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3-1988 小磨香油检验规程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NY/T73—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部标准小磨香油检验规程NY/T73—19881总则1.1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水代法生产的小磨香油主要工序的检验,不适用于采用其它工艺生产的芝麻油的检验。1.2当企业的生产工序与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工序不一致时,企业可参照本标准自行制定检验规程,但成品油的检验应按本标准执行。2检验工序检验工序确定为原料检验、筛选漂洗检验、炒子冷却检验、研磨检验、加水撇油检验、成品油检验、灌装入库检验等。3检验规程3.1原料检验3.1.1检验项目及要求检验原料的纯质、杂质、水分、色泽、气味等项质量指标。原料进厂应附有检验单,原料应附合:纯质不低于95%,杂质和不完善粒不超过5%,水分不超过7.5%,色泽、气味应正常。3.1.2检验方法纯质、杂质、不完善粒的检验按GB5494—1985《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执行。水分的检验按GB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执行。色泽、气味按GB5492—19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鉴定法》执行。3.2筛选漂洗检验3.2.1检验项目及要求检验经筛选漂洗后原料中泥沙、漂浮的清洗程度和含水量。筛选漂洗后的原料应符合企业的工艺规程要求。3.2.2检验方法泥沙、漂浮物采用感官检验,含水量采用烘干检验。3.3炒子冷却检验3.3.1检验项目及要求检验炒子冷却后原料的颜色,冷却程度和芝麻皮、粉碎细末的清除程度,炒子冷却后的原料应符合企业的工艺规程要求。3.3.2检验方法采用感官检验。3.4研磨检验3.4.1检验项目及要求检验研磨后的芝麻酱的粗细程度,使其符合企业的工艺规程要求。3.4.2检验方法将研磨后的芝麻酱用筷子(或其它器具)轻轻挑起,芝麻酱呈线状而不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1988-01-27发布1988-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1988-01-27发布1988-08-01实施NY/T73—1988为合格。另外,可将研磨后的芝麻酱滴置玻璃板上,用嘴去吹,芝麻酱离开原位置而无残留为合格。3.5加水撇油检验3.5.1检验项目及要求检验加水温度和撇出来的油的透明度,加水温度和撇出来的油的透明度应符合企业的工艺规程要求。3.5.2检验方法加水温度检验可采用规格测量,透明度的检验按GB5525—1985《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3.6成品油检验3.6.1检验项目及要求检验成品油的色泽、气味、滋味、比重、折光指数、酸价、水分及挥发物、杂质、卫生指标等,成品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NY/T79—1988《小磨香油》中的规定。3.6.2检验方法扦样、分样法按GB5524—1985《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执行。色泽、气味、滋味的检验按GB5525—1985《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比重的检验按GB5526—1985《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执行。折光指数的检验按GB5530—1985《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酸价的检验按GB5530—19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执行。水分及挥发物的检验按GB5528—1985《植物油脂检验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执行。杂质的检验按GB5529—1985《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执行。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2716—198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执行。3.7灌装与入库的检验3.7.1灌装检验检验灌装后油的重量和商标贴置。500g以下瓶装油的重量允差±2%,商标高度,瓶与瓶允差±2mm,左右应适中。3.7.2入库检验入库前应对产品的外包装、产品的数量、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进行检查,产品的外包装应符合NY/T79—1988标准的规定。4不合格品的处理不合格品的原料不允许投料使用,直接影响成品油质量的不合格工序半成品不允许转入下道工序,低于NY/T79—1988标准中规定的二级品不得出厂。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姜家窝铺香油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守林、常光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1988-01-27发布1988-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1988-01-27发布1988-08-01实施

1 / 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