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临汾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市审计局五楼成立时间: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经营期限:2007.1.18---2010.10.17姓名:王勇性别:男年龄:34职务:董事长系临汾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临汾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日期:2009年2月19日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王勇系临汾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大同市方正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王谦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王谦性别:男年龄:43岁身份证号码:140202196609152090职务:主任投标人:临汾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授权委托日期:2009年2月19日3投标函致:山西经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JWZB-2009-PG001的左云县保留的72座煤矿资产评估招标文件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和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我方愿以的投标报价2.多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多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31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评估报告。5.多方同意所提交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人:临汾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市审计局五楼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王勇邮政编码:041000电话:0357-2688144传真:0357-2688197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支行建设路分理处开户银行账号:128248601378091001开户银行地址:临汾市建设路开户银行电话:0357-2216791日期:2009年2月19日4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保证金:20000合同价款的()%合同价款的()%2评估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天3误期违约金额()元/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5完成期限(31)日6质量标准5大同市左云县水磨湾煤矿资产评估方案临汾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LINFENXINYUASSETSAPPRAISALCO.,LTD.二OO九年二月6评估计划一、人员安排评估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负责部门名称临汾信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王勇13509778159lfxypg@163.com主任评估师樊晓钢13593505860fxg1021@163.com标准技术部孙学军13834871980lfxypg@163.com评估一部项目负责人刘美伽13513659551lfxypg@163.com评估一部邵辉利15934521199lfxypg@163.com评估二部项目负责人柴沛林15935339866lfxypg@163.com评估二部张志红13008027511lfxypg@163.com评估三部项目负责人王鸽15935330177lfxypg@163.com评估三部陈明生13934340804lfxypg@163.com工程师7二、时间安排时间左云县水磨湾煤矿下属各部门评估公司1天评估人员制定初步培训方案1周左云县水磨湾煤矿了解培训方案并反馈意见(2天)评估人员根据左云县水磨湾煤矿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下发培训材料(1天)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初步了解资产范围及实物资产特点及作价定额等相关信息(3天)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处置资产的分布情况、资产特点等信息制定评估操作方案并提交给左云县水磨湾煤矿;进行项目组成员培训组织各部门做好填表工作电话回答各部门填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周汇总后上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1天)各部门安排专职人员配合及带领评估人员对重要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工作;评估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时由各部门签字确认评估范围及提供的资料协调各部门与中介机构配合工作,重大事项的处理评估人员对各部门报送的评估明细表进行审核,开始现场勘查工作1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评估结果汇总、审核将审核后评估报告报送省国资委备案出具正式评估报告8职业道德保证措施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形象,特制定本规范。第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采用欺诈、利诱、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利用执业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机构执业,不得以个人名义执业,9也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第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接受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如实声明其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不得对其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进行夸张、虚假和误导性宣传。第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可能影响注册资产评估师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第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不得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误导和欺诈。第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履行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竭诚为委托方服务。第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向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第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并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第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第二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贬损或诋毁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10执业质量保证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执业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资办发[1996]23号)、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各专业人员在执业中必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确保执业质量。第三条执业人员要按照《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形象,加强执业道德教育。第四条公司根据山西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安排的执业后续教育计划,及时安排执业人员接受执业后续教育培训,以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第二章全面质量控制第五条评估公司在承揽业务过程中质量控制时要充分了解委托单位(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状况,会计核算体系,内控制度等以判断该项目的风险程度及评估公司自身的胜任能力。第六条评估公司分配业务时,应统筹考虑本公司业务及人员情况,做到人员、业务合理分配。第七条评估公司实行分级督导制度,各级督导人员要对各层次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11第八条评估公司对评估工作底稿实行三级复核制度。项目负责人要对工作底稿进行详细复核;二级复核对工作底稿中的重要会计科目的评估,重要评估程序的执行以及重大评估事项等进行复核;总审对评估过程中的重大评估问题,特别事项说明及重要的评估工作底稿进行复核。二、三级复核要做出复核记录。第九条项目负责人要督促助理人员按时完成工作底稿,从分类整理到工作底稿归档的全过程并留有记录。第三章项目质量控制第十条评估公司在承揽业务时,要签订业务约定书,明确委托任务与要求,委托单位与评估各自的责任,收费标准等。第十一条在编制评估总体计划时,应事先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内控制度,评估风险,确定评估重要性水平,应及时修改评估计划,并报公司领导批准。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评估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下达至评估小组全体成员。重大评估项目的评估计划须经主任评估师(所长)或董事会批准,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改评估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或董事会批准。第十三条评估工作底稿应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评估工作底稿,做到记录规范,字迹清晰,符号运用准确,勾稽关系明确,杜绝用圆珠笔书写。第十四条业务人员应当具有专业判断能力,保持应有的专业谨慎态度,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提请公司领导或董事会研究解决。12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助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复核,以确保:1.评估工作已按具体评估计划的要求进行;2.工作过程及其结果已适当记录;3.所有重大评估问题已适当解决或反映在评估结论中;4.预定的具体评估程序及评估工作目标已实现;5.形成的评估结论与评估工作底稿保持一致,评估工作底稿达到规范完整,取证充分恰当,足以支持注册评估师评估报告发表的评估意见。第十六条外勤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要将评估报告草稿交有关负责人审定,形成正确的评估结论。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被评估单位的期后事项、关联交易、或有损失、是否全面披露。第十八条评估结果确认无误后,评估小组应将评估报告草稿与委托方沟通后出具正式报告,并将底稿按规定立卷归档。第十九条报告书发表后,如发现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当查明情况,根据各环节应负责任,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查处理。第二十条为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各部门要严格考核制度,如出现质量问题,按本公司有关奖罚规定执行。13信息资源保证措施一、法规依据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国办发[2001]10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3.国务院2003年第378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号《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6.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7.财政部财会[2000]25号文《企业会计制度》;8.财政部财会[2001]43号文《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9.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10.《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第20号]);11.《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第20号]);1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6.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14二、取价依据1.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价目表);3.山西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2002版);4.评估基准日(2009年2月28日)的贷款利率;5.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