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作施工合同甲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重庆鑫盾实业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与甲方进行施工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书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2工程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1.3工程承包范围:基础设施建设1.4合作模式:甲方与乙方组成联合投标体,承接工程后由乙方独立运作本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总工程额一定的管理费(5亿以上0.5%;1亿以上1.0%;1亿以下1.5%)。1.5工程质量:参照国家和重庆市工程质量规定要求标准。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以施工完成后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为准。第2条项目管理中双方义务和责任2.1甲方有义务派员与乙方共同筹建招标体进行本项工程的前期投标,并依据投标规定提供工程所需的所有证照、资质手续和其他资料等;并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钱月明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本合同履行;乙方设置项目部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管理;由重庆鑫盾实业有限公司的帐户为结算账户,负责工程款的收取和存入。2.3有义务提供本项目施工和结算过程中涉及甲方的所有证照、资质手续和其他资料等。并协助乙方完成合同的签订和工程结算的办理。2.4甲方按照实际的产值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费,解缴方式依据月度总包方实际的工程拨款额在次月的5号前一次支付给甲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施工税费由乙方按财税政策规定缴纳并将完税凭证及时提供给甲方。2.5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工作。2.6乙方指派杨亚飞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施工组织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文明施工及安全保障措施。2.7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2.8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2.9乙方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维护好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协调处理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其他协作单位的关系。并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和结算。第3条违约责任3.1在本项目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视为违约,协商解决。第4条争议或纠纷处理4.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4.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调解决,双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第5条附则5.1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5.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日期:合同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