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的运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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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能力验证运作要求——ISO/IEC指南43北京,2007.1.11•确定计划方案确认参加实验室样品制备稳定性检验分发样品寄发参加指导书回收、分析、处理数据,确定结论向实验室发布中期报告受理实验室的申辩制定、公布最终报告结束制定、实施纠正措施核查实验室的整改情况具体的要求是遵守:ISO/IEC指南43.1-1997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一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该国际指南规定了如何实施和运作能力验证计划的要求该指南强调的内容:•a)如何区别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间比对和用于其他目的的实验室间比对;•b)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c)实验室认可机构选择和使用能力验证计划(43.2)。•附录A:对能力验证计划数据的处理提供了统计上的指导•附录B:并为编制能力验证计划运作文件(质量手册)提供指导。前言•能力验证的目的:即为确定实验室的检测或测量能力而进行的实验室间比对。•为实验室提供了一个评估和证明其出具数据可靠性的客观手段。•大部分能力验证计划都具有对两个或多个实验室的检测和测量结果进行比对的共同特点。•是通过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外部措施来补充实验室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方法。•也补充了由技术专家进行现场实验室评审的技术(现场评审被实验室认可机构经常采用)。目录•3定义•4能力验证的类型•5组织和设计•6运作和报告•7保密/道德考虑•附录•A处理能力验证数据的统计方法举例•B能力验证计划的质量管理1.范围•给出了组织比对需要考虑的基本原则,并且描述了在组织和运作能力验证计划中应考虑的因素。•在运作能力验证计划时,遵守技术要求、统计程序(见附录A中的例子)、质量管理(见附录B中的指南)的原则是十分必要的。•不包含通过分发有证标准物质或其他已经很好表征的样品,去评定单一实验室的能力3.定义•(略)4能力验证的类型•4.1大部分能力验证具有共同的特征,即将一个实验室所得的结果与其他一个或多个实验室所得的结果进行比对。•4.2测量比对计划–被测或被校物品是按顺序从一个参加实验室传送到下一个实验室;–指定值由某个参考实验室提供,该实验室可能是国家有关测量的最高权威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收回被测物品进行期间的校核;•关键是被测物品的稳定性;•严格监控传送和各参加者许可的测量时间;•在实施过程中需向实验室反馈中期报告;•各个测量结果要与参考实验室确定的参考值相比较。应考虑各参加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4.3实验室间检测计划•从材料源中随机抽取次级样品,同时分发给参加检测的实验室共同进行检测;•将实验室结果返回协调机构与指定值比对,以表明各个实验室和整体组的性能。•提供给参加者的整批被测物品必须充分均匀,识别出的极端结果不能归因于被测物品有显著变异。(见5.6.2和附录A中A4)。•常使用“分割水平”设计,用于估算实验室在某个特定的被测量水平的精密性。4.5定性计划•某些计划为评价实验室表征特定实物的能力而设计的(例如识别石棉的类型、特定病原有机体等等)。•这类计划,可能包含计划协调者专门制备外加目标组分的被测物品。因此,在性质上这些计划是“定性”的,它们不需要多个实验室的参与或通过实验室间比对来评价一个实验室的检测能力。5.组织和设计要求•由技术专家、统计学专家以及一名计划协调者一起设计方案;(5.1.1)–协调者:负责协调能力验证计划运作中所有活动的组织(或人员)3.13•方案中应有足够的信息并形成文件。(5.1.2)•人员应具备足够资格和经验。这些资格和经验包括适当的技术技能、统计技能和管理技能。(5.2.1)•需要有熟悉方法和程序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予以指导。协调者可能需要组成顾问小组。5.2.2,5.2.3人员要求•足够的技术、统计和管理资格和经验;•可组成顾问小组提供以下帮助:–策划、执行、分析、报告和效果评价;–评价有其他机构组织的计划;–评价结果;–向实验室评价机构提供建议;–向有问题的实验室提供建议;–解决计划中的争议。5.3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绘图软件;•确保输入所有必要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提供及时和有效的结果;•执行校核数据输入的程序;•所有的软件都应予验证、支持和备份。数据文件的存储和安全应受控。5.4统计设计•应有制定成文件的统计模式和数据分析,并由理论依据(见附件A)5.4.1•应仔细考虑关键要素及其相互影响。5.4.2•在没有成熟的统计技术可应用时,某些情况下可能有必要组织一次先导性实验室间比对(协作试验),检查统计技术的可靠性。5.4.35.5被测物品的制备•被测物品的制备可以外包,或由协调者承担。制备被测物品的组织应证明其具备制样能力5.5.1。•应考虑所有与被测物品有关的、可能影响实验室间比对完好性的条件,诸如均匀性、抽样、稳定性、在转运中可能的损坏及周围环境条件的影响(见5.6)等。5.5.2•被测物品在性质上通常应与参加实验室日常被测物品或材料相类似。5.5.3•被测物品数量取决于是否需要覆盖一定的范围。5.5.4•不应泄漏指定值。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检测之前可告知目标范围。5.5.5•可考虑制备额外数量的被测物品。在计划结束后可作为实验室的参考材料、质量控制材料或培训用品。5.5.65.6被测物品的管理•被测物品的抽取、随机化、运送、接收、识别、标签、储存和处置等程序应文件化。5.6.1•制备散料时,应保证散料的每一检测参数都充分均匀。协调者应制定用于建立被测物品均匀性的程序文件(见附录A中A4)。5.6.2•只要可能,在被测物品分发给参加实验室之前应作均匀性检验。均匀性程度应达到被测物品间的差异不会对参加者结果的评价产生显著影响。5.6.2•5.6.3协调者应提供确保整个能力验证实施过程中被测物品充分稳定,不会产生任何显著变化的证明。当需要评审不稳定被测量对象时,协调组织可能有必要规定完成检测的日期,以及任何要求的特定预检程序。•5.6.4协调者应考虑被测物品可能造成的危险,并采取适当措施,告知可能遭受潜在危险风险的任何有关方。5.7方法/程序的选择•参加者通常使用其日常使用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指定方法。5.7.1•在参加者自由选择所用的方法时,适当情况下,协调者应要求参加者提供他们所用方法的细节,以便利用参加者的结果进行比对,并对该方法进行评议。5.7.35.8能力验证计划的发展•使用新型样品或新方法、新程序时,对实验室的能力下结论时一定要谨慎。(见6.4.3)。6运作和报告•6.1协调和文件化协调者应负责保证计划按日程运作。所有的活动和程序都应文件化,这些文件可以被列入质量手册或由质量手册来补充。(见附录B)。6.2指导书•向参加实验室提供指导书。6.2.1•应详细阐述可能对所给被测物品或材料的检测产生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操作者、物品或材料的性质、设备状态、检测程序的选择和检测的日程。6.2.2•也可以提供对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记录和报告的具体指导(例如单位、有效数字的位数、报告格式、结果限期等)。6.2.3•应告知参加者如同日常检测那样来处理能力验证物品。6.2.46.3包装和运输•计划协调者应考虑包装和运输方法必须恰当,并能保护被测物品的稳定性和特性,在某些情况下,实验室自己也要负责运送物品。•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运输的法规。6.4数据的分析和记录•结果的输入和分析;用程序来校核数据输入、传送和随后统计分析的有效性(见5.3)。建议将数据表、计算机备份文件、打印结果和图件等按规定保存一定时期。6.4.1•数据分析应产生总计度量值、性能统计量以及与计划的统计模式和目标相一致的关联信息。利用离群值探测试验加以识别,然后剔除,或者最好利用稳健统计量,将极端结果对总计量的影响减至最小。附录A中包含有统计评价的概括性建议。6.4.2•计划协调者应有文件化的准则来处理对能力评价可能不适合的检测结果。例如,就能力验证的目的而言,当检测材料显示出不够充分均匀或稳定时,对被测量不予分级或计分。6.4.36.5能力验证报告•能力验证计划报告的内容根据具体计划的目的而变化,但应清晰和全面,并包含所有实验室结果分布的数据,以及各参加者能力的说明(见6.6)。6.5.1•能力验证计划报告应包括基本的信息,定期实施的项目可以简化。6.5.2、6.5.3•应尽量提供所有原始信息。6.5.4结果报告的内容(一)•实施或协调该计划的组织名称和地址;•参与计划设计和实施的人员姓名和单位;•报告的发布日期;•报告的编号和清晰的计划标识;•所用物品或材料的清晰说明,包括样品制备和均匀性检验的细节;•参加实验室代码和检测结果;结果报告的内容(二)•统计数据和总览,包括指定值和可接受结果的范围;•用于确定指定值的程序;•任何指定值的溯源性和不确定度的细节;•为其他参加实验室所用的检测方法/程序确定的指定值和总计统计量(如果有实验室使用不同的方法);结果报告的内容(三)•协调者和技术顾问对实验室能力的评论;•用于设计和实施计划的程序;•用于对数据作统计分析的程序;•适当时,提出解释统计分析的建议。6.6能力评价•合适的能力评价方法。6.6.1•专家评议。6.6.2•对特定计划,在期间或之后,可能有必要定期提供各种总结表。对持续进行的计划,这些表可包括各轮中每个实验室能力的最新总结。若有要求,对这样的总结可以做进一步分析并指出其明显趋向。6.6.3•有用于评审参加者能力的各种程序。6.6.4•不提倡以按能力列表排名的方式出具报告。对排名应当极其慎重。6.6.56.7与参加者的沟通•应向参加者提供有关参加能力验证计划的详尽信息。可通过信件、通讯和/或报告,结合定期的公开会议,与参加者进行后续联络。计划设计或运行中的任何改变都应立即通知参加者。6.7.1•如果参加者认为对他们在能力验证中的能力评价有误,他们应能向协调者提出。6.7.2•应鼓励实验室提供反馈,以便提高计划的水平。6.7.3•按43.2标准要求参加者采取纠正措施,应由相关的程序。6.7.47保密/道德考虑•7.1记录的保密性•通常,为各个参加者的身份保密是大多数计划的政策。参加者的身份仅为参与协调计划的极少数成员所知。这一点还应延伸到以后向显示不良能力的实验室提出补救性建议或措施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要求协调机构向某个特定管理部门报告参加实验室的不良能力,但在参加者同意参加该计划时应告之这种可能性。•一组参加者,出于改进工作而进行讨论和互相帮助的目的,可以选择在组内放弃保密性。7.2结果的串通和伪造•能力验证的目的主要是帮助参加者改善其能力,但在参加者中仍可能有一种倾向,即对其能力提供一个虚假的良好印象。例如发生串通,不提交真正独立的数据。假如实验室日常进行的是单次分析,但在能力验证中要报告的是样品的重复测量的平均值,或就一个特定计划进行的附加的重复试验,这时实验室也可以给出一个其能力的虚假印象。因此,在可行情况下,能力验证应设计为能确保尽可能少地出现串通和伪造行为。•加强参加实验室的责任感。附录A结果统计处理示例(略)给出了稳健统计的解释和能力验证计划统计中应用的统计量、统计方法的指南。附录B能力验证计划的质量管理•对能力验证实施者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能力验证计划应首先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CNAS可以提供一些技术文件。•CNAS采用ILACG1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着能力的指南》作为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PTP,ProviderofProficiencyTesting)的认可准则。ILACG1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能力的指南》该指南是指导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建立和运作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被CNAS用作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的认可准则。其内容中,管理要求来自于ISO/IEC17025,技术内容来自于ISO/IEC指南43。该文件经修订后将可能成为ISO/IEC17043,取代当前的ISO/IEC指南43:1997。目录节选•第二部分:管理体系要求2.1质量管理体系2.2组织和管理2.3文件控制2.4要求、投标书或合同的评审2.5合作方(分包方)的使用2.6服务和供给的采购2.7客户的反馈2.8不符合活动的控制2.9纠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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