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组织运作过程中的能人现象罗家德等:[摘要]以在四川地震灾区收集的乡村社区案例为基础,并尝试比较中美两个行业协会组建历史的案例。研究发现,不同于西方的正式规则作用,中国的自组织过程是在社会关系特质下进行的,中国能人往往是一个既定社会网的中心人物,具有较强的政治精英色彩。在本土案例中,正式规则不足且均分法则经常取代公平法则;能人通常遵守人情与均分的平衡,一旦平衡打破,对能人的信任就会遭到破坏。但与西方的自组织过程一样,能人需要负担初期成本投入,后期可获得声誉回报。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本土自组织中的“人情困境”,即资源支配者接受资源请托者的人情请托时,假使他将资源进行有利于请托者的分配,就违背了公平法则,而且还可能遭受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社会非议甚至法律惩处。这是中国能人面临的最大挑战。[关键词]自组织能人人情均分汶川地震后,震区面临严峻的灾后重建问题。“清华大学可持续性乡村重建团队”自2008年7月至今驻扎灾区考察灾后重建中的自组织现象,以期总结由社会各方参与重建的模式,并推动本土自组织研究。文中所用中国资料,来自笔者2008年7月以来对汶川地震灾区的自组织情况调查,及2010年4月至8月对某家具协会的田野观察。关于西方行业协会运作的案例均来自二手资料,包括奥斯特罗姆对美国加州地下水保护协会的研究资料,①布朗宁等人对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ematech)发展史的研究资料。②一、问题的提出自组织是一个系统内部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这一过程形成的新治理模式,有别于建基在交易关系上的市场治理,以及建基在自上而下、来自外部权力关系的层级治理,是一种建立在包括情感性、认同性关系以及共同志业基础上的治理模式。因内部合作需要,人们协商出合作规范,形成自治理机制,从而维持系统长期秩序。社会资本理论中有关合作问题的解释模型认为,社会资本产生于自愿性社群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③这种社群被认为是推动公民之间合作的关键机制,并且提供了培养信任的框架。普特南在分析“社会资本何以支撑了好政府与经济进步的出现”时指出,社群网络培养了普遍化互惠惯例,密集的社会互动有利于协调和沟通,并向大众释放出某些个人值得信任的信息;此外,社会参与体现了过去协作的成功,也为未来的协作提供了文化模本。社会资本意味着建立和保持自愿性社群的能力,而健康的社群是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不可少的。④奥斯特罗姆通过研究如何让“公共池塘”由使用者自定规则进行管理,看到了在政府、市场之外自组织的力量。⑤建立在信任关系与协商基础上的自组织,被认为是迥异于层级(hierarchy)和市场的第三种治理机制。⑥社群网络不是市场与层级的混合或市场到层级的过渡类型,⑦而是以信任关系为核心的另一种治理机制。在奥斯特罗姆看来,这种基于一群人的自我组织带来的自治理模式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有效率的方式,能够直接体现合作群体的需求,并有效克服政府模式的低效率和市场模式的不公平。⑧自组织作为一种治理机制有两个特点:一是社群网络中成员的互动,牵涉成员的关系特征与关系运作,以及此过程中资源与权力的交换与互赖;二是自组织团体的网络结构,牵涉成员的组成、动员的过程、社会网的结构以及边界等。那么,是什么机制促成既有关系成员间互动的开展?动员过程、自组织网络的建立又会对促成关系的机制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以本土案例为基础考察中国自组织过程中的能人角色,并将本土经验与西方理论进行比较,阐释能人现象以解释自组织中动员力量的来源与作用机制:第一,能人的动员过程及其与被动员者间关系的特质;第二,能人与自组织的社会网结构特质;第三,能人与自组织规范的建立;第四,能人在分配、监督机制中的角色。二、关系、能人现象与自组织——本土案例的经验归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发展出具有现代自组织意义的合作社、产业协会或社会团体。其中的能人即“动员精英”,指能干的或在某方面才能出众的人。就农村而言,社会精英即村中的能人,其比普通村民拥有更多的知识、经验、声望或关系资源,是村内影响力比较大的成员。中国传统上是个能人治理的社会,常见的能人治理类型是乡土社会中的长老统治,费孝通称之为“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⑨这里的能人是家族或村庄中有辈分、德行、声望且谙熟当地社会规约的人。在中国这样一个关系社会中,自组织能否发生的关键不仅在于社区自身是否拥有基本的社会资本存量,也在于是否存在一个或若干个民间领袖或精英,这类精英出于社会地位、威望、荣耀或向大众负责的考虑行事,而不(仅仅)是为了追求(个人)物质利益。⑩他们能够有效地影响社区内其他成员的态度和行为,这也称为能人现象。在本土案例中,我们首先选取汶川震后柏杨村的村民自主重建、石屏村的回迁运动以及养牛合作社的建立作为乡村社区自组织的案例。(11)自然村原则上是一个内部情感性关系紧密的社区,行政村原则上是一个自治团体,村支书往往兼具自上而下的行政官员以及自下而上的社会能人的角色。柏杨村较小,全村是内部紧密的“竹根亲”,杨书记深嵌在内部关系网络之中。同时,建房行动不是来源于自上而下的指令,而是以村民自愿参加、共商协作的方式进行的。案例一:柏杨村是在汶川地震中受灾的一个羌族村落,辖两个村民小组共72户居民;地震中无人员伤亡,但90%的家庭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由于地处地质危险区域,需要集体搬迁到安全地带重建新村,第一村民小组的部分家庭愿意加入重建。在柏杨村书记杨舒明的召集和带领之下,村民们共同作出村民自愿加入、统一协作重建的决定。新村选址在河谷地带,采用轻钢架构技术,共计建成55户民房。截至2009年5月柏杨村接受的社会援助包括规划设计图、技术指导和55户民房免费钢架,其他工作由村民以换工互助方式共同承担完成,没有包工队的介入。案例二:沿山而居的石屏村辖6个村民小组,震后村庄形成山上山下“对峙”的阵势:山下板房安置区里住着受灾严重的第三、五、六组的村民,其中包括现任村支书张书记,这部分村民准备进行外迁式统建;山上原址住着房屋损坏较轻的第一、二、四组村民,以二组村民老郭为首的回迁派,不参加板房区的任何活动,也不关心村主任所传达的政策指令,震后不久在山上搭建临时住所,坚持在原址重建,并在地震之后争取到乡政府的两次拨款修复了通往山上的水电公路等基础设施。在这个村庄内,六组组长常平在震后开始思考如何在土地损毁的情况下解决村民的生计问题;凭借之前创业的经验,在对当地情况进行了详细考察和思考后,他决定动员村民集中利用村里所剩不多的土地资源,由全组24户合资创办黄牛养殖场。(一)能人为核心的自组织治理——社会角色与关系特质可将能人界定为政治能人、经济能人、社会能人。1.政治能人。20世纪初以来,国家政权的组织边界深入到村社一级。传统的长老、宗族等社会能人转变为占据体制位置进行行政控制的政治能人,包括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中的村党支部领导人的村支书,以及作为村民自治团体即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主任、妇女主任、会计等。柏杨村在整村重建动员中担任能人的是村党支部书记杨舒明。他从2002年开始担任村书记,震前曾经营小生意,震中杨书记与长子被倒塌的房屋砸成重伤,经县政府安排送至省城医院接受免费治疗。病愈后的杨书记卖掉私家车并购买了水泥分给建房的村民,决心带领村民搞好重建。在重建阶段,他以政治能人的身份进行柏杨村重建的自组织动员与治理。2.社会能人。有一些曾在体制内任职或有体制内资源的乡村精英型人物,如退休老干部,乡、县级以上干部的亲属等,通常在村内享有相当的威望与声誉,其构成新型的乡村社会能人。石屏村回迁自组织的发起人老郭现年62岁,曾是乡会计,在乡级机关单位供职30多年,目前与县乡领导仍有一定的联系。老郭的儿子和女婿均在乡政府担任公职。作为村中的老党员和乡政府的退休会计,他了解上级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办事程序,认识很多政府部门的官员,退休后仍具有较强的社会网络与政治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召集群众采取一致行动。作为二组的成员,他曾在地震前后两次带领组员换选组长;在回迁运动中以体制外社会能人的身份聚合小团体力量,并不断利用自有社会关系的存量,协助团体达成目标。3.经济能人。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逐渐涌现出大量的经济型精英人物,他们或是善于经营的个体户,或是由企事业机关单位离职返乡创业的老职工及退伍老兵等,年龄多集中在35—55岁,通常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开阔的眼界、相对超前的经济意识和高收入,从事过多种工作、有多种收入来源。石屏村老郭的侄子六组组长常平有经营头脑、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是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创业型企业家。面对震后自家经营受损、村中耕地被毁、村民生计困难的状况,他认识到集体合作的必要性,有志于组织村民小组成员集中资金和土地投建养殖场,组织合作社发展规模养殖业。在内部成员资源共享的同时,常平组长利用个人关系逐一从其他村民手中租到建场所必需的土地,并积极争取外部的认可和帮助,以弥补成员及资金不足的缺陷,构建了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费孝通、黄光国、(12)翟学伟(13)等人的研究指出,组织化(或合作)的社会基础在于中国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血缘和地缘的高度结合加上姻亲关系,使得农民在宗族、村庄等小群体内部有着密集的社会关联、高度的信任和强烈的认同感。与关系密度相比,关系网位置的中心性对集体行动的作用更明显。当合作的倡导者和发起者位于社会关系网的中心位置时,意味着其能够通过私人关系接触到大部分其他成员,因此可以更容易说服其他人加入。杨书记和老郭都有政治能人背景,并兼为经济能人或社会能人,能够有效地影响到村内其他成员的态度和行为;区别在于柏杨村能人是现任书记,而石屏村的能人则不是。(二)能人与自组织的社会网结构——自组织的分合自组织可以通过能人的中介作用从上级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中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外部援助。案例中杨书记和老郭是典型的例子,他们灵活利用政治身份和社会资本主导了整个村庄自组织结构的发展。这种外部支持资源供给模式的产生背景是缺乏集体积累的贫困村庄无力为自身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能人的社会资本和奉献精神成为支持资源供给的源头。比较村庄重建与回迁案例,我们发现,能代表村集体向外部争取资源的是那些与体制相关的政治或社会能人。常平组长因为自己不是村干部,而且参与黄牛养殖的成员仅是极少数的村民,起初对外界的援助并没有抱任何希望,获得扶贫项目资金在他看来是一个“之前没想过,但现在有了更好”的意外之喜。而回迁派的带头人老郭曾是体制内的一员,他了解上级政府和村委会的办事程序,认识很多政府部门的官员;能够以群众利益代言人的角色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解决了回迁所需的通水、通电、修路等难题。政治能人拥有权力、信任和网络多元化的优势,体制赋予政治能人的权力资源既可能促成自组织的起步与维持,也可能对由他人所发起的自组织造成障碍。从调查中发现,典型的情况是当体制内能人与体制外能人就某一问题的意见出现冲突时,体制内能人可以“不反对也不支持”的方式对其他能人的自组织行为进行消极抵制。而且,政治能人比其他类型的能人更有权力影响到自组织规则的制定。体制内政治能人可以定义为“国家代理人”与“村庄当家人”的双重角色。(14)在案例一中,柏杨村的政治能人与其他能人、普通村民共同决策,是能人主导共同形成集体选择规则,其中制度规范为主、能人主导为辅。杨书记谈到,村中的普通老百姓对于如何发展,“没有主见、想不出什么法子、做不成啥大事”,是需要“导向、引导”的。在柏杨村,动员者是政治、经济及社会三合一的能人,并引入了村民共同决策机制,所以村内社会网结构是完整的,原有的乡亲关系还使得这一网络结构密度增大。如上所述,政治能人既可能促成自组织的起步与维持,也可能对由他人所发起的自组织造成障碍。已有研究表明,自主治理顺利运作的条件包括社群的成员必须维持一种自力更生的态度;而政治能人必须满足于在一个具有多个权威和交叠管辖单位的多中心体制中运作,如果他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权力或所辖资源范围则成为自治理可持续性的威胁。(15)在石屏村存在村干部反复修改政策的现象。建房补助款支取与建房贷款的规则几经调整,导致有人无法及时领到所需的补助款,许多村民对此意见很大。这直接导致在石屏村社会能人扮演了村庄自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