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荔枝汁罐头QB/T1385—91Cannedlycheejuice━━━━━━━━━━━━━━━━━━━━━━━━━━━━━━━━━━━━━━━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荔枝汁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饱满(或经冷藏)、成熟适度的荔枝为原料,经加工处理、加糖和柠檬酸、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荔枝汁罐头。2引用标准GB317.1白砂糖GB1987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10788罐头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光计法GB11671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QB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ZBX70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ZBX70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3术语3.1荔枝汁原果汁含量不少于40%的荔枝果汁。3.2高糖荔枝汁饮料原果汁含量在30%以上、加糖、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在63%以上、稀释5~6倍后饮用的荔枝汁。4产品分类荔枝汁罐头按原果汁含量分为荔枝汁和高糖荔枝汁饮料两类。4.1荔枝汁罐头,产品代号为747。4.2高糖荔枝汁饮料罐头,产品代号为748。5技术要求5.1原辅材料5.1.1荔枝果实新鲜或冷藏良好,成熟适度,肉质致密,风味正常,无病虫害和腐烂现象。5.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1的要求。5.1.3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要求。5.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荔枝汁│乳白色,略带黄色│黄白色至微红色│黄白色至微红色色泽├───────┼────────┼────────┼───────│高糖荔枝汁饮料│乳白色至乳黄色│乳黄色至微红色│乳黄色至微红色──┼───────┼────────┼────────┼───────滋味│荔枝汁│具有荔枝芳香气味│具有荔枝芳香气味│具有荔枝汁香味,││,酸甜适口│,酸甜适口│酸甜尚适口├───────┼────────┼────────┼───────气味││经稀释5~6倍后,│经稀释5~6倍后,│经稀释5~6倍后,│高糖荔枝汁饮料│具有荔枝香味,酸│具有荔枝香味,酸│具有荔枝香味,││甜适口│甜较适口│酸甜尚适口──┼───────┼────────┼────────┼───────组织│荔枝汁│汁液均匀混浊,允│汁液均匀混浊,允│汁液均匀混浊,││││允许略有分层及形态│高糖荔枝汁饮料│许有少量沉淀│许有沉淀│沉淀──┴───────┴────────┴────────┴───────5.3理化指标5.3.1净重应符合表2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质量。表2净重和固形物的要求─────┬───────────┬───────────────││净重罐号│类别├──────┬────────││标明重量(g)│允许公差(%)─────┼───────────┼──────┼────────5133│荔枝汁│250│±3.06101│荔枝汁│300│±3.08101│高糖荔枝汁饮料│600│±3.015173│高糖荔枝汁饮料│3400│±1.5─────┴───────────┴──────┴────────5.3.2可溶性固形物开罐时按折光计,荔枝汁为10%~14%,高糖荔枝汁饮料每批平均不低于63%,单罐测定值不低于62%。5.3.3总酸度荔枝汁为0.18%~0.22%,高糖荔枝汁饮料为0.23%~0.27%。5.3.4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11671的要求。5.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5.5缺陷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3分类。()表3样品缺陷分类─────┬─────────────────────────────────类别│缺陷─────┼─────────────────────────────────│有明显异味;严重缺陷│有有害杂质,如外来昆虫、头发、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有一般杂质,如棉线、合成纤维丝及长径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一般缺陷│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可溶性固形物浓度不符合要求;│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ZBX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6.2净重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3可溶性固形物按GB10788规定的方法检验。6.4总酸按GB/T12456规定的方法检验。6.5重金属含量按GB5009.16、GB5009.13、GB5009.12、GB5009.11中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锡、铜、铅和砷。6.6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按QB1006执行。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ZBX70005的规定进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漳州罐头食品总厂、福建省食品工业公司、福建省轻工业厅标准计量处、全国食品工业产品质量检测福州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秉衡刘秀芳张鉴和陈克晏。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部标准QB471—64《荔枝汁罐头》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2-31批准1992-08-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