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招标编号:XX县公共建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文件项目招标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招标人:XX县公共建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二○一年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2第一章招标公告XX县公共建筑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XX县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已由XX县发展和改革局以XX县发改发【】号、XX县发改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县公共建筑,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XX县公共建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XX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XX县发改发【】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的招投标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XX县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总规模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建设内容(和土石方场平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土建、装饰、安装及景观工程。土石方场平工程:场平面积平方米,挖土石方m³。2.3计划工期:个月。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经评审的施工图纸和经财评的工程量清单(含土石方)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月日时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3件获取的方式。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XX县公共建筑招标代理机构:地址:XX县地址:联系人:联系人:邮编:邮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XX县公共建筑地址:XX县联系人:联系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1.1.4项目名称XX县公共建筑1.1.5建设地点XX县1.2.1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个月+缺陷责任期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业绩要求:近3年已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工程业绩。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总监资格: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资格要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要求:(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5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陆《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问题。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由招标人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投标人澄清。投标人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若有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企业建行高版网银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建行高版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备注栏必须注明用途.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月日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6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规定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将投标保证金退入投标人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7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两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注: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7.3.1履约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