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人大制度造福人民一、要点讲解1.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复习时要理解以下两层意思:第一,国体涉及国家性质,标志着国家权力的归宿,即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掌握国家权力,是解决谁统治谁的问题;政体涉及国家的组织形式,如何行使国家权力,是解决如何进行统治的问题。第二,国体与政体紧密相联,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但两者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由于历史条件等原因,国体相同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如美英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但美国的政体是总统共和制,英国的政体是议会君主制。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复习时要清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人大机关,而是以人大机关为核心的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但选举的方法有直接选举(乡镇、县级)与间接选举(省市级和全国)之分。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教材从五个方面阐述。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包括:(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享有一定的立法权。(5)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复习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在人民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上,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对违背人民意志或不称职的人民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罢免。第三,在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必须按照它的决定办事,在这个前提下,分别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第四,地方各级人大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可以制定法规、条例,但不能制定法律;而且制定的法规、条例必须以尊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前提。第五,对法律的制定和方针大计的决定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何一员,都可以畅所欲言;表决时,可投赞同票、可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但都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切充分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第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复习时要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突出人民的权力为核心,保障人民的国家主人翁地位,为人民通过民主渠道管理国家事务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证。在我国,国家的具体制度是多方面的,如行政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外交制度、教育制度、文化制度、卫生制度等,都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一般的具体制度,而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全面、直接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建立国家其他制度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整个国家政治制度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制定国家其他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国家政权机关,形成社会主义法制秩序,规定了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此外还要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最根本的国家制度这两个不同的表述,在做选择题时要能区分。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教材从五个方面予以阐述。复习时注意把握两点:第一,这一知识点主要掌握教材五个方面的概述,适当背诵,每一方面具体展开内容看懂即可。要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联系起来,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国家性质、最能体现真正的广泛的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二,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些具体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将不断得到改革和完善。但要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决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政治体制。要懂得任何国家的都是从自己的国情和实际选择具体的政治制度,即使西方国家相互之间也不会照搬对方的政体模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的,所以要坚持。6.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青年学生要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积极关心、支持和监督人大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要关心全国人大和本地区人大有关的新闻;要积极参与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要了解社情民意,向人大代表提出合理的建议;要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此知识点是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我们要积极关心、支持人大和人大代表的工作。从复习角度,一般了解即可。7.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的表达者,也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作为人民权力的受托者,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代表与被代表、受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复习时要把握以下几点:(1)人大代表权力的源泉在于人民,人民通过人大代表掌控国家权力,人民委托给人大代表的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权,“最终控制权”掌握在人民手中。(2)人民与人大代表权力委托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人大代表是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3)人民对人大代表的权力委托是有期限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5年,到期进行换届选举。(4)在我国,不分民族、性别、学历、职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只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法制意识和文化修养,有较高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有强烈的代表意识,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都可以经选举担任人民代表。8.人民代表的职责(1)人民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职责,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代表应该行使好与会权、审议权、提案权、选举权、询问权、质询权、罢免权、决权、建议、批评和意见权以及提议权等。人民代表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人民的期望所在,也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表现。(2)人民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责,是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袁的延续。在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代表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代表的活动,加强了人民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了人民代表与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的联系,有利于人民代表知情、参政和议政,更好地行使职权,发挥代表的作用。9.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民代表执行职务享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的保障。如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没有本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不得对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享受国家给予的补贴和物质上服务上的便利等。人民代表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如下代表的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的机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同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弩,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提出的问题。二、重点知识指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这部分知识的基础内容和理解运用在高考中都是重点考查的范围,同学们在复习时要把握好。(2)这部分知识内容与教材其他各课的内容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人大制以突出人民的权力为核心,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方式。要结合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懂得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将权力委托自己选出的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并进行监督,人大制全面、直接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可以制定地方性的法规和条例(注意不能制定法律),但必须以尊重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前提。(4)复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要紧密联系当年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时政内容和教材其他各课知识内容。如每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两会”议程和重要内容可以运用人大制的主要内容、优越性及党的领导、人民政协、多党合作制等进行分析说明;又如国家每年颁发或修订多部法律,可从全国人大的立法职能、民主与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多角度进行分析说明。(5)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当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不是十全十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发展,它的一些具体的制度、机制、程序和工作方式,将不断得到改革和完善。我们同学要积极关心全国人大和本地区人大的有关活动新闻,积极参与人民代表的选举活动,通过访问、调查、向人大及人大代表提建议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政治参与能力。这也有助于我们同学更好地把握、理解人大制的基本理论知识。(6)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个层次的知识点在各类考试命题中都可以从简答题角度单独命题,联系时政内容可以从分析说明题或论述题中的一个层次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