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招标编号:AHPTC-2008-045招标人:安徽省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内容: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中心二OO八年二月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1目录一、投标邀请函……………………………………………………………2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三、投标人须知…………………………………..……………………..4四、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13五、评标办法……………………………………………………………15六、投标文件(格式)……….……………………….……………….…16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2一、投标邀请函安徽省招标中心受安徽省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服务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书编号:AHPTC-2008-0452、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工作服务期限截止于本项目规划设计通过审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3、付款方式:投标人自报,此为评审内容之一。4、投标、开标地点:安徽省招标中心六楼开标厅。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月日9:30时(北京时间)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领取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安徽省招标中心。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徽省招标中心招标四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中心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114号招标大厦5楼邮编:230001网址:电话:0551—2679323、2671216传真:0551—2679323联系人:陶工、许工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四牌楼支行银行帐号:2381012100051585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3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招标内容: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编号:AHPTC-2008-0452招标人:安徽省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皖通科技园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114号招标大厦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四牌楼支行银行帐号:23810121000515855投标有效期:从开标时间起90天内6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徽省招标中心六楼开标厅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月日9:30时(北京时间)7开标时间:2008年月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安徽省招标中心六楼多开标厅8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9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万元,由中标人支付。10签订合同地点:招标人所在地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4三、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招标人已筹集了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所列项目的费用,并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安徽省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进行招标。2、本次招标方式2.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中心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五项内容与格式):4.1.1投标邀请函4.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人须知4.1.4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4.1.5投标文件格式4.1.7.1投标函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54.1.7.2投标报价表4.1.7.3前期策划服务及内容4.1.7.4前期策划方案4.1.7.5投标人优惠承诺4.1.7.6资格证明文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落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招标中心。招标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某些情况下,招标中心经招标人同意可能在开标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中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尽快以传真形式回复招标中心,对收到的补充文件加以确认。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66.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中心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决定延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及报价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中有关内容。8.2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如招标中心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投标人应确保能提供以下复印件的原件)9.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合格有效)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9.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及团对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9.4类似项目前期策划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9.5如果投标人通过ISO系列认证,则应提供其证书(复印件)。9.6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710、除第9条之外,投标人还应提供以下与投标有关的证明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11.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中心和招标人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1.6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11.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汇票或电汇。11.3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中心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1.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到落标通知书后十天内可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并向安徽省招标中心支付2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1.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C.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中心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8D.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从而放弃投标权,但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1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确签署。13.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文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914.1投标人应分别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14.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标记:招标编号:AHPTC-2008-045投标项目: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投标人名称:封口处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15、迟交的投标文件15.1招标中心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中心。16.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按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五)开标与评标17、开标17.1招标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17.2开标前,由有关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10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18、评标18.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18.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18.3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8.4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报价表相应地方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评委会认定投标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文件的;(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5)评委会认为其他应否决的投标。18.5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从商务、技术、综合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五、评标办法”。18.6经过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推荐2家中标候选单位。(六)授予合同19、合同的授予1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书面通知招标中心发中标通知书。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1120、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20.1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其他异常情况发生,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招标中心据此将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21、中标通知书21.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中心将中标通知书发至中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2、签订合同22.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2.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2.1条的规定去做,招标中心将取消该授标,中标人不得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从中标候选单位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23、落标通知23.1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招标中心将及时以传真、书面等形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同时退回其投标保证金。24、落标后知识产权处理24.1投标人承诺,其未中标时所有提交文件的知识产权无偿地许可招标人在本项目中借鉴,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七)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合肥滨湖综合开发项目前期策划顾问招标文件AHPTC-2008-0451225、未尽事宜25.1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