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益大厦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发包方广州市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八年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2一、总则................................................................................2二、招投标原则....................................................................4三、投标书及投标................................................................7四、评标与中标....................................................................7五、合同的授予....................................................................9第二章投标书........................................................................9一、投标书............................................................................9二、授权书、委托书..........................................................10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11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发包人:广州市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项目简介:2.1项目名称:冠益大厦消防安装工程2.2项目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3标段内容:本次招标为冠益大厦消防安装工程,含以下工作内容: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控制室的安装、系统集成、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工程维保。2.4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和消防施工图纸之规定及要求进行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消防工程。即包报建、包安装、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工作。2.5工程质量等级与标准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及设备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有关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安装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广东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设备使用的各项规定,质量标准为合格。2.6工期要求: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殊性,本工程工期定为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工程全部完成,系统功能全部开通并能正常运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应随土建进度随时无条件配合,对其没有及时掌握土建进度而导致消防进度的影响由中标方承担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中标方的误工损失。中标方必须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顺利验收、系统功能全部开通运行和交付使用。3.材料供应方式、范围:3.1本工程除附表1中所列的发包方供应主要设备外的所有工程材料,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3.2由中标方供应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其数量、价格、规格及供应厂商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即使在批准后,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发包人有权通知中标方停止使用,中标方必须服从,并清理出施工现场。3.3发包人保留按当时合理市场价格的条件下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权利。4.招标方式:议标发包5.招标程序和日期安排:下列招标程序和日期安排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5.1发布标书日期:2008年月日(北京时间)12:00截至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68号海洋石油大厦三楼323室联系人:刁玉卿电话:020-28371023/13570512371传真:020-5.2答疑日期:2008年月日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工地现场办公室联系人:陈桂云电话:13711143808传真:邮编:5.3回标日期:2008年月日(北京时间)12:00截至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68号海洋石油大厦三楼323室方法: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并加盖法人及法人代表印章后,派专人送达回标地点,未密封或未加盖印章的标书均视为无效标书。联系人:刁玉卿电话:020-28371023/13570512371传真:020-6.开标日期:2008年月日7.发出的招标文件7.1招投标文件7.2消防施工图纸8.投标价格:8.1本次招标为无标底招标。8.2投标报价单中应按不同的材料列明相应形式的总价、每种规格、型号的单价及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明细(所有设备材料单价均按市场价格进行计价)。8.3投标报价单按定额编制,套用《广东省2006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按三类工程取费。8.4投标价是按照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工料规范及图纸的要求,并计算全部工程的综合“固定合同总价”。投标单位必须注意本工程合约之招标图纸及技术说明、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该投标价格应被视作包括进行和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的全部内容,而不对任何工料价格和有关政府在合同执行期间所作的新的规定或调整作任何调整。今后亦不会因为中标人的漏算、少算进行调整。9.付款方式中标方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场后,经发包方有关人员确认后三天内付给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将消防验收合格证交给发包方,且发包方确定中标方未拖欠工人工资后,十天内,付给结算审定的合同总价的65%,留下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20日内全部付清(不计利息)。中标方须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给发包方。二、招投标原则1.发包人不一定要接纳最低价投标,并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2.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投标作废标处理。3.投标文件内投标方若有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招投标双方所接受,一律不予调整,并由投标者自行负责。4.投标期间,招标单位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投标文件所发布的书面补充材料都作为招标投标的有效补充文件。5.招标投标文件与总承包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对招标投标的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6.在投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书,要求重新投标。7.除招标单位发的招投标文件外,投标单位如另有补充说明,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在规定回标时间前投标,方为有效文件。8.招投标文件在投标期间生效。未中标者,招投标文件失效。中标者投标文件与总合同有效期相同。9.总合同以招标投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基础,在签定合同条款时不得随意变更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除非获得发包人认可。10.招投标文件中的条款和合同的条款具有互补效力。11.招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特别是投标人对发包人的承诺、优惠条件等,必须在今后的合同条款中、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决算中体现。12.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发包人视投标文件为废标,并作取消投标人资格处理:a.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b.填写的字迹模糊不清,投标书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表格;c.法人代表未签字或未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d.未响应或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e.有不公平竞争现象或勾结其他招标者的不法行为;f.在投标过程中的欺诈、虚报等行为;g.发包人要求的投标资料不全。三、投标书及投标1.投标书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标。2.投标人应完成以下内容后作为投标资料回标给发包人:2.1投标书2.2授权书:公司授权某人参加本项目招投标的文件,和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任命书。2.3设计图纸(盖具有设计资质的出图章)2.4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注明规格、型号、价格、品牌、生产单位)2.5工程造价:包干2.6承诺工期:(不设工期奖)3.附则:投标人必须在回标时同时向发包人提供下列资料:3.1具有消防设计、施工甲级资质以上的企业资信材料;3.2近年业绩一览表;3.3公司营业注册证明。4.如果投标人在标书送达后发现有误,可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提交修订本,该修订本在回标日前收到是可以被接受的,否则原标书仍然有效。如果发包人发现任何错误或有关标书的问题,可以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但该项询问并不表示要求改变标书,投标人只可维持或撤消投标,但该项询问并不减少投标人的任何责任。5.整个招标文件包括中标的标书将与合同一起装订,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份。6.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或在随后的会议,磋商中引起的任何费用,发包人均不会承担。7.投标书要求投标者密封,直接交给规定联系人手中。8.本文件所涉及的各项内容,为今后发包方与中标方签定合同的依据。9.中标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与发包人商谈关于合同的事项,如未能在10天内与发包人联系,将视为弃权。10.招标投标文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任何条款不得与招标投标文件相抵触。11.投标单位在投标的同时提交报价清单,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该投标者。四、评标与中标1.发包人将根据下述情况分别进行评标与选择中标方:1.1投标人必须从实质上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2发包人将注重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及总价、工期、质量;1.3投标人承诺的必要条件、优惠条件及管理体系。2.发包人可不必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非中标原因。3.投标者回标后,发包人在二十天内将评标结果告知各投标单位。4.招标人的权力:4.1招标人有制订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时间,审核投标人资格的权力;4.2招标人有发布招标书,接收投标书的权力;4.3招标人有评标、议标的权力,有根据评标议标结果公布和发放中标通知的权力;4.4招标人有审核投标书是否有效的权力。五、合同的授予1.发包人根据招标书、中标方投标书及双方面议结果,把合同授予一家中标单位。2.合同谈判及签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应在1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发包人约定时间、地点,签定总包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第二章投标书一、投标书致:广州市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包方)1、在视察现场和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后,我们自愿以人民币:(RMB)的固定总价执行、完成从冠益大厦消防安装工程,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我们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按发包方要求的时间供货并安装。3、我们同意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从回标至合同执行完毕,在有效期内予以接纳对我们的约束力。4、若我们中标,我们同意本投标书的有效期和总包合同一致,在履行总包合同时,本投标书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5、我们保证在中标通知书收到后10天内与发包人商谈合同事宜,如10天内未与发包人联系,发包人可视为自动弃权。6、我们保证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兑现承诺的必要要求和优惠条件等。7、我们明白发包方不一定要接纳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亦不会要求解释选择任何投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原因。8、其他优惠条件。投标单位名称:(公司盖章)营业执照号码:投标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见证人签字(公司律师):公司地址:从化办事处地址:公司电话:日期:二、授权书、委托书广州市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兹委托(性别:年龄:职称:)代表本公司法人就“冠益大厦”消防工程的总承包事宜,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并进行合同谈判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同时委托(性别:年龄:职称:)代表本公司为冠益大厦消防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协助投标委托代表人参与合同谈判,负责提供材料及安装等有关事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人):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委托项目经理签字盖章(被授权人):公司盖章:代表人地址:代表人电话:项目经理地址:项目经理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投标委托代表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也可为二人。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广州市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广州市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冠益大厦消防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