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563-1999汽车转向盘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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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部标准QC/T563—1999汽车转向盘试验方法代替JB3979—85本标准规定了转向盘试验方法,适用于金属骨架包覆塑料的汽车、拖拉机用转向盘。1试验项目转向盘试验项目如表1所示。2试验方法2.1外观检查2.1.1转向盘的外观用肉眼直接观察,尺寸及变形量用卡尺或直尺测量。2.1.2外观检查用的转向盘数量不得小于5个。2.1.3用卡尺和直尺测量转向盘尺寸,并对照图纸检查其几何尺寸及形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1.4观察转向盘的表面光泽是否均匀,有无裂纹、凸起、凹陷、毛刺、探伤痕、熔接痕等。2.1.5观察轮毂孔内是否有毛刺,轮毂端面上是否有废余塑料。2.1.6用X光无损探伤法检查骨架在包覆塑料中的位置,并测出偏移量(mm)。如X光无损探伤有困难,可以锯开轮辐和轮缘,直接测量偏移量(mm)。注:锯开的位置及数量由供需双方确定。2.2热性能试验热性能试验包括耐热试验、耐寒试验、冷热交变试验。其目的是转向盘在高温、低温以及高低温反复变化的条件下,检查其外观的变化。2.2.1耐热试验2.2.1.1试样及数量耐热试验直接采用转向盘制品,其数量不得少于6个,其中一个保存在室内,作为标准试样用于评价变色程度。2.2.1.2试验设备恒温箱,温度波动不大于±2℃。2。2.1.3试验条件耐热试验温度为90±2℃。2.2.1.4试验步骤恒温箱温度升高到90℃,把转向盘放入恒温箱中,并控制在90±2℃温度范围内,保持4h后取出,观察其外观变化。2.2.2耐寒试验2.2.2.1试样及数量耐寒试验直接采用转向盘制品,其数量不得少于5个。2.2.2.2试验设备低温箱,温度波动不大于±2℃。2.2.2.3试验条件耐寒试验温度为-40±2℃。2.2.2.4试验步骤低温箱温度下降到-40℃,把转向盘放入低温箱中,并控制在-40±2℃温度范围内,保持7h,取出观察外观变化。2.2.3冷热交变试验2.2.3.1试样及数量冷热交变试验直接采用转向盘制品,其数量不得少于5个。2.2.3.2试验设备恒温箱和低温箱。2.2.3.3试验条件冷热交变试验条件如表2。2.2.3.4试验步骤转向盘在高温、室温、低温环境中,按表2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冷热交变试验。冷热循环一次6h,试样完成10次循环之后观察外观变化。在每次循环结束时,应随时注意转向盘发生的外观变化,并做记录。2.2.4结果表示热性能试验结果应按表1中规定的项目进行评价,具体如下。2.2.4.1裂纹情况以肉眼观察,记录上应表明裂纹发生的时间,裂纹发展情况,裂纹大小和数量以及裂纹所处的位置。2.2.4.2目测转向盘变形情况,并把变形的程度,以严重变形,轻微变形,没有变形等次序表示。2.2.4.3气泡以肉眼观察,记录上表明气泡的大小和数量。2.2.4.4变色程度采用与标准试样对比目测的方法,以严重褪色、轻微褪色、没有褪色等次序表示。2.2.4.5粘手现象以手感表示为严重粘手、轻微粘手、不粘手等次序表示。2.3受力变形试验转向盘受力变形试验包括轴向力试验、转向扭力试验。其目的是转向盘在受轴向力和转向扭力的情况下,检查轴向和切向变形情况。2.3.1轴向力试验(整体加载法)2.3.1.1试样及数量轴向力试样直接采用转向盘制品,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2.3.1.2试验设备试验装置如图1。2.3.1.3试验条件负荷P垂直加在转向盘的上面,保持20min。2.3.1.4试验步骤在转向盘的轮缘上标记测量点,以便测定转向盘轮缘的外径和转向盘高度变化。首先用卡尺和直尺在标记点上测量轮缘的外径和转向盘高度,然后把转向盘轮缘朝地平面水平放置在光洁、平整的铁板上(见图1),铁板厚度不应小于10mm。转向盘上部加载,在负荷P下保持20min后卸载,室温放置20min。测定在标记点上的外径和高度,并求出永久变形量。注:负荷P,根据转向盘结构和适用车型由供需双方确定。2.3.1.5结果表示试验结果以加负荷前后的尺寸变化百分比表示,计算方法如下。2.3.2轴向力试验(一点加载法)2.3.2.1试样及数量试样直接采用转向盘品,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2.3.2.2试验设备试验装置如图2。2.3.2.3试验条件负荷P垂直加在转向盘任意两辐条中间的轮缘上(即1号位置),保持20min。2.3.2.4试验步骤把转向盘装配在与转向轴相同的夹具上,夹具垂直地固定在底板上,将百分表测量头放在按图2指定的1号和2号位置上,并调到零点,开始加载,每次递增50N,保持2min后测取1号和2号位置上的变形量δ1和δ2(见图3),直至加载到规定的负荷P,在负荷P下保持20min后卸载,室温放置20min,测取1号和2号位置上的变形量,并求出永久变形量。2.3.2.5结果表示轴向力受力变形量和永久变形量计算方法如下。2.3.3转向扭力试验2.3.3.1试样及数量转向扭力试样直接采用转向盘制品,其数量不得小于3个。2。3.3.2试验设备试验装置如图5。2.3.3.3试验条件负荷P加在转向盘轮缘的切线方向,测量点应在加载点对面辐条上,离轴心L处,L的大小为辐条长度的4/5。注:负荷p,根据转向盘结构和适用车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2.3.3.4试验步骤把转向盘装配在与转向轴相同的夹具上,夹具固定在方箱上,将百分表测量头放在按图5指定的位置上,并调到零点。开始加载荷,在负荷P下保持20min后卸载,室温放置20min,读出百分表读数,并求出扭转永久变形量。2.3.3.5结果表示扭转永久变形量以扭转永久变形角表示。永久扭转变形角计算公式如下。2.4表面硬度本试验的目的是检查软质塑料包覆材料的转向盘表面硬度。2.4.1试样及数量测定表面硬度所需试样的成型条件应当与转向盘成型条件一致,试样的尺寸应按GB513—76《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规定。为了简便起见,由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直接采用转向盘制品,试样数量不得少于3个。2.4.2测试仪器橡塑硬度计(邵尔A)。2.4.3试验条件及试验步骤按GB531规定进行。2.4.4结果表示按GB531规定处理。2.5耐溶剂试验本试验的目的是检查转向盘对于汽车用燃料、油脂及其他溶剂的耐蚀性。2.5.1试样及数量试样全部采用转向盘制品,其数量对于每一种溶剂不少于4个,其中一个保存在室内,作为标准试样用于对比评价。2.5.2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如表3所示。2.5.3结果表示评价变色、裂纹、粘手情况分别按2.2.4.1,2.2.4.4,2.2.4.5规定。溶胀程度用肉眼观察并以严重溶胀,轻微溶胀;不溶胀等次序表示。2.6摩擦试验本试验的目的是检查转向盘轮缘的耐磨性和染色牢度。2.6.1试样及数量转向盘摩擦试验用试样可以是转向盘制品,也可以是与制品成型同样条件下成型的试样,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2.6.2试验设备摩擦试验设备如图6。2.6.3试验条件摩擦试验条件见表4。2.6.4试验步骤在2.6.2规定的设备上,按2.6.3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摩擦试验,每隔10min观擦白布上是否带色。试验结束后测定磨损量,试验时间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每个试样用新摩擦布进行试验。2.6.5结果表示转向盘磨损量以mm/h表示。染色牢度以白布上明显沾色为止所需要的摩擦布往返次数表示。2.7耐老化试验本试验的目的是检查转向盘材料耐大气老化性能。2.7.1试样及数量耐老化试样直接采用转向盘制品,其数量不得少于6个,其中一个保存在清洁的暗室内,作为标准试样用于对比评价。2.7.2试验条件2.7.2.1设置转向盘曝晒装置的场所,要求通风良好,禁放样品曝露的障碍物。2.7.2.2曝晒时间基本上根据受光量决定,一般要求辐射量837kJ以上,平均气温15℃以上。选择海南地区为曝晒场地时,曝晒时间定为20个月(从4月份开始)。如有特殊要求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允许调整曝晒时间。2.7.2.3曝晒时要求把样品摆在曝晒台架上,朝正南倾斜相当于本地区纬度值,不要托板,离地面80cm以上。2.7.2.4观测样品时间从放样品日期起,隔3、6、10、14、20个月检查。2.7.3结果表示老化试验结果应按表1中规定的项目进行评价,具体如下。2.7.3.1裂纹情况按2.2.4.1规定评价。2.7.3.2变色和变形情况分别按2.2.4.4和2.2.4.2规定评价。2.7.3.3斑点用肉眼观察,记录上应表明斑点产生的时间、大小和数量。2.7.3.4剥落情况用肉眼观察,记录上应表明产生剥落的位置,剥落程度以严重剥落,轻微剥落,不剥落等次序表示。2。7.3.5粉化情况用肉眼和手指触摸的方法来评价,以严重粉化,轻微粉化、不粉化等次序表示。2.7.4记录耐老化试验记录应按表5填写。3检验规则3.1新试制的转向盘以及材料配方变化较大的转向盘必须进行在表1中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3.2经过鉴定已转入批量生产的转向盘,其检验规则如下。3.2.1转向盘外观原则上每一批内(每批不得超过2000件)抽出1%检查。3.2.2转向盘骨架居中情况,只在需方提出疑意的情况下进行,每批中抽5个试样检查。3.2.3转向盘外形尺寸检查每批不少于5个。3.2.4转向盘热性能各项试验每批不少于5个。3.2.5转向盘受力变形试验各项每批不少于3个。转向盘轴向力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整体加载法与一点加载法同等有效,前者较适用于常规检验,后者较适用于研究设计及双辐条结构的转向盘。3.2.6转向盘表面硬度测定方法只适用于软质包覆层材料的转向盘,硬质结构的转向盘不进行表面硬度试验。3.2.7转向盘耐溶剂试验和摩擦试验,在一般情况下不作为检查项目,只是在需方提出疑意的情况下,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之后进行。3.2.8耐老化试验在一般情况下不作为检验项目,但材料配方和来源有较大改动时,必须进行,并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项目3.2.9按上述规定抽检结果,如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在同一批中再抽出加倍的数量作重复检查,其结果仍不合格时,这批制品应全部报废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公司提出,由长春汽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长春汽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尹熙、王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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