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裹衣花生QB/T1733.3-9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裹衣花生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裹衣、烘烤或油炸或溶糖裹衣等工艺制成的酥、脆裹衣花生。2引用标准GB317白砂糖GB1354大米GB1355小麦粉GB1533花生仁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1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标准GB7100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ZBX31005麦芽糖饴(饴糖)QB1733.1花生制品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3产品分类3.1淀粉型指外衣以大米粉、小麦粉及其他淀粉为主要原料,经裹衣、烘烤或油炸、择料等工序制成的具有酥脆特点的裹衣花生。如鱼皮花生等。3.2糖衣型指外衣以白砂糖为主要原科,经裹衣等工序制成的糖衣花生制品。如糖皮花生等。3.3混合型指外衣以淀粉和白砂糖为主要原料,经裹衣等工序制成的具有酥、脆、香特点的裹衣花生制品。如多味花生等。4技术要求4.1原料a.花生仁应符合GB1533的规定;b.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c.大米应符合GB1354的规定;d.小麦粉应符合GB1355的规定;e.麦芽糖饴应符合ZBX31005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要求项目├──────────┬──────────┬─────────│淀粉型│糖衣型│混合型─────┼──────────┼──────────┼─────────()│色泽基本均匀,表面稍│本色洁白,着色鲜艳,│色泽基本均匀色泽│有光泽│色泽基本均匀│─────┼──────────┼──────────┼─────────│具有花生香味及该品种│味甜,具有花生香味。│具有花生香味及该品滋味和气味│应有的滋味。无焦苦味│无焦苦味、哈喇味及其│种应有的滋味。无焦│哈喇味及其他异味│他异味│苦味、哈喇味及其他│││异味─────┼──────────┼──────────┼─────────│近似椭圆形,颗粒大│近似圆形或椭圆形,颗│近似圆形或椭圆形,│小较均匀│粒大小较均匀,无粘结│颗粒大小较均匀形态││粒、无未裹衣粒。返砂│││晶花点明显突出│─────┼──────────┼──────────┼─────────│酥脆,内仁无不熟或│芯酥,皮略松脆│皮酥脆,芯酥,内仁组织│过火,表面略有龟纹,││无不熟或过火│但不粗糙││─────┼──────────┴──────────┴─────────杂质│无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目│指标─────────────────┼──────────────净含量允许公差%│≤100g/包│±5.0101~250g/包│±4.0〉250g/包│±3.0│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明量─────────────────┼──────────────水分%≤│4.5─────────────────┼──────────────酸价(以脂肪计)≤│5.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25─────────────────┴──────────────4.4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GB7100和GB2761的规定,指标见表3。表3──────────────────┬─────────────()项目│指标──────────────────┼─────────────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0.5──────────────────┼─────────────黄曲霉毒素B1μg/kg≤│16──────────────────┼─────────────食品添加剂│符合GB2760规定──────────────────┼─────────────细菌总数,(出厂)个/g≤│750(销售)个/g≤│1000──────────────────┼─────────────大肠菌群个/100g≤│30──────────────────┼─────────────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5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照QB1733.1的规定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厦门食品厂、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彩霞董焰生陈岩。━━━━━━━━━━━━━━━━━━━━━━━━━━━━━━━━━━━━━━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04—15批准1993—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