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第1版[名称]工程设计招标竞赛文件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2006年月日2前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于2002年发布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的第一版。此后经过200多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活动,又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做了多次修订,最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是在以往经验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目的是反映当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的通行做法,为建设单位选拔优秀勘察设计方案提供一套完整的程序和规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适用于勘察设计公开招标竞赛活动,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的格式和内容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招标人在发出公告或者邀请书之前,应当将招标竞赛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报告后,应当对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资格和招标竞赛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招标人发出招标竞赛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备案机关备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可从下载。3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7.《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2号令)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10.《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1.《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1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13.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14.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15.《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6.《建筑设计竞赛全景》(周湘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7.《英国公共服务合约法规》18.《英国公共工程合同规则》19.《校园规划设计招投标(竞赛)若干问题的思考》(夏洪兴、袁镔.建筑学报,2004.2)20.《广州国际设计竞赛的回顾与思考》(彭高峰、姜莉.建筑学报,2005.3)21.《德国建筑竞赛作品集》(本杰明·胡斯巴赫克里斯蒂安·雷姆豪斯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4招标竞赛文件删改申报表招标人工程名称序号章节、条目范本原文拟删改的内容请注意以下事项:1.为了提高备案审查效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需删改招标文件范本格式和内容,应向监督机构如实申报。2.招标竞赛文件的措辞和格式与招标竞赛效果密切关联,删改必须慎重,以免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删改的内容如对勘察设计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监督机构可举行听政。3.如果不包括勘察,可以将蓝色字体删除。5目录第一部分招标竞赛公告┈┈┈┈┈┈┈┈┈┈┈┈┈┈┈┈┈┈┈┈附录1-1a设计费计算依据┈┈┈┈┈┈┈┈┈┈┈┈┈┈┈┈┈┈┈附录1-1b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附录1-2资格预审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附录1-3资格预审表(业绩、关键人员配备)┈┈┈┈┈┈┈┈┈┈附录2-1正式投标人名单┈┈┈┈┈┈┈┈┈┈┈┈┈┈┈┈┈┈┈第二部分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第三部分合同通用条件┈┈┈┈┈┈┈┈┈┈┈┈┈┈┈┈┈┈┈┈第四部分合同专用条件┈┈┈┈┈┈┈┈┈┈┈┈┈┈┈┈┈┈┈┈第五部分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岩土工程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附录3-1投标书┈┈┈┈┈┈┈┈┈┈┈┈┈┈┈┈┈┈┈┈┈┈┈附录3-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录4-1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附录4-2投票表格┈┈┈┈┈┈┈┈┈┈┈┈┈┈┈┈┈┈┈┈┈┈附录4-3投票汇总表格┈┈┈┈┈┈┈┈┈┈┈┈┈┈┈┈┈┈┈┈附录4-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表┈┈┈┈┈┈┈┈┈┈┈┈┈┈┈附录4-5评标委员会名单┈┈┈┈┈┈┈┈┈┈┈┈┈┈┈┈┈┈┈附录4-6投标方案评语┈┈┈┈┈┈┈┈┈┈┈┈┈┈┈┈┈┈┈┈附录5-1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6第号公告[招标人名称]设计招标竞赛公告现招标征集[工程名称]设计方案。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竞赛文件:(a)申请人须在监督机构备案,备案办法及备案名单可查询的服务指南及企业库;以及(b)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勘察)资质证书;以及(c)申请人过去5年内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一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及(d)申请人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以及(e)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f)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本次招标分为报名、投标、评标、定标四个阶段。报名安排如下:(a)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竞赛文件,逾期概不受理。(b)购买招标竞赛文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从交易服务机构网页下载)和《资格预审表》(见附录1)。(c)招标竞赛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d)申请人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后,应立即登陆会员区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e)申请人如被阻拦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应在10日内向监督机构提出,逾期概不受理。投标安排如下:(a)现场考察集合时间:年月日上午10时,地点:。(b)备标时间不少于30天,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评标安排如下:(a)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专家组成,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b)评标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业主代表独立评审,第二阶段为专家独立评审,第三阶段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c)方案阶段占全部设计工作量的15%,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方案设计费(经济补偿)的分配办法如下:7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d)招标人从评标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投标人付清投标经济补偿。定标安排如下:(a)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b)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c)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并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工程项目概况如下:(a)工程名称:(b)工程位置:(c)工程范围:(d)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资金来源:(e)建安工程费用:人民币万元,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年。(f)项目批准文件:(g)规划用地文件:(h)合同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i)前期咨询服务机构:(j)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设计费和工期约定如下:(a)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设计费计算依据见附录1。(b)方案设计费不下浮,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c)如果中标人认为专项工程设计收费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招标人(发包人)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专项工程设计费由招标人(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专项工程设计人。(d)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e)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5天内支付2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75%;工程完成50%时,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8%;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f)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8(g)设计工期要求设计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勘察费和工期约定如下:(a)岩土工程勘探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按米计算)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每米元进行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如果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完成其他勘察任务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l)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完成外业5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m)勘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其他事项如下:(a)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b)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c)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d)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委托中标人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岩土工程钻探按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包干单价每米100元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如果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完成其他勘察任务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如果中标人不符合勘察资质,应将勘察任务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勘察企业。(e)如果中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招标人可以委托其进行监理,监理费用按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和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