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高采竞〔2009〕4号项目名称:高县交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制二○○九年三月2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邀请公告:第3-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5页。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16-22页。第四章投标人应该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3页。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23-27页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招标邀请公告根据高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拟对高县交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1、招标文件编号:高采竞〔2009〕4号2、项目名称:高县交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售后不退。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3月27日——3月3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5、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投标开始时间:2009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9时0分。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分。7、开标时间:2009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分。8、投(开)标地点: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9、投标商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机构或经销商投标;(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3)、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投标产品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5)、生产厂家具有厂房、土地使用证或厂房租赁合同;在宜宾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房产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6)、投标单位须带所投家具的材质、皮质、海绵、弹簧、五金件、油漆、粘合剂等样品(小块或小件)至谈判现场。410、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或销售该批货物的相关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来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现金形式缴纳。12、联系人:李杰罗超联系电话:(0831)5582008传真:(0831)5582008邮编:645154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二○○九年三月二十二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经落实到位。2、采购人2.1“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3、招标机构3.1“招标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即招标人。本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特指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4、合格的投标人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4.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4.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5、招标方式5.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6.1必须是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6.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66.3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6.4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7、投标费用及联合投标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1)招标邀请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项目要求(4)投标人应该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合同主要条款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截止期前两天以书面形7式传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9.3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期前两天以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9.4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一个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10.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10.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1、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文件目录(3)投标函(4)投标人资格声明(5)供货一览表、报价表、响应表(6)资格证明文件(7)2007年的财务报告。8(8)其他: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按照顺序编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否则将导致对其投标不利。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2.2除非下文另有约定,本采购文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份):1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书封面、投标书目录、投标函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供货一览表、报价表、响应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货物及服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技术性能响应、服务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投标人应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投标;以上各项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同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技术性能响应表,说明所9提供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报价及技术参数。15、投标报价和货币15.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15.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15.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15.4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价,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控制单价详情见采购需求表,预算控制总价为:18.1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单价和总价的将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单价和总价,以及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误,以单价为准。进行谈判以后,谈判小组有权确定谈判报价次数,报价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后一次报价不能高于前一次的有效最低报价。最后一次谈判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15.5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按招标书要求的交付使用的价格,包括运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各种税费等。16、技术性能及服务要求的响应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性能逐项做出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现金形式缴纳。17.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视10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现场退还,不计利息。17.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7.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书;(3)签定合同后无力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中标人。(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均须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8.2投标书正、副本均应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投标文件的封面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字,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按招标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投标,开标后所有的投标书均不得修改和撤回。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投标书,将被拒绝。19.2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招标方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20、评标委员会1120.1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成立谈判小组,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四、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报到地址: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2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收到的标书份数、每一个投标商名称、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每一份标书的投标总价以及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1.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1.4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在评标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3、评标23.1谈判(开标)后,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标按以下程序进行:1)、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价格排序。1224、投标文件的初审24.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2资格性审查是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3符合性审查是由谈判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4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该投标文件无效: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内容不足;3)投标文件数量不足;4)投标文件非打印;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包装。24.5算术错误将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