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版权: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实验操作课程设置课程简介课程体系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简介1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和发展2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与相关领域的关系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和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的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国外的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美国1893年,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成立了一个法律诊疗室,出现了由学生自发组织起来的非正式形式的早期诊所式法律教育。10年后,丹佛大学、西北大学和哈佛大学也都组织起了各自的法律诊所。第一次世界大战使院校法律援助活动停止。战后,恢复和发展起这一活动。在20世纪20到30年代,在耶鲁大学的支持下,罗姆·弗兰克领导组织了法律诊所。随后美国一些大学开始纷纷效仿。丹佛大学西北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杜克大学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直到20世纪50年代早期,有越来越多的法学院建立了法律援助诊所,因为得到了美国律师协会(ABA)的积极支持,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逐渐发展演变成为美国法学院最具活力的教学方法。背景:1、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勃兴,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亟待得到法律上的公正对待。2、美国国会通过高等教育法案对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给予支持3、私人基金会为了给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律师实务机会和向低收入阶层提供法律援助,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国外的发展在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定型为美国各大学的法学院的基本教育方式之一,它不仅成为美国法学院必设课程,更是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之一。诊所式法律教育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很快传遍了世界。特别是到20世纪90年代,诊所式法律教育已成为世界多个国家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的发展2000年9月,在福特基金的资助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7所高校率先在中国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并成立了形式各异的法律诊所。还有更多的诸如辽宁大学等一些院校也通过设立法学综合实训中心或法律诊所等,自发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对于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但是作为一种舶来的形态模式,实现“本土化”,还面临着许多挑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辽宁大学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与相关领域的关系与法律援助的关系与传统法律实习的关系与传统理论课程的关系改革与创新校内与校外教学与服务123与传统理论课程的关系与传统理论课程的区别与传统理论课程的联系与传统理论课程的关系与传统理论课程的区别角色定位不同教学场所不同教学内容不同教学方法不同与传统理论课程的关系传统理论课程是前提和基础法律诊所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途径与传统理论课程的联系与传统法律实习的关系与传统法律实习的区别与传统法律实习的联系与传统法律实验的关系与传统法律实习的区别课程设计不同实践场所不同指导教师不同实践内容不同与传统法律实验的关系与传统法律实习的联系地位相同教学目的相同诊所课程对法律实验具有能动作用法律实验能够弥补诊所课程的不足与法律援助的关系与法律援助的区别与法律援助的联系与法律援助的关系与法律援助的区别目的不同法律性质不同参与主体不同与法律援助的关系诊所课程对法律援助事业具有推动作用法律援助对诊所课程具有促进作用与法律援助的联系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设置基本要求规章制度学时分配地位、作用和目的实验方式实验内容实验考核服务对象和案源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设置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地位、作用和目的地位:作为一种新型的开放式实验课程,在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推动我国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用:通过该课程及其他实践课程的设立和开展,能够更好地加强传统理论课程教育的效果,并使之得以延续,扩大教学效果的深度和影响。目的:培养学生法律综合应用能力和技巧,使其能够“像律师那样去思考”;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通过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进行提供有价值的公众服务。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实验方式1、学生自愿申请选修课程,法律诊所指导教师每人指导5—8名学生。另外聘请其他专业课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进行不定期指导。2、选修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每学期确定具体选修学生名额),每人1组,每位指导教师每次实验课安排4—6组参加实验,1周内安排所有实验小组参加实验。3、每次实验课安排4—6组负责法律诊所日常值班,各实验小组轮流负责接待咨询、电话咨询以及网络咨询服务。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实验内容实验内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案件代理事实调查法律咨询实验内容法律咨询实验,是指学生在法律诊所实践活动中,就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作出解释或说明,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的一项实验活动。法律咨询的具体实验内容包括诊所接待咨询、电话咨询(通过辽宁广播电台服务热线)和网络咨询等。代写法律文书实验内容代写法律文书实验,是指学生在法律诊所实践活动中,根据委托人讲述的事实、提供的材料和表示的意思,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委托人的名义,书写有关法律文书的一种创造性的实验活动。代写法律文书的具体实验内容主要包括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两类。案件代理实验内容案件代理实验,是学生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案件代理的具体实验内容主要包括诉讼案件代理和非诉讼案件代理。诉讼案件代理是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代理活动。非诉讼案件代理是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调解、仲裁代理活动。事实调查实验内容事实调查实验,是学生为了了解、分析案件事实、获取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资料而进行调查的一项实验活动。事实调查的具体实验内容就是通过深入、细致调查活动,发现“事实”。由于“事实”必须由具有证明能力的证据构成,因此事实调查的核心部分是“取证”。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学时分配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分为理论课(课堂教学)与实验课(实践教学)两部分。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共34学时:理论课4学时;实验课30学时,每周2学时,计2学分。学生修满课程,实验课成绩合格,给予学分。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基本要求1、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严格遵守学校、法律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3、恪守职业道德,树立法律援助的服务意识。4、热情勤勉,诚实信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5、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则进行实验,认真完成各项实验任务。6、注意不断学习和丰富理论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实验考核(成绩评定)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也使用百分制评定学生成绩。1、根据学生值班出勤情况和日志记载情况给分,满分10分。2、根据学生咨询、代理等服务表现给分,满分10分。3、根据学生档案归纳、整理情况给分,满分10分。4、根据学生每月总结报告(四次)给分,按照学生从诊所实验经历中思考、学习的能力,每次10分,满分40分。5、根据学生期末实验报告(期末总结汇报)给分,按照学生从诊所实验经历中思考、学习的能力,满分30分。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服务对象和案源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案源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服务对象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服务对象法律诊所援助的对象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其他残疾人等特殊弱势群体;第二类是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中国公民;第三类是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中国公民。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案源与辽宁电台乡村台合作,为农村问题提供法律援助,这是辽宁大学独具特色的合作项目这是目前获得案源的最普遍也是最主要的途径与社会各部门建立积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寻求新的合作单位,拓展合作空间法律诊所辽宁电台其它部门辽宁大学法学综合实训中心法律诊所法律诊所教师在指导学生法律诊所负责人在与学生交流辽宁大学与辽宁广播电台合作,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辽宁电台乡村台节目直播中辽宁电台乡村台节目直播中辽宁大学教师与辽宁电台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流沈阳市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拓展方向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1教学管理2仪器设备管理3档案管理5安全管理4财务管理法律诊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实验操作实验题目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案件代理事实调查法律咨询实验操作技巧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基本要求法律咨询实验的基本要求1.学生一人为一个独立实验小组,独立完成实验任务。2.实验小组必须按时值班,并及时签到。3.当事人来访的,实验小组应做好接待工作,接待过程中应填写《诊所值班日志》,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4.当事人电话咨询的,相关负责的实验小组应当认真填写《诊所值班日志》。5.网络咨询由相关负责的实验小组负责回复,并认真填写《诊所值班日志》。6.按照事实调查实验的基本要求进行法律调查活动。7.按照代写法律文书实验或案件代理实验的基本要求进行代写法律文书或进行案件代理。8.妥善使用法律诊所的实验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相关耗材。9.实验结束后,实验小组必须及时填写《法律咨询统计表》。10.应当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相关资料和档案进行保密管理。法律咨询实验的注意事项1.要熟知的“WHR”理论。2.保持头脑清醒,情绪稳定,耐心细致,注意力集中。3.明确当事人咨询的重点和关键,要让对方听懂并且有说服力。4.提出的建议或方法要具有可行性、合理性。5.回答问题时要有分寸,任何事情都不能说得太绝对化。6.如遇到法律漏洞,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为当事人出谋策。7.如果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向其分析利弊,让当事人认识到不理智地解决问题只会带来更大的矛盾和痛苦。8.如遇到难以回答的问题,咨询学生能够采取变通手段。看法律咨询实验的主要步骤实验步骤听记答析问六个步骤并不彼此孤立的,它们相互联系,既可以按顺序进行,又可以相互穿插进行。法律咨询实验的主要步骤——记记,即及时记录有关法律咨询的内容。法律咨询时,应当认真、及时记录。再次,学生根据询问的情况,当即能够解答的,就当即解答,并把法律咨询意见填入表格内;如果当即不能解答,应另行约定时间回答,并做好记录;如果需要教师进行指导,应将教师指导意见填写在表格中。最后,按要求在表格中签字或盖章。法律咨询实验的主要步骤——听听,即听取当事人对问题和困难的陈述。聆听当事人陈述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投入感情并保持理智。2.耐心、认真聆听。3.用眼睛与当事人交流。4.恰当使用语言。5.善于归纳和提炼精华。法律咨询实验的主要步骤——看看,即要查看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当事人自身的精神状态。学生在提供法律咨询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两种当事人,一类是有案卷证据等相关材料的当事人,一类是没有的。因此,学生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把握“看”的要领。1.查看材料应全面、细致和突出重点。2.认真观察并弄清事实真相。法律咨询实验的主要步骤——问问,即向当事人提问。提问的基本方法是引导,引导当事人的陈述走向问题的实质和关键。提问引导的方式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问题的不同的性质而有所区别。1.谈心式。2.探讨式。3.机智式。4.委婉式。5.提醒式。6.变通式。法律咨询实验的主要步骤——析析,即进行综合的分析和评判。1.对询问者陈述的内容的分析和评判。2.对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的分析和评判。(1)分析方案时要尽量做到周密、全面、完整。(2)分析方案时要有弹性。(3)对于当事人极力避免发生的事,在分析方案时应特别给予关注。法律咨询实验的主要步骤——答答,即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1.激励法。2.劝改法。3.仿效法。4.归谬法。5.拒绝法。6.缓答法。法律咨询实验的操作技巧与当事人交谈的技巧使用优质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的技巧在法律咨询实验中,学生与当事人应注意优质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的使用。1.称呼的使用。2.文明服务用语的使用。使用优质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的技巧使用优质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的技巧1.称呼的使用。学生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在不知道对方姓名的时候,首先根据性别称男性为先生,称女性为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