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管理处清洁用品规定档案编号:BG(QJ)/010901/0081、公司配发以及管理处申购的清洁用品属公司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2、申领清洁用品,需书面申报管理处主管,由主管核实后统一申报公司采购部采购,并由管理处主管领回核实后统一发放。3、申领物品时,力争做到以旧换新,并核对签字,防止人为丢失、浪费现象。4、发放清洁剂,应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安全。对酸、碱及有毒、易燃物品,应阅读说明,按正确比例和操作方法进行,并集中存放,防止污染物品和造成人身伤害。5、发扬节约精神,爱惜公司财产,及时维修工具设施,保证安全和完好。6、每月库存和购进物品做到存货先用、防止变质,要建立台帐,整理清楚,保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