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技术要求1.1.项目背景:佛山全市的社会保险机构在2008年普通门诊实现了垂直管理,但普通门诊业务运作所依赖的信息系统依然是各区分立运作,各区的业务信息缺乏互联互通,给全市的社会保险业务的运作、统一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实现市级统筹所带来的政策意义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思想》(国发[2007]20]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务厅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75号)精神,在建立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制度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医疗保险体系,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拟建造实用、先进的社会保险信息业务系统,以提高佛山市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手段和服务水平,响应“小病进社区门诊、大病入医院治疗”的就医方式,更好地为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服务,更好地为佛山市的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社会保险事业面临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现提出了佛山市普通门诊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项目。1.2.项目建设目标:1.实现对普通门诊经办业务全过程的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整合和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实现普通门诊业务管理和其他各项待遇支付的各个业务环节的计算机处理和规范化管理,实现本地业务处理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2.为医疗保险的社会化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满足医疗保险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为宗旨,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信息查询和政策咨询,构筑起一整套方便实用、技术可靠、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3.建立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通过对资源数据库的网络扫描重构医疗保险信息采集体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状况、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状况,为科学制订和调整社会保险政策提供决策支持。4.为市社会保险上级部门(省社保局)和业务相关部门(包括定点医院、财政、银行、邮政、电信部门等)信息系统提供接口的条件。1.3.现有系统基础:佛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已成功运行医保结算管理信息系统。2007年7月启动建设,佛山市市直、禅城区医保结算系统于2009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佛山医保结算管理信息子系统的建设范围包括职工医疗(含个人帐户、公务员补助、大额补助)、工伤生育保险、离休干部保险等各险种待遇管理,以及与两定机构、银行、邮局、各参保单位之间的系统接口。经过几年的实际运行及现场压力测试对系统扩充能力的检验,总体上讲,在目前的业务环境下,佛山医保结算系统在各方面运行基本平稳。1.4.项目建设内容:1.业务说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根据政策要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普通门诊是指门诊特定项目及指定慢性病门诊以外的门、急诊就医,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享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期间,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停止享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同时停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2.业务覆盖范围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二、三级医院:门诊结算、门诊转诊、卫生服务机构月交接、综合查询、职保门诊批量选点。社保局:卫生服务机构月交接,门诊费用预拨付,综合查询,门诊年终清算。1.5.软件业务需求:1.5.1.改造内容普通门诊人群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在实现方式上,需要改造佛山市现有城镇职工、居民医疗系统,改造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改造零星报销模块增加普通门诊报销处理普通门诊报销业务未在医院直接记帐的,参保人可持相关单据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需对医保系统中的零星报销功能进行调整,增加对普通门诊报销业务的处理。2.改造与医院接口增加实时门诊费用结算由于普通门诊业务需在佛山市各医院进行实施,目前各区、各医院的接口模式不一致,需对现有与医院接口进行改造,提供门诊费用结算信息供医院写入医保系统。3.改造与医院月结结算模块增加普通门诊报销月结算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由参保人使用个人医疗账户或现金支付;属于门诊统筹金支付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先予记账,由医保经办机构与门诊定点机构按诊次平均限额进行月度结算,根据选定门诊定点机构的总人数,按年度人均限额进行年度清算。4.改造财务支付模块增加普通门诊个人零报、月结拨付零报与月结功能纳入医保系统后,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要财务支付功能进行处理,需对现有财务支付模块功能进行扩充,增加普通门诊个人零报、月结拨付内容。5.增加普通门诊报销查询和统计报表升级系统需提供普通门诊报销相关信息的查询和统计功能。6.改造个人帐户管理增加普通门诊统筹金处理按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筹集办法,对参保人的个人帐户管理功能进行调整。7.增加普通门诊报销范围管理(门诊目录)普通门诊统筹金支付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8.增加普通门诊个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人应当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各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门诊定点机构”)。门诊定点机构一经选定,在1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参保人在年度内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9.普通门诊病历和费用稽查和审核升级系统提供普通门诊病历信息和费用信息的稽查和审核功能,供医保中心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监督和检查。10.普通门诊年终清算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年终关于普通门诊中属于门诊统筹金支付部分进行年终清算,系统需对此部分进行处理。11.异地人员普通门诊就医管理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以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和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由普通门诊统筹金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需先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普通门诊审批手续,经审批通过,方能享受相关待遇。12.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医保中心对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供参保人选择。医保系统需提供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功能。13.征收及财务部分完成城镇职工、城镇居民门诊征收模块的功能。完成城镇职工、城镇居民门诊财务支付流程的功能。1.5.2.详细业务概述14.门诊选点业务概述:参保人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或家庭的门诊首诊医疗机构。15.门诊选点变更业务概述:变更参保人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记录有效标志等。16.普通门诊结算:(1)业务概述:参保人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持相关资料办理登记结算手续。在现场办理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手续。(2)业务规则: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参保登记缴费、选定医疗机构以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均以一个保险年度核定,中途不予变更或增员、减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并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的参保人,该特定(特殊)病种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仍由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所发生的门诊费用符合本规定的纳入本制度报销范围。参保人在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药品目录》的费用予以100%报销。中草药方剂按每剂3元报销。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居民门诊医保基金支付范围:①诊挂号费、诊查费、病历工本费等;②门诊检查治疗费;③因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导致的伤病以及自杀、自伤等(精神病除外)个人故意所导致的医疗费用;④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支付的医疗费用;⑤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⑥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它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17.三大目录管理:(1)业务概述:制定/维护三大目录基准库,并建立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应关系库:①制定基准库:成立三大目录管理专家组,建立以国家(或部)、省、市标准制订的按照通用名/化学名分类的“三大目录基准库”(简称“基准库”),并确定类别、自付比例等。②对应关系库建立: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负责根据“基准库”,建立各自的“定点医疗机构三大目录对应关系库”(简称“对应关系库”),并上报专家组审核。③对应关系库审核:专家组对“对应关系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应关系库方可使用。④三大目录维护:当三大目录发生变更时,重复上述流程,对发生调整的目录进行管理。(2)业务规则:普通门诊统筹金支付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18.月定额结算:(1)业务概述:社保机构每月根据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费用,门诊选点人次,包干费用等情况计算门诊费用款。并进行拨付。(2)业务规则:按保险年度以医疗费用包干的形式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包干费用按选择该医疗机构的参保人保险费总额核定。按季度申请从区居民门诊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医疗包干费用到由市社保禅城分局设立的支出账户,再由支出账户划拨给定点医疗机构。19.年终清算:(1)业务概述:年底按照考评结算方法进行门诊费用年终清算。(2)业务规则:将包干费用总额的5%作为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年度结束时,根据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居民门诊医保考核结果返还或扣罚。20.综合查询:(1)门诊就诊查询:通过身份证号码、就诊登记号、就诊时间等信息查询出相应参保人在本段时间内的就医记录。(2)交接汇总查询: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给出的交接业务号、经办日期查询出定点医疗机构月结业务实际支付等数据。(3)门诊费用月结算查询:通过对医疗机构名称、时间段的查询,查询出相应的月结的流程状况、人均定额、应预拨金额、实际预拨金额等。(4)门诊费用年终清算查询: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和时间段的查询,查询出相应社保机构给定点医疗机构本年度支付情况。1.6.设备采购技术:1.数据库服务器指标要求(4台)序号主要技术条款要求1整体要求机架式2U36502CPU★配置处理器主频≥2.0Ghz,核心总数≥8个3内存★配置≥24GBDDR2内存4硬盘配置≥2个146GSAS硬盘;5网络集成2个千兆以太网端口★配置≥2个4GB光纤HBA适配器6I/O扩展性每机箱内I/O插槽≥7个(PCI-E)7电源满配冗余电源8热插拔支持要求电源、风扇、内存、硬盘、PCI-E适配器支持热插拔9参考品牌IBM、HP、SUN2.在线存储系统指标要求(1台)序号主要技术条款要求1磁盘容量★当前配置至少16块300GB15K转光纤硬盘.2安全性完全的硬件冗余:处理器、高速缓存、电源、风扇、适配卡、控制卡、总线等都提供冗余,并保证在某硬件出问题时,能够进行自动切换,不出现单点故障3存储分区当前配置2个存储分区,最大可支持≥128个存储分区4端口支持大于等于4个4Gb/s光纤主机接口和4个4Gb/s光纤磁盘端接口5缓存★当前配置≥2GB6磁盘存储管理软件提供图形化配置管理和监控软件提供LUN屏蔽软件提供多路径负载均衡软件提供性能监控软件,提供磁盘使用情况分析和故障报警管理软件磁盘阵列管理软件为不限制容量许可证,未来磁盘扩容,不需要磁盘阵列管理软件升级费用7在线扩展功能提供在线增加磁盘和磁盘扩展柜支持在线增加RAID组中的磁盘数支持在线扩展逻辑盘容量支持在线磁盘物理介质扫描和磁盘介质错误报警支持在线改变RAID的级别8磁盘系统连接方式提供后端磁盘连接采用点对点交换式连接,非环路串联磁盘提供每个磁盘扩展单元内置双光纤交换模块9控制器支持双活动RAID控制器、配置两个RAID控制器配置硬件ASIC芯片实现RAIDXOR运算10磁盘系统扩展能力★最大可扩展的磁盘数≥112个最大逻辑盘数量≥1024支持FC,SATA磁盘混用,并且可实现不同容量硬盘混和使用,支持逐一添加硬盘11RAID级别支持RAID0,1,5,10,3及各种RAID级别混合支持RAID组包含的磁盘数≥30提供全局热备盘,数据盘更换自动重构12Cache保护机制支持双Cache互为镜像技术,且提供Cache后备电池保护,提供断电后Cache电池保护时间≥72小时13性能系统最大吞吐量≥1550MB/s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