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H-F2010128安徽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准入产品项目招标文件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九年九月1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H-F2010128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安徽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准入产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采购内容:安徽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准入产品。2、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其他要求请见本项目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4、标书出售:本项目招标文件自2010年5月14日起至2010年5月21日止,每天8:30-11:30;下午3:00-5:00(公休日除外)在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200元,售后不退。请供应商携带优盘拷贝招标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8日上午9时整。6、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7、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6月8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百花宾馆南楼5楼多功能厅,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8时至9时统一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项目联系人:范晓玲电话:0551-5101620传真:0551-5101624详细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银行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邮编:230061账号:2071012080080150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5月12日2目录第一章招标书…………………………………………………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人须知……………………………………………5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5四、合同格式…………………………………………………16五、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21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4第二章投标书………………………………………………26一、投标函格式……………………………………………27二、开标一览表………………………………………………29三、投标报价明细表…………………………………………30四、技术参数及配置说明…………………………………31五、投标方案说明………………………………………32六、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363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安徽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准入产品采购招标编号:AH-F20101282采购人:安徽省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办公室采购人地址:合肥市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投标保证金有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6投标书递交至:百花宾馆南楼5楼多功能厅(合肥市寿春路191号)投标书递交时间:2010年6月8日上午8时至9时整投标书接收人:范晓玲联系电话:0551-51016204传真:0551-51016247开标时间:2010年6月8日9时整开标地点:百花宾馆南楼5楼多功能厅8交货地点:见招标文件9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10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11投标保证金请汇至: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账号:207101208008015012编写投标文件的咨询机构:标书网代理电话:13022067895,咨询QQ:2796740085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安徽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自招标工作结束后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由财政部门以直补方式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买方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2.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2.2凡是符合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一、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四、合同格式五、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6第二章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四、技术参数及配置说明五、投标方案说明六、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有权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十八天按招标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6.2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于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网址是),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6.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7(三)、投标书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7.2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书构成8.1投标书应包括第4.1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8.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8.3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9、投标报价9.1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按品目及规格型号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品牌、型号、市场销售价、投标入选价、优惠率。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9.2产品报价为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销售执行中的最高限价,在执行中,不得有超出限价销售、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10、投标货币10.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1.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11.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8方面的能力。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中心和买方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3.6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13.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2)转账支票或现金。13.3在开标时,对于未在投标截止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3.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26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A.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或(b)根据第26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9绝。14.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第13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5.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15.3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16.2内外层密封袋均应:(A)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政府采购中心;(B)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组、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1016.3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政府采购中心时,能原封退回。17、迟交的投标书17.1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18、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中心。1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19.2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19.3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品牌、投标综合优惠率、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提供折扣,则只有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予以考虑。19.4政府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0、评标20.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20.2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进行。20.3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120.4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书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1)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2)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3)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文件的;(4)未能满足招标邀请书(公告)或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20.5对进入复审的投标书,评委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先选出中标候选单位,然后再在中标候选单位所报的产品中评出产品准入型号。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