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项目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顾问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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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清华紫光集成电路产业园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顾问招标文件南京紫光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1月目录第1篇投标邀请函第2篇投标人须知第3篇投标书、授权书、投标书附表格式第4篇技术方案要求第5篇投标报价第1篇投标邀请函:1、“南京清华紫光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暂命名)将于2015年启动。项目业主南京紫光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顾问进行邀请招标,兹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南京清华紫光集成电路产业园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顾问。3、招标人将于2015年1月20日17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潜在投标人。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下午17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紫光交流中心5层,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各一式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技术标独立包密封盖章,经济标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合并密封盖章。5、投标人现场讲标时间暂定为2015年1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4时00分,讲标地点暂定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紫光交流中心5层,讲标内容请用PPT形式。6、请贵单位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于收到邀请函24小时内确认回执,请将盖章后的回执单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人:南京紫光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紫光交流中心5层招标联系人:张微电话:18600750279传真:010-62703820邮箱:zhangwei@uni-land.com.cn回执函南京紫光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很高兴接到贵公司参加投标的邀请函。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愿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单位全称:(盖章)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箱:传真:日期:年月日第2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南京清华紫光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3招标范围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报告及后续跟踪服务4规划情况占地面积212.85亩,容积率2.0,建筑控高60米,地上办公面积≥50%,商业公寓≤50%,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5合同价款形式固定包干费用6投标人资质要求二级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具有专业市场同类项目市场分析能力和研究经验,调研经验、实操经验;具备在南京至少成功策划或操盘五个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有一线城市策划或操盘经验最佳。7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日算起)8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9投标文件份数经济标、技术标各一式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技术标独立包密封盖章,经济标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合并密封盖章。1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下午17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紫光交流中心5层11开标招标人自行开标12讲标时间及地点暂定为2015年1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4时00分,讲标地点暂定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紫光交流中心5层,讲标内容请用PPT形式。13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二、总则1.招标范围1.1“南京清华紫光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顾问工作: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顾问工作内容要求1.1.1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报告:包含市场调研、项目定位、产品建议、销售及招商模式建议、开发建议、经济评估等;1.1.2后续跟踪服务:包含规划设计建议、园林设计建议等。项目通过规划评审后,视跟踪服务情况结束。1.2项目简介列于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1。2.语言和计量单位2.1投标语言:中文。2.2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投标货币:投标人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项目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有二级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信誉良好。3.2具有专业市场同类项目市场分析能力和研究经验,调研经验、实操经验。3.3具备在南京至少成功策划或操盘五个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有一线城市策划或操盘经验最佳。3.4投标人只能独立投标,不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5.现场考察5.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5.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3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册的内容如下:篇次内容第1篇投标邀请函第2篇投标人须知第3篇投标书、授权书与投标书附表格式第4篇技术方案要求第5篇投标报价附篇紫光科教地产全释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6.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7.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4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邮件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2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答疑书方式送达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答疑书)后,应立即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发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答疑书将以邮件发至给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答疑书后,应立即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答疑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必须分为两部分:技术标和经济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投标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3篇);(2)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3篇);(3)投标书附表:含投标书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3-1、附表4、附表4-1(格式见招标文件第3篇);(4)技术方案(格式见招标文件第4篇);(5)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与技术和资信有关的其他资料。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投标报价(格式见招标文件第5篇);(2)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介质):投标人应将技术标、经济标全部内容的电子版拷贝于一张U盘内。(3)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与报价有关的其他资料。9.2以上内容都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格式编制,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第一页应为标明相应页码的目录。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须写明投标人名称。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投标价。投标报价应与投标人须知、规划条件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10.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中有标价的单价或百分比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与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顾问相关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策划费、市调费、人员工资、办公费用、水电及通讯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税费、保险费、利润等费用,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10.3投标报价要求:前期项目策划和定位顾问费:为固定包干费用。投标人要结合技术方案中各项内容及工作要求,提交详细的费用明细表、计算原则及计算方式。10.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投标报价表中所列项目的价格或百分比。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或百分比的项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投标报价表其他项目的价格中。10.5投标报价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11.投标文件有效期11.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90日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邮件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12.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9.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技术标和经济标”贰份。12.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每份文件均需加盖齐缝公章。12.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在改动处加盖公章。12.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经济标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送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和经济标”必须分别密封包装。13.2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4.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4.1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即2015年1月26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紫光交流中心5层,由招标人签收。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15.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5.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改与撤回。六.开标与评标16.开标16.1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6.2开标由招标人自行完成。16.3讲标当日,招标人将安排各投标人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讲解。每名投标人讲解时间限时60分钟(其中50分钟为讲解时间,10分钟为答疑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准备好用于讲解的powerpoint(.ppt)文件。讲标当日,投标人应携带笔记本电脑一台,用于讲标工作。投标人在讲解时,不得提及投标报价或有关信息。17.保密17.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17.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18.投标方案所有权18.1投标人拥有投标方案的使用权,该投标文件评审后不予退回。18.2投标人保证方案及有关创意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引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18.3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信息传递给第三方,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18.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9.评标19.1评标程序(1)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标、技术标综合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19.2本次招标的评标分细则:19.2.1经济标评分细则表: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分去掉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100分,投标报价每比评标基准值正偏离1%扣1分,负偏离1%扣0.5分。最低零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则取实际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分值方法不变)。19.2.2技术标评分细则: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招标人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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