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世界战略格局多元化趋势国际政治格局由两极向多极化的演变是战后世界历史运动的一种基本趋势,这种趋势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具体表现为三个并行发展的历史进程:资本主义阵营由美国一家独大演变为美、欧、日三足鼎立;社会主义阵营从意识形态论战走向分裂;“第三世界”国家以不结盟运动的形式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出制衡两极的作用。这些因素的合力推动着多极化趋势的发展。由于两大阵营的分化,两极对抗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了变化,美苏关系作为东西方冷战的主轴进一步凸现。20世纪60—70年代是美苏争霸的高峰期,发生了一系列危机形式表现的对抗事件。此期间,美苏争霸态势因双方战略力量的升降而有过大的变化,并由此而导致了国际战略格局的变化。第一节资本主义阵营的分化一、欧洲共同体的建立和发展欧洲共同体的建立欧洲共同体的发展欧洲共同体建立的原因欧洲一体化的影响欧盟和北约舒曼计划与欧洲煤钢联营舒曼计划: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提出一项计划,希望联合经营法国和联邦德国的煤钢生产,并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机构对之进行管理。舒曼计划得到热烈响应。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个欧洲大陆国家根据“舒曼计划”在巴黎签订了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1952年7月25日该条约生效。紧接着在卢森堡成立欧洲煤钢联营机构,总部设在布鲁塞尔。1953年2月到1954年8月,“联营”六国先后建立了煤、钢、铁砂、废铁、合金钢和特种钢的共同市场。“联营”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调成员国的煤钢生产、投资、价格、原料分配和内部的有效竞争。欧洲煤钢联营的建立为50年代后期成立“欧洲共同市场”奠定了基础。KonradAdenauer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罗马条约和经济共同体的形成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西欧大国决定进一步加强联合,即在煤钢联营的基础上,筹建共同市场。1957年3月25日,加入煤钢联营的法、德、意、荷、比、卢六国在罗马签定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通称《罗马条约》。同年7月到12月六国议会先后批准《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罗马条约》生效,六国向建设共同市场,协调经济政策,促进一体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罗马条约《罗马条约》所提出的目标是:通过建立一个共同市场和一个经济与货币联盟,在整个共同体内促进经济活动的协调与平衡发展、注重环境保护的持续与非膨胀性的增长、经济成效的高度聚合、高水准的就业与社会保护、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成员国间经济与社会的聚合与团结。为实现这一目标,《罗马条约》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经济一体化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关税同盟;建立共同的农业政策;建立共同的运输政策;建立公平的竞争制度,反对企业或企业集团的垄断;逐步废除阻止成员国间人员、劳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障碍等。罗马条约《罗马条约》还建立起一个具有相当独立权力的共同体,设置了一套有一定立法、行政和监督仲裁权的共同机构。其中具有相当立法权的机构为部长理事会,拥有行政权的机构是执行委员会,而监督和仲裁机构就是欧洲议会和法院。部长理事会负责协调共同体成员国的一般经济政策,拥有制订共同体大政方针的权力。理事会一般根据执行委员会所提出的各项建议作最后的决议。欧洲议会(至1962年正式命名)负责共同体的评议和监督。虽然其本身没有立法权,但有权以三分之二多数的不信任投票迫使执行委员会辞职。欧洲议会设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欧洲法院负责解释《罗马条约》和共同体的各项决定,处理成员国间和各机构间的纠纷,起着仲裁作用。法院设在卢森堡。1957年3月25日,欧洲六国领导人在意大利首都罗马市政大楼签署了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欧洲共同体的成立1965年4月8日《罗马条约》六签字国又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煤钢共同体,原子能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所属的机构合并为单一的机构,统称为“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洲共同体从此成为组织机制完整,拥有立法权(部长理事会),行政权(执行委员会),仲裁和监督机构(欧洲法院和议会)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欧共体的扩大1973年,共同体接受英国、爱尔兰、丹麦三国加入。1981年1月1日起,希腊成为第十个成员国。1986年1月,欧洲共同体由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加入,发展为12个成员国。1995年瑞典、芬兰和奥地利又加入欧盟,欧盟完成了历史上的第四步扩大。2004年5月,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加入欧共体。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加入欧盟。1981年1月,希腊加入欧洲共同体,成为欧洲共同体第十个成员国。左起第三面旗是升起在布鲁塞尔欧洲共同体总部大楼前的希腊国旗。欧共体成立的原因战后欧洲一体化成功地发生和发展是与渊源流长的欧洲统一思想的影响及冷战所产生的国际政治形势的推动所分不开,但是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逐步坚实地发展的最为根本的动力还是经济因素。二战后的经济变化促使经济活动突破国界的限制,在更为广阔的区域内重新调整生产关系。另一方面西欧通过“马歇尔计划”的援助,在迅速恢复经济的同时加强了各国间的经济联系,西欧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生产、贸易、金融、投资的日益国际化为欧洲的经济一体化打下了基础,而欧洲各国在长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中形成的传统经济联系,以及各国地理位置相比邻,市场制度的相统一,经济结构相类似,生活水平相接近都使一体化具有巨大的潜能。欧洲一体化的影响欧洲经济一体化使欧洲经济得到巨大的发展。欧盟的壮大迫使美国必须重新考虑其全球经济发展战略(战略东移).欧洲一体化使西欧不仅在经济上,也在政治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欧共体(欧盟)成为影响世界的重要一极。与战后西欧经济复兴几乎同时开始的欧洲一体化进程对当代西欧乃至整个世界经济与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欧盟与北约北约是一个政治军事组织;欧盟是一个经济政治组织。北约的初衷是由环北大西洋的国家组成的联盟,但其扩张已超越了这个地理范围;欧盟是一个欧洲大陆内部的国家共同体;北约和欧盟的存在都有对抗苏联的一面,但北约在对抗苏联的同时,也是为了控制欧洲国家,在为欧洲国家提供防务的同时保持、扩展自己在欧洲的影响;欧盟在对抗苏联的同时,也是为了制衡美国,实现完整意义上的欧洲大一统,使欧洲成为欧洲人主导下的欧洲。欧美、日美关系的变化美国、西欧和日本作为资本主义的发达区域在雅尔塔体制和东西方冷战的背景下,通过战后初期缔结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同盟条约形成了美国为首的国家集团,在这个集团体系中,美国凭借综合国力上一度享有的绝对优势凌驾与西欧和日本之上,成为资本主义阵营的霸主。但是,这种美国支配型的体系结构在5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西欧、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欧美、日美关系的变化50~70年代,西欧和日本的经济增长速度都超过了美国,美国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则相应地下降,如1948年,美国占资本主义国家工业总产值的54.6%,1970年降为37.8%;同时期,美国占资本主义世界贸易额的比重从49.6%下降到15.5%。美国相对经济实力的下降最突出地表现在美元霸权地位的动摇,1944年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到60年代,随着西欧、日本经济力量的增强,美国在国际贸易中面临日益壮大的竞争对手,贸易盈余不断减少(1971年起出现贸易逆差),国际收支状况不断恶化,加上通货膨胀日趋严重,美元的对外信用开始动摇,由此引发了美元危机,各国纷纷抛售美元抢购黄金,使美国的黄金储备大量外流。连续发生的美元危机迫使美国政府1971年8月宣布:放弃美元与黄金的直接挂钩,停止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这一措施实际上宣告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瓦解,固定汇率制被浮动汇率制所取代,美元的霸权地位大为削弱。欧美、日美关系的变化美国相对经济实力的下降使美、欧、日的实力对比趋向均衡,由此而推动资本主义阵营内部结构的调整,美、欧、日之间的政治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突出表现为:西欧和日本在国际事务中越来越强烈地显示自己的独立意志,而美国在处理对欧、对日关系时也不得不从原来的“命令型”、“支配型”转向“伙伴型”、“合作型”。虽然美国还保持着绝对的军事优势和相对的经济优势,它的领导地位还没有动摇,但已不可能如战后初期那样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了。戴高乐的独立外交在美欧关系中,法国戴高乐政府首先向美国的领导地位发起挑战。1959年1月,戴高乐成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第一任总统。此时法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已经超过英美,又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内处于主导地位,再加上国内新政治体制的建立所赋予总统的权力,使戴高乐具备了向美国霸权挑战的国内资本,而冷战的缓和,也使他有可能实行更为灵活的对苏对华政策。于是戴高乐审时度势,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这一政策可以大致表述为:维护民族独立,争取和维护法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大国地位,建立以法德为核心,以法国为领导的“欧洲人的欧洲”,逐渐打破美苏两极格局。其具体体现是法国在国际事务中执行独立于美国的政策。因此这种外交政策又被称为“戴高乐主义”。戴高乐的独立外交建立独立的防务体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坚持发展法国独立的核力量,二是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组织。戴高乐的独立外交加强法德联盟:戴高乐认识到法国要取得大国地位,必须依靠欧洲联合的力量;要使欧洲获得独立地位,法德合作是关键。1963年1月22日,《法德合作条约》在巴黎签字。条约规划了两国在外交、防务、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框架,集中体现了法德的全面和解,并规定了两国在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的磋商与协调机制。戴高乐的独立外交调整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调整法苏关系密切同东欧国家的关系同中国建交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美欧关系演变中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联邦德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逐渐取得自主权,走出了战败国的阴影。从50年代中期开始,联邦德国实行“哈尔斯坦主义”,拒不承认并阻止第三国承认民主德国。这一政策逐渐使联邦德国外交上处于被动局面。1969年勃兰特成为联邦德国总理,开始推行他酝酿多年的新东方政策。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我们的东方政策实际上有三重目标:改善同苏联的外交关系;同东欧各国关系正常化;暂时解决德国两部分的关系”。——维利·勃兰特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在经过与苏联的多次谈判后,联邦德国与苏联于1970年8月12日签署了《莫斯科条约》。条约规定:两国同意互相放弃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并承担义务,只用和平手段解决争端,承认欧洲现存边界不可侵犯。另外,在该条约的两个附件中,西德声明该条约不违背西德今后在和平的环境中重新统一德国的目标,不触动四大占领国对作为整体的德国和柏林的权利与责任问题。《莫斯科条约》构成了勃兰特“新东方政策”的基础,为联邦德国与共他东欧国家进行谈判定下了基凋。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1970年12月7日联邦德国与波兰签订《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关系正常化基础条约》,即《华沙条约》。双方承认现存的奥得-尼斯河为波兰的西部边界,强调现在和将来其现存边界不可侵犯,保证放弃武力并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1971年9月3日的苏、美、英、法《四国柏林协定》规定:四国保证不在西柏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西方三国承认西柏林不是联邦德国的组成部分,苏联(包括东德)则承认西柏林在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上实际归属联邦德国;联邦德国与西柏林之间的公路、铁路和水路过境交通应当通行无阻。该协定推动了两个德国关系的突破。1972年12月21日两个德国签订了“基础条约”。1973年9月,两个德国同时加入联合国。同年12月,联邦德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保加利亚也建立了外交关系。新东方政策的全面展开,意味着“哈尔斯坦主义”的终结。1975年联邦德国参加了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新东方政策表明德国虽然还不能脱离美国的战略要求,但已开始积极探索同东方接触的可能性,以缓和代替冷战,谋求自己在政治和外交上的独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