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会计——增值税纳税会计实务纳税会计(目录)项目二增值税纳税会计实务任务一了解增值税的基本规定任务二学会增值税的计算任务三掌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任务四应用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本项目能力训练】①增值税的定义?②增值税的纳税人、增税范围、税率、征收率?③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④优惠政策?增值税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免)税及账务处理任务三: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任务四:①增值税的定义?②增值税的纳税人、增税范围、税率、征收率?③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④优惠政策?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金额来计算的税款,并且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增值税分为三种: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性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的增值额=商品销售收入或者应税劳务收入-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材料、燃料等生产资料价值、劳务支出。收入型增值税的增值额=商品销售收入或者应税劳务收入-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材料、燃料等生产资料价值、劳务支出-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消费型增值税的增值额=商品销售收入或者应税劳务收入-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材料、燃料等生产资料价值、劳务支出-当期购入用于应税产品或这应税劳务的全部固定资产。我国于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增值税属于“消费型增值税”。现在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税收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是最大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特点:价外计税(应该注意的是价外税只是商业对商业)标价方法的规定当交易是商业对顾客时,标价必须含税。当交易是商业对商业时,标价不必含税。实行抵扣制多环节征税(每一个经营环节就征一次税)①什么是增值税?②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率?③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④优惠政策?增值税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划分标准为: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税率分为四档:17%、13%、3%、0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等)2、应税劳务。(指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区别于出口,出口免税)4、特殊项目。5、特殊行为。(包括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行为)视同销售行为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2.代他人销售货物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行为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互不重叠,征收增值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增值税。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纳税人兼营或者混合经营这两种税的应税行为。混合销售:对于纳税人从事业务,如果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从属与另一项业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1.混合销售行为:在把握三个“一”。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2.兼营非应税劳务:在把握三个“两”。①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即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②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③兼营行为即征收增值税,同时也征收营业税。特殊的混合销售: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殊的兼营行为: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货物的销售额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分别征收的特殊情形(补充):[例]某钢材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钢材含税收入18000000元,同时又经营农机含税收入2000000元。前项直营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后项经营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厂对两种经营统一进行核算。请计算该厂应纳增值税税款,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在未分别核算的情况下,该厂应纳增值税为:(18000000+2000000)÷(1+17%)x17%=2906000(元)由于两种经营的税率不同,分别核算对企业有利,建议该企业对两种经营活动分别核算。这样,该厂应纳增值税为:18000000÷(1十17%)x17%+2000000÷(1十13%)X13%=2846000(元)分别核算和未分别核算之差为:2906000-2846000=60000(元)。由此可见,分别核算可以为该钢材厂减轻增值税税负60000元。①什么是增值税?②增值税的纳税人、增税范围、税率、征收率?③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④优惠政策?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核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错误的是()。A.固定业户在其机构所在地B.非固定业户在其居住所在地C.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D.总机构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答案】B①什么是增值税?②增值税的纳税人、增税范围、税率、征收率?③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④优惠政策?优惠政策1、起征点2、减免税规定销售货物的,由原来为月销售额的2000-5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月销售额1500-3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调整为300-500元。财政部:增值税起征点自2011年11月1日起上调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①什么是增值税?②增值税的纳税人、增税范围、税率、征收率?③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④优惠政策?纳税会计(目录)项目二增值税纳税会计实务任务一了解增值税的基本规定任务二学会增值税的计算任务三掌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任务四应用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本项目能力训练】增值税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免税款)-(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未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销售方式下。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项税额的计算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消费税税金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例题阿花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2011年7月份,销售甲产品10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件不含税价200元,取得销售额2000000元;销售乙产品100件,开具普通发票,每件含税价234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运输费和装卸费共5850元。请计算阿花公司2011年7月份的应税销售额。Answer:应税销售=2000000+100*234/(1+17%)+5850/(1+17%)=2025000(元)特殊销售方式下①折扣方式。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以及销售折让三种方式。②以物易物的方式。③以旧换新的方式。④还本销售的方式。⑤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⑥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⑦视同销售行为。①折扣方式。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以及销售折让三种方式。商业折扣(也叫折扣销售)。价格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例题阿花手机生产厂的某款手机单价是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