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HPM执勤中遇到犯罪分子抢劫的处理编号:A-32安全工作手册版号/修改状态:B/0第1页共1页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住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护卫员职责,立即进行处理。一、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护卫员或群众支援。二、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堂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分公司、公司保安部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三、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罪犯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物,应该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护卫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四、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五、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