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杏酱罐头QB/T1386—91Cannedapricotiam━━━━━━━━━━━━━━━━━━━━━━━━━━━━━━━━━━━━━━━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杏酱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杏子为原料,经加工处理、去核、切块或打浆、加糖及柠檬酸、浓缩、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杏酱罐头。2引用标准GB317.1白砂糖GBn246食品添加剂果胶GB1987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5009.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方法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10788罐头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光计法GB11671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QB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ZBX70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ZBX70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3术语3.1流散在室温20℃时,取果酱样品10~20g置白瓷盘中,在1min内酱体向四面扩散的现象。3.2汁液析出在室温20℃时,取果酱样品10~20g置白瓷盘中,在1min内酱体表面析出糖液的现象。3.3软胶凝状在室温20℃时,取果酱样品10~20g置白瓷盘中,在1min内酱体徐徐下塌,不流散。绕玻璃瓶轴线水平旋转时,形成完整椭圆面的状态。3.4块状杏酱罐头含有块状果肉和果泥的杏酱罐头。3.5泥状杏酱罐头只含果泥而无果块的杏酱罐头。3.6低糖杏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45%~50%的杏酱罐头。3.7高糖杏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65%以上的杏酱罐头。4产品分类杏酱罐头按酱体的形态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高低分块状和泥状、低糖和高糖杏酱()罐头四类。4.1高糖块状杏酱罐头,产品代号为706。4.2高糖泥状杏酱罐头,产品代号为7061。4.3低糖块状杏酱罐头,产品代号为7062。4.4低糖泥状杏酱罐头,产品代号为7063。5技术要求5.1原辅材料5.1.1杏果实应新鲜良好,成熟适度,风味正常,粗纤维少,无霉烂和病虫害。5.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1的要求。5.1.3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要求。5.1.4果胶应符合GBn246的要求。5.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酱体呈黄色或金黄色,│酱体呈浅棕黄色,有光│酱体呈黄褐色或浅褐色,尚色泽│有光泽,均匀一致│泽,较均匀一致│均匀│││───┼──────────┼──────────┼─────────────滋味│具有杏酱罐头浓郁的滋│具有杏酱罐头应有的滋│尚具有杏酱罐头的滋味及气气味│味及气味,无焦糊味及│味及气味,无焦糊味及│味,允许有轻微焦糊味,无│其异味│其他异味│异味─┬─┼──────────┼──────────┼────────────组│块│酱体呈软胶凝状,徐徐│酱体呈软胶凝状,徐徐│酱体呈软胶凝状,酱体保│状│流散,酱体保持部分果│流散,酱体保持部分果│持部分果块,允许轻微汁织│酱│块,无汁液析出,无糖│块,无汁液析出,无糖│液析出,无糖的结晶││的结晶│的结晶│形├─┼──────────┼──────────┼────────────│泥│酱体细腻均匀,胶粘适│酱体较细腻均匀,胶粘│酱体尚细腻、均匀,允许轻态│状│度,徐徐流散,无汁液析│较适度,徐徐流散,无汁│微汁液析出,无糖的结晶│酱│出,无糖的结晶│液析出,无糖的结晶│─┴─┴──────────┴──────────┴────────────5.3理化指标5.3.1净重应符合表2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表2净重的要求──────┬─────────────┬──────────────│高糖杏酱│低糖杳酱罐号├──────┬──────┼──────┬───────│标明重量(g)│允许公差(%)│标明重量(g)│允许公差(%)──────┼──────┼──────┼──────┼───────778│340│±3.0│310│±3.0()9116│1000│±2.0│920│±2.0260mL四旋瓶│300│±3.0│275│±3.0380mL四旋瓶│454│±3.0│420│±3.0──────┴──────┴──────┴──────┴───────5.3.2可溶性固形物开罐时按折光计,低糖杏酱为45%~50%,高糖杏酱不小于65%。5.3.3总糖量以转化糖计,低糖杏酱不低于37%,高糖杏酱不低于57%。5.3.4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11671的要求。5.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5.5缺陷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3分类。表3样品缺陷分类─────┬─────────────────────────────────类别│缺陷─────┼─────────────────────────────────│有明显异味;严重缺陷│有有害杂质,如外来昆虫、头发、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有一般杂质,如棉线、合成纤维丝及长径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一般缺陷│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可溶性固形物浓度不符合要求;│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超标─────┴─────────────────────────────────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ZBX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6.2净重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3可溶性固形物按GB10788规定的方法检验。6.4总糖量按GB5009.8规定的方法检验。6.5重金属含量按GB5009.16、GB5009.13、GB5009.12、GB5009.11中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锡、铜、铅和砷。6.6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按QB1006执行。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ZBX70005的规定进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陕西省轻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平。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部标准QB295—76《杏子酱罐头》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2-31批准1992-08-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