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编号:GTS77110-2010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发布日期:2010-03-25实施日期:2010-03-252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1.工程说明2.工程要求3.合格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招标文件的组成、答疑、修改7.投标文件格式要求8.投标报价9.投标有效期10.投标担保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开标15.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16.错误的修正17.投标文件的澄清(询标)18.评标与定标19.合同的授予20.履约担保21.招标人的联系方法22.投标须知附表第二章合同专用条款3第三章投标函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3.投标函4.投标保证金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封面2.投标总价3.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4.表1-1-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5.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6.表1-3-B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7.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8.表1-4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9.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0.表1-6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11.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12.表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3.表2-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4.表2-3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及其他资料4第一章投标须知1.工程说明1.1.工程名称:1.2.建设地点:1.3.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工程由组成,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结构形式为。1.4.本次招标范围为:所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招标人单独另行发包的工程详见合同主要条款)1.5.工作界面的划分:总包单位完成砌体工程后,同时完成以下建筑部分工程施工:1、地下室:墙、顶抹灰、涂料完成,地坪完成。(需做精装修部分总包方只完成至结构面)。2、物业用房、社区用房、活动用房、办公用房、设备房、机房、值班室、商铺等不属于住宅户内的房间:墙、柱、顶抹灰及涂料完成,地坪完成。3、阳台、设备阳台装饰:顶棚抹灰及涂料,阳台地砖完成。4、楼梯间:墙、柱、顶抹灰完成,地坪完成,楼梯间与电梯前室以防火门为分界线。5、架空部分、自行车坡道装饰品不列入总包单位施工范围。2.工程要求2.1.质量要求:确保绿城集团精品工程奖,确保杯、争创杯。2.2.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天,其中天内地下室结顶;天内(春节在内)通过主体结构验收;配合精装修完成工程竣工工期为日历天。2.3.安全文明要求: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承包52.5.其他要求:由招标人单独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如果走市场公开招标程序时根据要求必须暂列入总承包范围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的企业;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以上等级的资质;3.3.项目班子的经验要求: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必须有不小于本工程规模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3.4.凡接到投标通知或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前到,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付工本费300元/套(不退还),另交图纸资料押金1000元/套,中标通知发出3天后凭图纸资料退还押金(不计息),如有遗失或损坏按50元/张赔偿。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踏勘现场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需招标人讲解提前预约),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6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招标文件的组成、答疑、修改6.1.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包括合同条款)或现场踏勘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6.3.招标人均以书面形式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同时将书面资料发给所有投标人;6.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6.5.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7.投标文件格式要求7.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和技术部分格式三部分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三、四、五章要求;7.2.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7.3.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7.4.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7国法定计量单位;7.5.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7.6.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投标报价8.1.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都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报价;8.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地质资料、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依据本企业定额或参照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即《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及相关补充,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进行编制,自行考虑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土建和安装工程合计出总报价,投标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8.3.钢筋、商品砼、水泥的价格按年月份杭州市信息价计入投标报价。8.4.招标人对部分子目、材料提供投标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暂定价组价,暂定价不得优惠。材料的暂定价(含甲供和甲定乙供材料)为材料本身的价格,投标人自行考虑材料的消耗量及损耗,并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明确。8.5.招标人指定材料、设备具体品牌及型号,规定几种备选品牌及型号或材料、设备档次标准的,投标人必须按此规定进行自主报价。如招标人同时提供参考价的,此价格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参考;(指定的材料设备清单详见22条附表)88.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三通一平、当地的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环保、环卫、城管、当地村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处理所需费用单列,汇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计入投标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8.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等能源的实际情况,在现场自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发电机、蓄水池等,增加的费用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施工期间此类影响,均不作任何调整。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8.8.本工程由中标单位进行总协调,在施工期间负责对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招标单位分包工程情况,及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投标人认为不够的,所需增加的费用列入报价。8.9.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否则,投标人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8.10.施工措施项目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列项和计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总价一次性包干,除另有规定外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投标人未按报价方案施工的,招标人有权进行扣减);8.11.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8.12.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检验试验费例入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和税金单列。工程量清9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8.1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符合行业惯例的其他费用、风险费等所有费用;请投标人充分结合目前市场人工费、材料费等因素上涨情况,合理报价。8.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的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8.15.除非本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另有说明,否则,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以及为达到承诺质量标准和承诺工期需增加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8.16.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土建和安装工程中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以上各项费用均计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中标后此费用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如仅有措施而无费用报价,或费用报价部分优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招标工作小组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应作废标处理。8.17.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及周边情况,要求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和安全措施,其费用单列,列入措施费用表,汇入总报价中。8.18.投标人投入的人力、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招标文件工期的要求,自行确定机械设备的数量,但必须在投标书中加以说明。无论在实际施工中采用何种施工工艺,综合单价不得调整。8.19.施工现场场地内地面全部硬化、临舍、临电、防护等必须达到当地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108.20.本工程所有民工保险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情况自行考虑,所需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计入措施费报价中(需在措施费用表中列出明细)。8.21.招标人提供的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甲供材料计入工程总报价,但安装甲供材料不计入投标总价,甲供材料采保费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在结算时计算。9.投标有效期9.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9.2.在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