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建设单位)招标人申报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手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竣工时间入伙时间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拟采用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酬金制□包干制物业管理合同期限年招标部分估价万元物业类型及性质□住宅□办公楼□工业□商业□其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拟采用的评标方式1.□评定分离法2.□综合评估法3.□抽签定标法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招标□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联系人手机2(本部分公开招标填写)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企业资质:业绩要求:其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1、企业投标卡;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本部分邀请招标填写)邀请招标理由(不少于3家)拟邀请的投标企业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企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12345项目所在区物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印章)日期:年月日3附件2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信息采集表(业主委员会)(第一版201205)招标人申报单位(业主委员会)名称联系人手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竣工时间入伙时间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现物业服务单位物业服务收费方式□酬金制□包干制物业管理合同期限年。招标部分估价万元物业类型及性质□住宅□办公楼□工业□商业□其他目前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履行情况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时间业主大会信息业委会届别及成立时间业委会委员人数业主总人数总票权数与会业主人数占业主总人数比例通过议题业主人数占与会业主人数比例与会票权数占总票权数比例通过议题票权数占与会票权数比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拟采用的评标方式1.□评定分离法2.□综合评估法3.□抽签定标法招标组织形式□进入交易中心招投标□自行组织招标□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联系人手机本部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填写(一)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企业资质:业绩要求:其它:(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1、企业投标卡;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5本部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填写(一)邀请招标的理由(二)拟邀请的投标企业(不少于3家)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企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12345业主大会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业委会成员签字(半数以上):(盖章)年月日社区工作站对业主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的意见。(印章)年月日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意见。(印章)年月日6附件3深圳市以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表申请人:(公章)填表时间:201年月日项目地址:项目名称物业类型及性质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项目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请在符合的条件前划“√”,只能选择一项)□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五万平方米,或者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二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一、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条件的,即符合“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五万平方米,或者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二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的”,申请人应提供如下资料:(一)土地使用权利凭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五)法定代表人证明;(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7续表二、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条件的,即符合“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请填写如下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取得《深圳市前期待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的时间年月日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年月日招标公告的起止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投标人数量(人)投标人名称1.2.申请人须递交的资料:1、《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1份;2、《投标单位报名一览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出具),复印件1份,验原件;3、招标文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注:1、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2、此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一份。8附件4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供招标人使用)物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以下简称招标人)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一、前期筹备工作(一)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下载专区”一栏点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下载《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参照该示范文本,并结合物业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二)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物业建设单位可自行组织招投标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三)招标人为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投标相关工作。业主大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表决以下事宜:(1)是否通过对原物业服务企业的续聘方案;(2)是否通过业主委员会编制的招标文件;(3)是否进入交易中心进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4)是否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业主委员会可以依业主大会授权履行如下招标人职责:(1)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2)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9(3)组织招标答疑、开标和评标会议;(4)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投诉;(5)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6)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招标备案(一)办理条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已编制了招标文件。(二)填写招标备案表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物业管理招投标专栏”下载并填写《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建设单位)、《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信息采集表》(业主委员会)。(三)办理地点1、建设单位: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2、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三)提交资料1、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1)《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2)招标文件;(3)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包括:房地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10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复印件均应加盖提供人公章并核验原件。2、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对业主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意见后办理招投标工作。(四)重要提示:上述备案资料要求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备案完成后交给交易服务中心。三、办理招标信息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一)招标信息登记1、办理条件(1)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已经完成物业管理招标备案。(2)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招标事项已做出决议,且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其决议已出具审核意见。2、办理地点交易服务中心。3、提交资料(1)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应提供如下资料:①经主管部门招标备案的《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原件1份);②招标文件(原件1份,加盖公章,电子文档1份);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提供,复印件1份);④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包括:房地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验原件);11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⑨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邀请招标的,除提供上述资料之外,还应提供符合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法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2)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信息采集表》(原件1份);②招标文件(原件1份,加盖公章,电子文档1份);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提供,复印件1份);④经物业所在地工作站、街道办事处签字确认的业主大会关于物业管理招标事项书面决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4、重要提示上述资料(含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提交的《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建设单位)、《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信息采集表》(业主委员会),形成物业管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对物业管理招标公告签字确认。招标人进入交易中心进行物业管理招标活动的,应在交易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接受投标报名的期限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向三个(含)以上具备承担招标12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四、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一)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接受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二)招标公告发布结束后,招标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领取投标报名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三)经招标人审查,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须到交易中心办理合格投标申请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四)招标人到交易中心申请召开招标会事宜,并在招标会上发售招标文件。(五)公开招标的物业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采用抽签定标法的除外。(六)重要提示:1、招标公告在深圳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连续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2、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自行组织办理招标事宜。3、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法律法规对招标人的规定。4、招标人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5、投标报名项目:由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报名截止后,如投标报名条件中有物业管理经验要求的,在接受投标报名期间,招标13人须委派专人在交易中心进行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自行留取业绩证明材料。6、资格预审项目: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交至交易中心,招标公告发布结束后,招标人携带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发给投标人和供评标使用的招标文件必须与备案的招标文件一致。五、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1、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物业项目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2、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开标和评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应于开标当天持《物业管理评标委员会申请表》到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依照《招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开标、评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在交易中心提供的场所进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