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时:有理数的加法【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有理数加法的意义。2.使学生理解有理数加法的法则,能熟练地进行有理数加法运算。3.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有理数加法法则的教学过程中,注意培养学生的观察、比较、归纳及运算能力。【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有理数加法法则。难点:异号两数相加的法则。一、创设情境,揭示目标:1.在小学里,已经学过了正整数、正分数(包括正小数)及数0的四则运算。现在引入了负数,数的范围扩充到了有理数。那么,如何进行有理数的运算呢?2.问题:一位同学沿着一条东西向的跑道,先走了20米,又走了30米,能否确定他现在位于原来位置的哪个方向,相距多少米?我们知道,求两次运动的总结果,可以用加法来解答。可是上述问题不能得到确定答案,因为问题中并未指出行走方向。学习目标:1、了解有理数加法的意义。2、理解有理数加法的法则,能熟练地进行有理数加法运算。二、自学指导认真阅读课本第28—31页;并完成课本‘试验’后概括有理数加法法则。三、学生自学,教师巡视。学生看书,教师巡视,确保人人独立认真看书。四、引导更正,指导运用1.发现、总结:我们必须把问题说得明确些,并规定向东为正,向西为负。(1)若两次都是向东走,很明显,一共向东走了50米,写成算式就是:(+20)+(+30)=+50,即这位同学位于原来位置的东方50米处。这一运算在数轴上表示如图:(2)若两次都是向西走,则他现在位于原来位置的西方50米处,写成算式就是:(―20)+(―30)=―50。很重要!(3)若第一次向东走20米,第二次向西走30米,我们先在数轴上表示如图:写成算式是(+20)+(―30)=―10,即这位同学位于原来位置的西方10米处。(4)若第一次向西走20米,第二次向东走30米,写成算式是:(―20)+(+30)=()。即这位同学位于原来位置的()方()米处。后两种情形中两个加数符号不同(通常可称异号),所得和的符号似乎不能确定,让我们再试几次(下式中的加数不仿仍可看作运动的方向和路程):你能发现和与两个加数的符号和绝对值之间有什么关系吗?(+4)+(―3)=();(+3)+(―10)=();(―5)+(+7)=();(―6)+2=()。再看两种特殊情形:(5)第一次向西走了30米,第二次向东走了30米.写成算式是:(―30)+(+30)=()。(6)第一次向西走了30米,第二次没走.写成算式是:(―30)+0=()。我们不难得出它们的结果。2.概括:综合以上情形,我们得到有理数的加法法则: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2.绝对值不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3.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4.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注意:一个有理数由符号和绝对值两部分组成,所以进行加法运算时,必须分别确定和的符号和绝对值.这与小学阶段学习加法运算不同。3.例题:例1:计算:①(+2)+(―11);②(+20)+(+12);③32211;④(―3.4)+4.3。解:①解原式=―(11―2)=―9;②解原式=+(20+12)=+32=32;③解原式=612646313221132211;④解原式=+(4.3―3.4)=0.9。五、课堂练习课本:P31:1,2,3,4。六、课后小结这节课我们从实例出发,经过比较、归纳,得出了有理数加法的法则.今后我们经常要用类似的思想方法研究其他问题.应用有理数加法法则进行计算时,要同时注意确定“和”的符号,计算“和”的绝对值两件事。七、课后作业课本:P34:1,2。八、课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