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0935—2011代替SN/T0935—2000进出口机械摆钟检验规程犚狌犾犲狊犳狅狉狋犺犲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狅犳犿犲犮犺犪狀犻犮犪犾狆犲狀犱狌犾狌犿犮犾狅犮犽犳狅狉犻犿狆狅狉狋犪狀犱犲狓狆狅狉狋20110225发布2011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N/T0935—2000《进出口机械摆钟检验规程》。本标准与SN/T0935—200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抽样数量;———增加了技术要求中的特殊要求;———修改了检验项目。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绍宗、赵毅强、房建朋、王容、梁宏杰、赵呈兵。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935—2000。Ⅰ犛犖/犜0935—2011进出口机械摆钟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机械摆钟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能为原动力进出口机械摆钟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QB/T1536—2007 机械摆钟3 术语和定义GB/T282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检验批 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犫犪狋犮犺为实施检验汇集而成的同一机芯型号的一批机械摆钟。4 要求4.1 通用要求通用要求见QB/T1536—2007第4章。4.2 特殊要求木壳机械摆钟的木制材料甲醛释放量应符合输入国的要求。5 检验5.1 抽样5.1.1 抽样方案抽样方案、检查水平、抽样数量和判定数组见表1。抽样方案为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Ⅰ。1犛犖/犜0935—2011表1 抽样方案不合格类别B类,AQL=2.5C类,AQL=4.0批量范围样本大小字码样本大小AcReAcRe2~8A2↓↓↓↓9~15A2↓↓↓↓16~25B3↓↓0126~50C501↑↑51~90C501↑↑91~150D8↑↑↓↓151~280E13↓↓12281~500F201223501~1200G3223341201~3200H5034563201~10000J80567810001~35000K125781011 注:“↑”表示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表示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5.1.2 抽样方法样品应在检验批中随机开箱抽取。5.2 检验抽批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不合格分类、AQL值及检查水平见表2。表2 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不合格分类AQL值检查水平1使用可靠性2延续走时3平均日差4换历可靠性QB/T1536—2007中4.1QB/T1536—2007中4.3.1QB/T1536—2007中4.3.2QB/T1536—2007中A.3.1B1.55日偏差6时、分针协调差7外观8报时偏差9报时音质10换历精度11拨历性能QB/T1536—2007中4.3.2QB/T1536—2007中4.5QB/T1536—2007中4.6、A.3.4QB/T1536—2007中4.7.1QB/T1536—2007中4.7.3QB/T1536—2007中A.3.2QB/T1536—2007中A.3.3C4.0一般检查水平Ⅰ2犛犖/犜0935—20116 结果判定6.1 B类、C类不合格应分别判定。6.2 根据代表性样品的检验结果,当B类和C类不合格品数分别小于或等于规定的接收数(Ac),该检验批判为合格批。当出现B类或C类不合格品数有一类大于或等于规定的拒收数(Re),该检验批判为不合格批。6.3 当木制材料甲醛释放量不符合输入国的要求时,该检验批判为不合格批。犛犖/犜0935—2011书书书1102—5390犜/犖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 业 标 准进出口机械摆钟检验规程SN/T0935—2011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spc.net.cn电话:68523946 68517548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 字数6千字2011年7月第一版 2011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600书号:155066·222172 定价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