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招标编号:闽恒实[ND-2016]招字第088号招标人: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月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目录总说明……………………………………………………………………………………2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2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33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34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6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总说明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200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三部分组成。2007年版《标准文件》指国家发改委发改法规[2007]3419号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9]221号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内容的局部修改和补充,凡与《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部分不再列出,按《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执行。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阅读《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并严格按《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规定的内容、条款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标准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购买,业主仅出售《项目专用本》。凡《项目专用本》与《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不一致的,均以《项目专用本》为准。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第一卷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第一章招标公告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恒实[ND-2016]招字第088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位于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项目起点为桩号K0+000处,终点桩号为K1+490.916处,全长1.491公里,经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为1744558元。2.2招标项目施工工期:50日历天2.3招标范围:以宁德市路兴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2016年5月修编)施工图设计文件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拥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10月14日08时00分至2016年10月18日18时00分,通过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4.2招标文件(含固化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款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5.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宁德市建设工程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5.6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帐号:409171151656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或本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可简写)。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发布。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三都镇地址:宁德市坤元大厦15楼1503室电话:13850361835电话:18059191983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石先生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三都镇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850361835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坤元大厦15楼1503室项目联系人:石先生电话:180591919831.1.4项目名称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拨款1.2.2出资比例上级补助50%,地方拨款50%。1.2.3资金落实情况按施工计划到位1.3.1招标范围详招标公告2.3款内容。1.3.2计划工期5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项目经理资格:见附录2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补遗通知等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其他材料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是(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后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4)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有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蕉城区三都镇象溪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或本项目招标编号,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本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详招标公告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交通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