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112.4—2008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第4部分:设备、器材犈狓犻狋犲狀狋狉狔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犪狀犱狇狌犪狉犪狀狋犻狀犲犮狅犱犲犳狅狉犽犲狔犻狀狋犲狉狀犪狋犻狅狀犪犾犲狏犲狀狋狊—犘犪狉狋4:犈狇狌犻狆犿犲狀狋,犻狀狊狋狉狌犿犲狀狋狊犪狀犱犿犪狋犲狉犻犪犾狊20080724发布2008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SN/T2112《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人员及交通工具;———第3部分:人员携带物;———第4部分:设备、器材;———第5部分:动植物及其产品;———第6部分:特殊物品;———第7部分:口岸卫生监督。本部分为SN/T2112的第4部分。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举、汤隽华、凌伟栋、郭弋、于维政、张瑞宏、王思越、钱子新。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Ⅰ犛犖/犜2112.4—2008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第4部分:设备、器材1 范围SN/T2112的本部分规定了对用于重大国际活动举办期间所需的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的审批、验证、检验和监管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重大国际活动举办期间所需的入境旧机电产品、电池产品备案的审批、验证、检验和监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未获得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免办)或特殊处理程序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211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SN/T2112.1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SN/T2112.2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2部分:人员及交通工具SN/T2112.5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5部分:动植物及其产品3 术语和定义SN/T2112.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2112的本部分。3.1旧机电产品 狌狊犲犱狅狉狅犾犱犿犲犮犺犪狀犻犮犪犾犪狀犱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犪犾狆狉狅犱狌犮狋狊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大型二手成套设备。4 审批4.1 重大国际活动中应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及电池产品入境前,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向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4.2 重大国际活动所需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录内产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向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免办或申请实施特殊处理程序。4.3 暂准入境的旧机电产品及电池产品,应简化备案手续;境外个人、团体、组织或其代理人可持活动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到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登记。4.4 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但符合免办条件的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凭活动组织部门的证明文件,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以下简称免办证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免办证明快速验放。对于重大国际活动所需的紧急物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给予先放行,后补办免办证明的便利措施。活动组织部门向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到1犛犖/犜2112.4—2008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的通知后,对该批物品先行放行。收货人或报检人应及时到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补办免办证明,并将免办证明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归档。4.5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且不符合免办条件的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应及时通报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向活动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后,立即请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监管部并协调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等部门,尽快完成特殊处理程序。对于紧急情况下需做特殊处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产品,在使用单位签署承诺书,确保进口物品受控可追回的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可考虑放行和特殊处理程序同时进行。5 申报5.1 重大国际活动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持有效文件向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5.2 重大国际活动中应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电池产品和未获得认证的目录内产品在进口时应凭以下对应文件向口岸或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适用时);———《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适用时);———《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批准书》。5.3 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与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拟入境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所在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沟通,通报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的有关情况。对需由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的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包括境外企业、团体或组织进口或携带入境的在活动举办期间为广告宣传及向消费者、团体或组织分发的设备、器材等物品,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将申报信息向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检验检疫机构传递。6 验证6.1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到重大国际活动所需入境旧机电产品、电池产品、未获得强制性认证产品报检时,在验证所申报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与5.2中所列文件一致且有效后,方可受理报检。6.2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实际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证,与报检文件一致的,予以放行。6.3 对需实施口岸查验的入境旧机电产品、电池产品、未获得强制性认证产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采取“快速查验、快速放行”的便捷措施完成查验工作。验证工作可以提前预约。6.4 涉及入境物品的承载工具和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分别按照SN/T2112.2和SN/T2112.5的规定执行。7 检验7.1 需实施检验的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必要时可在物品进入仓库过程中实施检验。7.2 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暂不使用且又无法立即实施检验的,检验检疫人员可在货物需要使用时在货物的使用地实施检验。7.3 对于需要委托实验室等技术检测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等方面检测的,货物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事先与有关技术检测单位建立快速委托、检测及反馈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相关货物的安全、及时投入2犛犖/犜2112.4—2008使用。7.4 对于境外个人、团体或者组织自用,且声明在活动结束后退运出境的暂准进境旧机电产品及电池产品,免予检验。8 监管8.1 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和电池产品实施监管。暂准进境的自用产品不得改变用途,活动结束后检验检疫机构应将其监管出境;对于活动结束后留用或销售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应按照《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工作规范》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关备案手续。8.2 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免办进口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使用和退运情况实施监管,确保免办进口产品的申请用途和处理方式不发生改变;对于暂准入境的免办产品,活动组织部门应在物品退运后督促收货人或报检人在产品退运出关后的规定期限内到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核销手续。对于活动结束后留用或销售的产品,重大国际活动举办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督促收货人或代理人申请特殊处理程序或满足相关要求。8.3 重大国际活动入境旧机电产品、电池产品、未获得强制性认证产品出现安全及质量问题时,检验检疫人员应及时赴现场确认问题,并及时办理检验检疫手续。9 特殊情况处理检验检疫人员在对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进行备案和实施验证、检验和监管时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证其顺利投入使用。对于不符合免办条件且无法实施特殊处理程序而急需使用的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以及无法进行备案的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向活动组织部门核实,请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遵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办理相关手续。10 档案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应设立入境设备、器材等物品管理档案,档案包括SN/T2112.1中规定的资料及以下内容:———《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批准书》;———重大国际活动进境物品证明文件;———物品退运核销用证明文件(如:出口报关单等);———相关申请材料。犛犖/犜2112.4—2008书书书8002—42112犜/犖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 业 标 准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第4部分:设备、器材SN/T2112.4—2008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spc.net.cn电话:68523946 68517548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 字数7千字2008年7月第一版 2008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书号:155066·218997 定价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