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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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编号:LJZ2010(4)-1招标文件招标单位:龙泉市人民医院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备案单位: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一○年四月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文件第1页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传真:0578-7261683招标单位:龙泉市人民医院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备案单位: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日期:年月日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文件第2页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传真:0578-7261683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总则第三章投标内容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定标第七章授予合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信部分二、技术部分三、商务部分附件开标程序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文件第3页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传真:0578-7261683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公告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投资总造价约1.3亿元,总建筑面积为54075㎡。2、招标范围: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08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公开招标且单项合同总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房地产项目、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开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三、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1、招标文件书面不记名获取:时间:2010年4月15日起,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0年4月15日起,网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四、投标保证金1、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交易席位费640元、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以上三项费用采用电汇的方式一次性交纳。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2、投标人应在2010年4月27日16:30时前交纳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凭银行单据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帐号:201000015301603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全数入围参加投标。六、其他1、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同为一人。2、拒绝公示期内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志军电话:13305785959曾金电话:0578-7261683八、本公告发布的媒体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中心公示栏。龙泉市人民医院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二○一○年四月十五日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文件第4页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传真:0578-7261683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项目名称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联系人周志军电话13305785959招标方式公开方式组织方式自行组织招标范围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投标人主要条件1、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3、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08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公开招标且单项合同总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房地产项目、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代理收费报价范围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的60%-80%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不计利息)(交纳具体方法见招标文件)交纳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0年4月27日16:30时止以电汇的方式交纳,以到帐为准。(凭银行单据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帐号:201000015301603。交易席位费金额按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标部分正本1本,副本3本技术标部分正本1本,副本3本商务标部分正本1本,副本3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地址:龙泉市行政中心西楼(411室)接收人:龙泉市人民医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09:00时止开标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09:00时地点:龙泉市行政中心西楼开标室(四楼411室)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根据丽招管办〔2008〕3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若经检察院查询,在近两年内有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等的,将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注意事项2招标代理过程中不得向任何中标人索取费用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传真:0578-7261683第二章总则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二)、建设地点:龙泉市龙渊镇城东区块(三)、招标单位:龙泉市人民医院(四)、招标内容: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五)、招标要求1、投标单位必要合格条件:(1)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3)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08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公开招标且单项合同总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房地产项目、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2、招标范围: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3、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时间的要求:在满足法定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按招标单位内部计划要求进行。4、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1)负责制订项目招标工作计划,报业主审定;(2)编制招标阶段的资格预审或后审文件并报业主、招标管理机构审定;(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业主要求,起草和发布招标公告;(4)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5)发售各招标阶段的资格预审或后审文件,负责或参与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或后审,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名单;(6)编制各阶段招标文件并报业主及招标管理机构审定;(7)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8)负责开标、评标、决标会议的会务安排及有关事项的落实;(9)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招标单位协商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及确定评标办法;(10)配合业主主持开标、评标、询标工作;(11)根据评委会意见编制并形成评标报告;(12)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审评标报告;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文件第6页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传真:0578-7261683(13)根据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及招标单位的意见确定中标单位后,向中标方发中标通知书;(14)通知投标人招标结果;(15)协助业主签订各阶段承包合同;(16)其它双方约定的内容;(17)不得向合同外的第三方透露与招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的投标人投标。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必须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备案后有效;2、合同文件:按GF—2005—0215提供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条款执行;3、合同协议条款:按GF—2005—0215提供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协议条款执行;4、合同格式:按GF—2005—0215提供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格式执行;5、招标人在提交以书面形式发生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事项、条款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作出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废除。二、招标文件的领取、澄清及修改(一)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交易席位费640元,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交纳以到帐为准,凭银行单据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帐号:20100001530160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二)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文件第7页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传真:0578-726168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的。(4)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0年4月2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招标人应于投标前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公布,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四)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公布,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确认。招标文件夹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有充分合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活动日程安排1、投标单位于2010年4月15日起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必须于2010年4月28日09时前将投标书送达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逾期作自动放弃。3、开标时间定于2010年4月28日09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举行。四、提交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信标投标文件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文件第8页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传真:0578-72616832、技术标投标文件3、商务标投标文件二、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代理能力和代理人员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网络、媒体公告发布费、开评标场地租赁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但交易服务费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的不计算在内。3、编制标底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要求以国家取费标准下浮后的百分比表示,取费基数最终以中标价为准。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单位须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叁份,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叁份,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叁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书、综合说明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3、开标评标时间定于2010年4月28日09时。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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