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余庆县兴余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及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及范围2.1余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共分为1个标段。现决定对该工程的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各投标人可就该工程提出申请。2.2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监理;对工程施工、工程资料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为招标人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监理工作结束时,向招标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条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5.2下载招标文件需支付费用5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46.2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和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网址)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余庆县兴余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杨飞联系电话:0851-2471438招标代理公司: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熊静联系电话:0851-28976007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0851-289119572016年月日*重要说明: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3、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获取。4、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补充文件等所有附加文件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会员系统提供下载,禁止另行收费出售、禁止会员系统下载以外的其他方式领取。5、澄清、修改文件在会员系统发布,不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会员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任何环节无需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本单位信息。5序言: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经余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复【2016】150号(项目审批部门名称)立项批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在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办理了招标备案,备案主管部门电话:24621911。本招标文件为招标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基础上择优选择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一章基本情况1.招标人1.1名称:余庆县兴余创业有限责任公司1.2地址:遵义市余庆县1.3联系人:杨飞1.4联系电话:0851-24714382.招标代理机构2.1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2.2资格证书编号:F150000666-4/12.3入黔备案登记号(省外招标代理机构):2012-0072.4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星园2栋2单元5楼2号2.5联系人:熊静2.6联系电话:0851-289760073.招标工程项目情况3.1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一期建设项目3.2建设地点:余庆县白泥镇3.3建设规模:占地35亩,建厂房120000平方米及道路,绿化、亮化、水电、给排水等附属6设施;3.4工程投资:总投资约8000万元,建安费约6000万元。3.5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及自筹,已落实。第二章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招标范围及内容6.1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6.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7.质量标准和监理服务期7.1工程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7.2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8.踏勘现场8.1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现场踏勘。9.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10.1招标文件的澄清10.1.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预备会上(如召开)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天(日历天)前在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在)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澄清内容后。10.1.3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10.2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0.2.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投标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10.2.2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0.2.3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11.计价依据和评标办法1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编制监理服务费上、下限值和投标人编制监理服务费报价的计价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11.2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11.3其余相关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商议812.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13.联合体: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第三章投标人14.投标人资格14.1投标人资质(资格)的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条件。14.2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14.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被省级或招标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14.4财务状况(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