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岗位实践报告短暂的实习生涯,令我感触颇多,我是一名跨专业的考生,以前学习的是法律专业,现在接触的是工程,虽说感觉是风马牛两个不同的属类,但是我看到了工程类也是和法律一样都是有严谨的程序和流程的,我的观念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我想学习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通过考试,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来获取知识,获取工作技能,来建筑公司对我而言也是一件幸事,通过实习工作进一步了解到社会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而使得学习的目的性更明确,获得的效果也相应更明显。公司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板块:1、投标2、人力资源、3资质4、内务。我在公司里面的职位是投标专员,主要工作是做招投标,古语有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这里我将学习到我人生里最重要的知识。招投标具体点说就是做各种工程的投标标书,而且这部分不包括招投标中的工程预算部分,这点是让我最失望的,因为我一直想能在实践中锻炼一下自己做预决算的能力,从而更深层次的了解工程造价工作。不过现在的这份工作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坏处,它让我可以从不同的方面去了解一个项目的运作程序,进而更好的定位自己的事业方向。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它有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公开招投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否则就失去了竞争意义;邀请招投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我国在建筑领域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被称为“议标”,是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1、在实习期间我了解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组织程序建设方到招投标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通过当地招投标管理中心,经工程咨询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施工单位看到招标公告后购买招标文件组织编写投标文件,在截至时间前,递交到招投标管理中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接着公示中标单位,无异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评标的方式,一般在招标文件里面会有明确的规定土建工程中的公开招标往往采用标底式、打分式和最低评标价这三种评标方式,没有形成统一的做法,当然主要是因为它们各有利弊2、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1)招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我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实行的《招标投标法》、国家九委、部、局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业主)应按照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规定、评标标准和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及条件。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由招标人(业主)或其委托相关的咨询机构编制并发布的,它既是投标人(承包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均有约束力。由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若干个不同阶段,每个标段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不尽相同。起招标文件的内容由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部分组成。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其招标文件内容除没有资格审查表以外,其余均与上述内容完全相同。现就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分述如下。1、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公开招标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和联系方式等内容。邀请招标内容第6款(发布公告的媒体)是“确认”外,其余各款内容均与公开招标相同。2、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投标须知主要由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开标、评标、合同授予、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纪律与监管和其他内容组成。3、评标办法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4、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1)合同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委、部、局2007年11月1日发布的第56号令,即《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协议书》三部分组成,可在招标文件中采用。关于上述《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2)合同格式合同格式包括合同协议书格式、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履约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格式。为了便于投标与评标,在招标文件中都应做统一的规定。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6、施工图纸7、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说明工程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本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及格式投标文件由投标函(书)及投标函(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和其他材料等组成(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编写方法内容提要: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和拟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评委会评标的依据,也是拟订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的质量是决定招标成败的关键环节。仅就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以及编制方法,谈一些认识。一、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一)、计价模式的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包括强制和自愿选择)的工程,必须执行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四统一”(“四统一”:指程量清单的统一项目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名称。),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格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当地补充、完善的有关计价规则规定的格式。(三)、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招标工程的性质、范围、有关的技术规格标准及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这些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同时,对以下问题必须予以明确:1、该工程招标中需要另行单独分包的内容必须符合政府有关工程分包的规定,必须明确总包对分包工程需要配合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并将配合费用的计算规则列入合同条款。2、涉及甲供材料、工作等内容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将明确的结算规则列入合同主要条款。3、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于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4、招标文件应该明确说明招标工程的合同类型及相关内容,并将其列为主要合同条款。5、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之间不能存在实质性的矛盾(比如,固定价合同在合同主要条款中不应出现“按实调整”字样,而必须明确量、价变化时的调整控制幅度和价格确定规则)。(四)、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标底的,标底由有资格的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应该按照符合招标工程要求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招标范围、拟订的施工方案、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做为依据编制。标底涉及的价格应按当时、当地的平均价格水平计算;涉及施工方案、计费标准选用的,应按照符合招标范围的施工企业的基本水平,而不应考虑具体竞争及让利因素。必须如实列出施工图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并由编制人员与发包方协商确定暂定金额。同时,应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时间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送达全部投标人。(五)、招标文件必须明确工程评标办法。1、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此进行评价的方法。2、招标文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业主的需求设定评标的主体因素(造价、质量、工期),并按主体因素设定不同的技术标、商务标评分标准。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设定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条件,不应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投标人降价(或优惠)幅度作为评标(或废标)的限制条件。4、招标文件必须载明合理确定的废标认定标准和方法。5、招标文件应该明确载明评标环节对于投标成本价的界定方法、内容及标准。成本价的界定应对投标报价的单价和费用组成的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以及不平衡报价的严重性进行分析。6、招标文件应该明确是否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并明确备选标的评审和采纳规则。7、招标文件应明确评标过程的询标事项,规定投标人对标函在询标过程中的补正规则以及不予补正时的偏差量化标准。(六)、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必须明确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偏差的核对、修正规则(在定标后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核对和调整工作,招标文件应规定给予中标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核对后因误差引起的造价调整在×%以内的除外)。招标文件应考虑当工程量清单误差较大并经核对发现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不能达成一致调整意向时的处理措施(比如,应暂停施工合同的签订,如果投标人有终止合同签订的意向,招标人应允许其要求予以终止合同,则投标人不承担投标〈或合同〉履约责任,有投标保证金的应全额退还投标人,但中标人不得以清单误差大而对中标价提出实质性的变化,并以此作为终止合同签订的条件)。(七)、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八)、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招投标各环节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以及招标文件修改必须遵循的规则;当对投标人提出投标疑问需要答复或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截标间隔时间规定,经修改的截标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投标人。(九)、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中任何需要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十)、招标文件应该明确对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处理规则,如果非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予归还投标人,则可视作招标人将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此时应征得非中标单位的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及方法(一)编制原则1、规范性原则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法律性文件,是评标的惟一依据,招标文件混乱,也就无法保证招标活动公平进行,招标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随着《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国家相关部门都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招标管理办法,使得招标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招标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存在歧视、倾向性等现象或其他有悖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的条文。制定一份经过认真审核推敲、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清晰、充分反映国家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项目实际的招标文件是非常必要的。2、科学合理、公平竞争原则科学合理、公平竞争是招标文件编制的一个最重要的准则,制定招标文件时,不应该有限制、歧视或排除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这种倾向性有时表现明显,有时是比较隐蔽。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建立一种咨询制度,召集有关专家进行咨询。3、全面反映招标人需求原则招标的目的就是为需求服务。招标文件全面反映用户需求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一个基本的要求,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等专有部分时,首先要认真领会项目建设单位的招标意图、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在此基础上综合以往招标的经验进行整理、补充、完善。招标要求不明确,招标文件就不能贴近用户需求,不仅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带来很多困惑和疑问,也最终影响了招标成效和质量。(二)编制方法编制方法要能体现出合法合规、提高效率、降低费用、保证质量等特点。1、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要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要求合理。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