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号:lgg-2010-002电能表元器件采购招标文件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2010年12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规定1招标编号:lgg-2010-002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电能表元器件采购招标范围:电能表各元器件交货日期:以商务合同约定为准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技术条款2合同名称:详见商务合同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4投标有效期: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90天有效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共2份6投标报价:含税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联系人:梁金梅电话:0951-39690680951-3969186传真:0951-3969062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招标器件当天上午9:00分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9报到时间:2010年12月15日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5日9: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路6号)投标邀请函各有关公司: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就电能表器件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加。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单位,请按照《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器件招标日程安排表》招标日程表通知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路6号)招标的截标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此次招标的开标及评标工作定于2010年12月15日,在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进行。中标器件要求供货时间为2011年2月份至6月份。请投标人届时参加,如投标单位代表无故不参加开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招标器件清单下载网址:招标日程安排请查阅网址:招标单位: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路6号邮政编码:750011联系人:梁金梅/赵培/马建虎/马小虎/陈丽丽/袁绍华/张冰联系电话:0951-3969068/9026/9186/9150/9151/9066/9076传真:0951-3969062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1第二章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量……………………………………………8第三章技术规范………………………………………………………………9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及定义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建设地址:项目建设现场。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4招标人: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1.5项目单位: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1.7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8买方:在招标阶段称为项目单位,在确定中标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买方。1.9卖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确定其为中标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卖方。2.招标范围2.1此次招标方拟定的招标范围为电能表元器件,标段设定详见第二章“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量”。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多个或全部包,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所投的每个包分别报价。招标人有权依法选择并接受投标人所投的任何包。3.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资格条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3.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3.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3.6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3.7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3.8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3.9标人的资质要求:(a)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须在5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b)投标人应取得(或承诺签订合同前取得)由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CPU卡费控表适用);(c)投标人应提供(或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和招标产品对应的型式评价报告;(d)投标人应取得(或承诺签订合同前取得)由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和招标产品对应的有效证书;3.14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a)年生产万只4.投标提示4.1在响应本次招标的交货期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当期最大剩余生产能力(最大剩余生产能力是指投标人的最大生产能力减去其已承接其他客户的订货和本次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所占用的生产能力)。投标人不应超过自己的最大剩余生产能力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4.2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将参考技术要求文件评审,在这种情况下,投标文件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的,将有可能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4.3若中标并签订合同,投标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确保本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生产供货按合同规定顺利进行。投标人对任何因资金问题造成的推迟供货和其他履约缺陷承担相应责任。5.投标费用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6.招标方式此次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只有受招标方资质审核合格或邀请的投标人才是本次的投标人,才能对本工程所需的工程设备、材料进行投标。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阐明了招标设备、材料及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7.1.1投标邀请函7.1.2投标须知7.1.3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量7.1.4技术规范7.1.5合同条款附件1投标标书(格式)附件2投标价格表附件3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附件4差异表附件5投标人承诺函(格式)附件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7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附件8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附件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规范、格式和条款。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完整资料,如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的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7.3任何要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按投标邀请函中注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信件/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7.4招标方对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5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天,招标方可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6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被邀请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招标文件修改内容。7.7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7.8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规范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8.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往来的所有与招投标有关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其他语言文本与中文译本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8.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投标资料、第二部分投标价格表及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表等二部分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一律采用A4规格纸幅面(21cm×29.7cm),二部分单独封装,具体内容如下:10.1第一部分:投标资料10.1.1第一卷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见附件)·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国税证、地税证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报告需逐页复印)·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证书需逐页复印)·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产品质量认证证明、产品受控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产品销售业绩及目前执行合同情况·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关于产品现有库存成品、月生产能力的说明·2009年的审计报告及报表·获奖证书复印件10.1.2第二卷合同条款(见本标书第四章)本卷不需投标人重新打字印刷。投标人只需表明认同与否,若有差异在附件《差异表》中说明。10.1.3第三卷附件①关于技术规范的说明(参照本标书第三章编写)②关于交货进度保证的说明③差异表(格式参见附件)④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0.2第二部分:投标价格表及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表(正副本各一份,分别单独封装)。10.2.1投标价格表格式参见附件。10.2.2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0.3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11.投标文件的编写与签署11.1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全部附件、表格。11.2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投标文件”或“副本投标文件”。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11.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如为授权代表签署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11.4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11.5投标文件中一般不允许有加行、涂行或改字,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11.6若对技术规范响应存在偏差,应按照11.7条规定提出,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响应技术规范的要求。11.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的任何技术或商务的偏差,都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如有偏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偏差表格式(详见附件)列明对招标文件所有的偏差,不应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而不提出偏差。如无偏差,投标人应在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但未在投标偏差表列明的偏差部分,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未提出该偏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于本招标文件中支付条款的偏差。12.投标价格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填写报价表格,并明确标明:·投标价格·单价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列明的项目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价格中。投标价格除包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对以下(a)、(b)两项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a)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以前从国外进口的;(b)货物是以前从国外进口的。12.2特殊条款投标价格应已包括制造该产品的所有费用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有关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包括产品运抵工程现场所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货地点的卸车费用等)。即投标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