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项目三:增值税纳税实务——《涉税业务核算》课程项目三:增值税纳税实务任务一:增值税基本要素认知任务二: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任务三:增值税纳税申报任务四:增值税会计核算任务五: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综合实训共20节任务一增值税基本要素认知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了解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划分方法了解增值税税率不同适用范围能力目标:能识别增值税业务能正确划分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会正确区分不同应税业务适用的税率任务一增值税基本要素认知一、征税范围、征税对象什么样的业务应纳增值税?凡是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以内的业务均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的业务简称为“应税业务”。阅读教材相关知识,完成下面的任务:增值税应税业务包括: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货物:境内销售、进口业务一般混合销售货物中部分业务视同销售货物业务特殊兼营非应税劳务中部分业务其他识别下列业务是否属增值税应税业务?为什么?1、某进出口公司组织进口100台计算机;2、某家政公司为他人提供清洁劳务、提供餐饮劳务、提供育婴劳务;3、某维修公司为他人修理摩托车;4、市供电公司向市民、单位提供电力,收取电费收入;5、某学校将锅炉房的热气对外有偿提供、将门店对外出租;6、某机器厂对外销售设备一台、以1吨材料换取包装物一批、对外销售闲置仓库一栋;7、某建筑公司为A单位维修一栋房屋,取得收入。一般应税业务的识别一、征税对象(一)销售或进口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不包括有形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是有偿转让所有权。有偿是指包括取得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指多环节销售。进口是货物进入中国关境。货物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一:加工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第二: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第三:加工、修理修配的对象为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如修理汽车、修理家用电器。劳务分析下列业务是否属增值税应税业务,为什么?1、彩电厂的管理部门领用一台彩电;2、商场的管理部门领用一台彩电;3、某电器公司,向甲单位销售电视机时提供送货上门、上门安装的服务,共取得收入5万元;4、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5箱用于对外销售,2箱用于非独立核算的酒店餐饮业务领用。特殊应税业务的识别5、某装修公司为甲个人装修一栋新房,装修合同约定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总价款8万元,装修公司负责提供装修劳务以及小额装修物资;6、某饮食店3月份销售饮料取得收入10万元,提供餐饮劳务取得收入20万元。7、汽车公司将自产的汽车2辆用于奖励优秀员工,用自产的50辆汽车用于投资,全部汽车于当日移送至被投资企业;8、某汽车修理公司向丙单位提供汽车维修业务,业务中既向丙单位销售汽车配件,又提供修理劳务,共取得收入8000元。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下列各种行为同样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必须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1、视同销售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行为4、其他(三)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与一般销售相比:一般销售是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而视同销售要么不是转让所有权,要么不是有偿性地转让,但它与一般销售一样,均应纳增值税。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②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简称为“代销货物行为“应纳增值税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县(市)以外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简称为“内部调拨货物”符合条件应纳增值税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注:”自产”、“委托加工”的两种货物,没有“购买”的货物。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注:”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三种货物。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8条,概括为4大条:1、代销货物行为;2、符合条件的内部调拨货物行为;3、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只要是实物少了均要纳税;4、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分配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才需纳税。2、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且二者之间有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的,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特征:1、一项行为有两种性质,既有征增值税的业务,又有不征增值税(征营业税)的业务;2、两种性质的业务间具有主从关系;3、两种性质的业务的价款一般向同一受让方收取。2、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原则:一般按主营业务合并征一种税。1、对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2、其他纳税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征营业税。注: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分别征税(09年新)。3、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兼营销售行为兼营销售行为:同时从事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并且二者之间没有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的行为,称为兼营行为。特征:两种性质的业务兼而有之,不具有主从关系;征税规定:分别核算,分开征税;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一律征收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总结特殊应税业务征税规定特征1视同销售一律应征增值税只涉及货物2混合销售按主营业务合并征一种税,增或营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且有主从关系,为同一受让方,3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开核算、分别征税;否则征增值税既涉及应税业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两者兼而有之,向不同方提供4其他销售征增值税见教材38页增值税征税范围总结增值税应税业务包括: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货物:境内销售、进口业务一般混合销售货物中部分业务视同销售货物业务特殊兼营非应税劳务中部分业务其他关键词:货物劳务增值税征税范围总结增值税的应税业务:动词+名词动词:销售(提供)、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兼营非应税劳务名词:货物与非货物、劳务与非劳务二、纳税人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即: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内外资企业。个人: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任务2:划分纳税人类型为了便于计算和征收管理,以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两个标准,将纳税人划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任务2:划分纳税人类型◆经营规模大小(年应税销售额标准)50万元——以生产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80万元——以批发、零售货物为主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与否(会计核算水平标准)是否有会计、建账;能否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分析讨论:某服装厂08年度发生四类的业务:1、生产销售服装,年销售额20万;2、零售服装,年销售额25万;3、加工服装,年销售额20万;4、出租门店,年租金收入5万。若该服装厂会计核算健全,问其是否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两类纳税人的区别:一般纳税人:计税公式符合一般理论(通用公式);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小规模纳税人:简便计税,计税公式不是通用公式;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计税公式(应纳增值税额)备注一般纳税人(扣税法)=增值额×税率=(销售额-购进成本)×税率=销售额×税率-购进成本×税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税率:17%13%0%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法)=销售额×征收率征收率:3%09年1月起两类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的税率17%基本税率适用于除低税率、零税率以外的其他货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低税率1、农业产品、2、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0%零税率仅适用于出口货物任务一增值税基本要素认知总结1、征税范围(应税业务);2、纳税人;3、税率与征收率。重难点: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兼营等任务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销售额的确定二、应税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扣税法(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简易法(三)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法任务:阅读教材41-43页,分析并计算应税销售额某电器公司09年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向丙单位销售洗衣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税额17万;向丙单位收取洗衣机的运输费600元,开具收据1份。2、向某个人直接销售空调一台,开具普通发票,收取款项23400元;3、将成本价为16万元的新产品——豆浆机,用于对外投资,已知该豆浆机的成本利润率为10%。4、当月空调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共计销售额为300万元,另单独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注明折扣销售(销售数量较大给予对方的折扣)80万元。5、销售电扇60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20万元,因对方提前10天付款,所以按合同规定给予5%的折扣,实际只收19万元。6、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计算机100台,每台计算机不含税售价9000元,收购旧型号计算机不含税折价2500元。7、以2000台的21寸彩电与显像管厂交换16000根显像管。已知21寸彩电的不含税售价2000元/台,显像管的不含税售价250元/根。8、向甲单位销售电视机时提供送货上门、上门安装的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万元;9、将20台空调无偿赠送给市福利院,每台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2100元,成本价为18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任务二增值税的计算(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是指销售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注意:1)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对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一般);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特殊),需换算2)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且一般应视为含税销售额,换算时依相对应的货物征税税率计算。任务二增值税的计算——销售额的确定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任务二增值税的计算——销售额的确定(二)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1)以折扣方式销售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为增加销售数量,销售、折扣同时发生。量大价优。A、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才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B、另开发票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按全额纳税。任务二增值税的计算——销售额的确定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在销售之后。例如:2/10、;1/20、N/30。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所以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即按总价法计算销售额。③销售折让:手续完备(有对方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才可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④回扣:不许从销售额中减除任务二增值税的计算——销售额的确定比较打折发生时间打折的目的表达形式折扣销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