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六章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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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1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189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介绍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承包人承包工程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的内容P190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2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的义务1.发包人的工作P192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31.发包人的工作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42.承包人的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52.承包人的工作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6(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与支付条款P1931.合同价款及调整(1)固定价格合同在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外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7(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与支付条款P193(2)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8(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与支付条款P193注:承包商在发生调价情况后14天内,应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同意该项调整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9(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与支付条款2.工程预付款P194预付款应不迟于预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按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时支付的,承包人在约定的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的,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的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预付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除暂列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补)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T=P-M/N式中: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预付备料款数额;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重;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或建安工作量价值)。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补)例如:某项工程合同价100万,预付备料款数额为24万,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60%,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100-24/60%=60万元则当工程量完成60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如果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的话,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应为T=P(1-K)-M/N,式中,T—起扣点,即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应付工程款(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相应质量保证金);K—质量保证金率;M—预付备料款数额;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或建安工作量价值)。例如:某项工程合同价100万,预付备料款数额为24万,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60%,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10%,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1-K)-M/N=100(1-10%)-24/60%=50万元则当应付工程款为50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例如:某项工程合同价100万,预付备料款数额为24万,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60%,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10%,质量保证金最后一个月一次扣留,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100-24/60%=60万元153.工程量的确认P19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1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实的,承包人所提交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的,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发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的剂量结果有误时,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其进行复核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对结果仍有异议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16(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与支付条款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P194进度款支付的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的对申请内容予以核实,确认后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按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发包人逾期未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则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进度款支付申请,承包人可向其发出催告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14天内,按支付申请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17(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与支付条款15.竣工结算P19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修改意见。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结算价款的,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1815.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其支付,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191.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例题一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204)工程保修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5)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按规定进行(按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21问题: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2)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3)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4)该工程2-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5)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6)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第六章工程合同主要内容22答案:问题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质量合格。问题2):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分为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和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问题3):工程预付款:660万元×20%=132万元起扣点:660万元-132万元/60%=440万元23问题4):各月拨付工程款为:2月:工程款55万元,累计工程款55万元3月:工程款110万元,累计工程款165万元4月:工程款165万元,累计工程款330万元5月:工程款220万元-﹙220万元+330万元-440万元)×60%=154万元累计工程款484万元问题5):工程结算总造价为:660万元+660万元×0.6×10%=699.6万元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699.6万元-484万元-(699.6万元×3%)-132万元=62.612万元或=110+(699.6-660)-699.6×3%-(132-66)=62.612问题6):1.5万元维修费应从乙方(承包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例题二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设备的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2000万元。工期为1年。承包合同规定: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件费比重按60%考虑;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4)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5)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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