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11市2017年中考语文试卷按考点分项汇编 文学类文本阅读(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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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巴中市端午的鸭蛋(节选)汪曾祺①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也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记叙文阅读答案汪曾祺《端午的鸭蛋》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记叙文阅读答案汪曾祺《端午的鸭蛋》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②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③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④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壳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1)通读选文,用简洁的语音概括主要内容。(2)选文第①段中说“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为什么还摘录《食单》中“腌蛋”的内容(3)选文中第②段中写“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有何作用(4)阅读选文,按要求回答问题。①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揣摩居中加点字“吱”,分析其表达效果。)②从下列词语中任选一句进行品析,体会汪曾祺散文的语言特色。Ⅰ.我走的地方不少,则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Ⅱ.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5)选文中第③段描写孩子们端午节把鸭蛋制成“鸭蛋烙子”这一细节,从中流露出作者怎样的感情?我们也有过类似的体验,请运用细节描写,把你如何精心挑选某心爱之物的过程分享给大家(60字以内,含标点)。【考点】9C:记叙文阅读综合.【分析】本文通过各地均有的风俗写到家乡高邮端午的种种风俗,从名声、特点和习俗三个方面介绍了故乡的鸭蛋,表达出对儿时生活以及童真童趣的怀想,对故乡的热爱和自豪,以及对故乡高邮鸭蛋的赞美之情.【解答】(1)本题主要考查文章内容的概括.根据问题,找到相应的段落,逐条总结即可,在总结的时候寻找每段的中心句和文章的中心句.或者找到重点词语,用自己的语言将词语整理组合也可.注意词语简练.运用段落总结法,可以从每段中心句“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总结出作者从名声、特点和习俗三个方面介绍了故乡的鸭蛋.(2)本题考查筛选信息的能力.根据第一段中的“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可以作答.(3)本题考查赏析写作手法.第二段中提到自己在北京吃鸭蛋的经历,这是用自己家乡的咸鸭蛋和北京的咸鸭蛋作比较,所以这是对比的修辞方法,是为了突出了作者对家乡咸鸭蛋的喜爱之情.(4)第一小题,本题的考点是词语的赏析.解答思路:解词+内容+情感.方法:联系词语本义,结合语境分析词语的含义,以及表达的感情.理解词语一般先理解其表面义,然后要结合语境及课文内容,具体理解出它的语境义及所包含的情感.“吱”是拟声词,以声音写鸭蛋,形象地描摹出筷子扎进咸鸭蛋红油从中冒出来的情态,生动地写出了家乡咸鸭蛋的美味可口,让人垂涎欲滴.第二小题,本题考查文章语言特色的分析.解答此题结合我们平时对文学常识的积累可以知道,汪曾祺是一位非常讲究语言艺术的作家,他写作语言的最大特色就是“平淡而有味”,用适当的方言表现作品的地方特色,文白夹杂,有淡淡的幽默.第一句话体现了他文白夹杂的特点,有着淡淡的幽默.第二句话运用口语化的语言,读来亲切感人.(5)本题考查揣摩作者感情.作答此类问题,需要认真阅读指定段落,结合具体的语境,联系文本的主旨,结合自己的情感体验分析作答即可.第③段描写孩子们端午节把鸭蛋制成“鸭蛋烙子”这一细节,既表现了作者对家乡鸭蛋的喜爱,也表现了作者对儿时美好生活的回忆.选取自己生活中类似的情节做细致的描写即可.答案:(1)从名声、特点和习俗三个方面介绍了我故乡的鸭蛋.(2)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3)突出了作者对家乡咸鸭蛋的喜爱之情.(4)“吱”生动地写出了红油冒出来的声音,体现出高邮咸鸭蛋油多的特点,写出了吃咸鸭蛋时的兴奋和快乐心情,表达了作者对家乡咸鸭蛋的喜爱之情.选第一句话.这句话文白夹杂,有一种淡淡的幽默.(5)表现了作者对家乡鸭蛋的喜爱和对儿时生活的美好回忆.每到端午节的时候,妈妈总要包粽子,而我负责挑选红枣.我先把红彤彤的枣子倒地盆子里,然后一颗颗拿起来,翻来覆去的看,往往没等到看出问题,这颗艳红的枣子就钻进了我的口中!成都市12.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亲爱的颖: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泣别,你的流连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1)小说中的流连是怎样一个人?(2)小说有几处令人意料之外的情节安排,请分别指出。(3)榛是小说中着墨不多的人物,但又不可缺少,为什么?请简要说明。(4)这篇小说不同版本的标题不一样,一个是《遗嘱》,一个是《爱,不会失聪》,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好?为什么?【分析】这篇小说通过妻子瞒着丈夫的病用心陪伴丈夫,丈夫用心良苦地瞒着妻子,让她学手语和唇语,并为她的未来幸福着想的故事,表现了夫妻二人之间真挚的爱情,抒发了作者对这种真挚爱情的赞美.【解答】(1)本题考查的是分析人物形象,解答此题需要通读全文,找出对人物的描写,包括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神态描写等,并且根据人物在事件中展现的性格,进行分析.第二段“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可以看出流连是一个爱妻子的人;最后的遗嘱可以看出流连是一个用心良苦的人.(2)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学生对故事情节的把握,找出令人吃惊的情节,分别概括即可.当我们为流连随演出团出发而担心时,“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令人惊讶;这些令人意料之外的情节有一些集中在流连给妻子的信中,“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这些情节都出人意料,概括即可.(3)本题考查的是人物与情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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