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1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招标文件招标人: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盖章)监督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一五年五月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2目录第一章一、招标公告二、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定标(七)合同的授予第二章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及承诺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格式第五章采购人要求的考评标准、办法、设备要求和作业范围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3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受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企业前来参加。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2、项目业主: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一标段:砀城主干道路清扫保洁二标段:县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民营园区道路清扫保洁2、招标内容:砀城主干街道、县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民营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3、质量要求:符合《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4、承包经营期限:贰年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为工商部门注册的环卫专业服务公司或具备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应包括道路清扫、保洁(物业)服务;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企业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后日期);2、投标企业须在砀山县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10天内在砀山县城区内设立办公场所。至少一个县(市)级以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业绩的单个合同(以合同原件和服务单位证明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作业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以2010年1月1日后的合同原件为准);3、投标企业必须对其提供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具备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具备给所有使用的环卫工人等人员购买保险的能力;4、投标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5、近三年内企业财务报告原件至少一份,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资产。(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6、投标企业可就本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4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企业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室。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10日8时00分至9时00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六、公告发布的媒介1、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赵局长13855759982刘所长13505575199揣所长18133758805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0557-2250028(张工)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5二、投标企业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名称: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赵局长13855759982刘所长13505575199揣所长18133758805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电话:0557-22500281.1.3项目名称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1.1.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5项目规模一标段:砀城主干道路清扫保洁296.43万平方米二标段:县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民营园区道路清扫保洁127.14万平方米。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1招标范围砀城主干街道、县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民营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1.3.2承包经营期限贰年。1.3.3质量要求符合《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1.4.1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1.1投标企业资质条件、能力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为工商部门注册的环卫专业服务公司或具备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应包括道路清扫、保洁(物业)服务;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企业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后日期)。投标企业须在砀山县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10天内在砀山县城区内设立办公场所。至少一个县(市)级以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业绩的单个合同(以合同原件和服务单位证明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作业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以2010年1月1日后的合同原件为准);投标企业必须对其提供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具备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具备给所有使用的环卫工人等人员购买保险的能力。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6投标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近三年内企业财务报告原件至少一份,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资产。(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印章或签字)投标企业可就本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5踏勘现场不组织1.6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7分包不允许1.8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变更答疑等2.2.1投标企业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砀山项目部。2.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标前答疑、招标文件澄清说明、补充通知等3.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3.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伍拾万元整(人民币),二标段为贰拾万元整(人民币)于2015年6月8日17:0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使用本企业基本帐户转帐(汇款)至:开户名称: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砀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或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北路支行行号:402374200017帐号:20000345513210300000018(已缴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被计入不诚信投标企业档案。汇款时,须备注所投标段。此汇款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5.1签字、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3.5.2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单独打印胶装成册)3.5.3装订要求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须提供的审查资料,须另提供一套复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7印件装订成册,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4.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企业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室4.2.2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投标企业代表及监督部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各企业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6.1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依法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一到三名7.2中标公示网址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砀山县人民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人民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使用本企业账户存入以下指定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砀山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名称:砀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或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北路支行行号:402374200017帐号:200002985559103000000187.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清扫保洁费上限为4.6元/平方米/年二标段清扫保洁费上限为4.2元/平方米/年4.1.1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开或集中密封均可;分开密封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84.1.3未按本章第4.1.1条或第4.1.2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投标文件出现混装情况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中标公示网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0557--22500289三、投标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受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欢迎各合格投标企业参加。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企业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监督机构:见投标企业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企业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保洁地点: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