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煤改气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TSGZB-201608-5招标人: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八月1总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分册、商务部分第二分册、资格审查文件第三分册、资信响应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部分第六部分评标办法1.前言2.评标依据3.评标机构4.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5.评标办法第七部分其他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保定市满城区煤改气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RTSGZB-201608-5)受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的委托,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保定市满城区煤改气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煤改气项目2、项目编号:RTSGZB-201608-5二、项目内容:根据城镇规划、燃气规划和设计要求,以管道输送的方式向用户供应燃气;由选择的供气企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满城区建城区内未进行煤改电的农村的供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及相关手续的报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标段划分:共分3个标段(按行政区域划分):一标段为郑家佐、李家佐、柳家佐、陶家佐四个村;二标段为北陵山村、南陵山村、长旺村三个村;三标段为:城东村、北庄村、眺山营、北马村、东马村、西马村六个村。服务期:201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燃气管道供货及安装工作,达到合格的供气条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2.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3.具备稳定气源供应证明;4.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稳定气源供应协议或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3、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联系方式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招标人地址:满城区中山路1号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何喜生0312-7071102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李玉刚0312-7510795电子邮箱:zb20120808@163.com4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2招标人: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招标人地址:满城区中山路1号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何喜生0312-707110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李玉刚0312-751079523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煤改气项目招标内容:根据城镇规划、燃气规划和设计要求,以管道输送的方式向用户供应燃气;由选择的供气企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满城区建城区内未进行煤改电的农村的供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及相关手续的报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201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燃气管道供货及安装工作,达到合格的供气条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相关要求34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2.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3.具备稳定气源供应证明;4.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54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59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并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6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二标段: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三标段: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城支行户名: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3050166710800000064-0003注:①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资金用途为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可简写)。②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后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1日前携本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到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财务股换取收据,标书中放收据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722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82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92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02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61128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2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3招标控制价:4000元/户。(包含中标后后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及相关手续报批等所有费用。)投标单所报每户投标报价须低于相应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144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标准按国家规定相关标准收取。7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招标、安装及相关服务的投标单位。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单位,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成立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2.4“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所需产品及安装等。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满城区乡镇用户的供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内容。2.6“评标委员会”系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项目说明3.1工程概况:满城区煤改气项目选择供气企业项目3.2资金来源:自筹。3.3招标范围:见前附表。投标人须就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护、运行、抢修抢险、验收、培训、售后服务、提供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级相关手续的报批等。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服务期要求:201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燃气管道供货及安装工作,达到合格的供气条件。3.4标段划分:详见投标须知。84.资格要求见前附表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现场考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予支付,投标文件均不退回。5.2中标投标单位另需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6.其他6.1验收分两步验收,第一步:由相关部门进行单项验收。第二步:单项验收完成后由招标单位和住建局组织相关镇、村及居民住户为单位对城镇煤改气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各区县验收情况随机进行抽查验收。6.2付款方式主管部门抽查验收通过后由供气企业按标准收费,且供气企业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七部分其它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包括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条件、规定格式、用户需求书、辅助资料等所作的要求和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或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拒绝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8.说明8.1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8.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应进行核对,如有遗漏应立即提出,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需澄清问题的电子版发至zb20120808@163.com。对于需要书面澄清的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以《补遗书》形式予以澄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日之前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补遗书》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补遗书》后,都应立即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1011.语言及计量11.1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11.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必备的条件和事项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12.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3投标人不得将本次招标项下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3.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