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本蜀山区电子所宿舍楼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SHCG2011-085项目名称:蜀山区电子所宿舍楼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安徽向阳建设有限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余成贵(签字或盖章)2目录第一节、资格证明材料第二节、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第三节、拟分包情况表第四节、劳动力安排计划表第五节、主要人员简历表第六节、施工组织设计(1)主要施工方案与措施(2)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生产、文明措施管理体系与措施(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措施(6)资源配备计划(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第一节:资格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安徽向阳建设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公司地址:肥西县小庙镇成立时间:1990年07月24日经营期限:1990年07月24日至2024年05月20日姓名:于成贵性别:男年龄:33职务:经理系安徽向阳建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安徽向阳建设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5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致: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宣告:安徽向阳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成贵和安徽安兴装饰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芬奇共同授权李德明为全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蜀山区电子所宿舍楼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中的投标活动中,全权代表我方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余成贵日期:2011.05.12(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全权代理人签字:李德明6联合体协议安徽向阳建设有限公司与安徽安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蜀山区电子所宿舍楼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HCG2011-085)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安徽向阳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安徽安兴装饰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二、安徽向阳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次的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土建安装工程等工作;参加方负责装饰幕墙工程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五、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主体方:(公章)参加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签订日期:2011年5月19日7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8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肥西县小庙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肥西县小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小庙街道312国道临边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小庙镇街道312国道段工程内容:外墙面铲除粘贴瓷砖、防水屋面整体改造、路灯安装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住户自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土建及安装包工包料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9.4.18竣工日期:2009.10.18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第五条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肆拾柒万伍仟陆百圆整元(人民币)¥:2475600.00元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9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就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第八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九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十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9年4月10日合同订立地点:肥西县小庙镇镇政府办公室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字之日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约定排列根据《通用条款》中的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建筑法》中的相关条款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规范》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不采用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贰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不采用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葛茂林职务:工程负责人职权:代表甲方办理相关事宜全权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一切事宜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马保伟职务:项目经理磁卡号:不采用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11附件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肥西县小庙镇人民镇府承包人(全称):肥西县小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小庙街道312国道临边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和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乙方施工的全部内容第二条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两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不采用。项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1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的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方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第四条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五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不采用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3GF-1999-0201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建设厅监制部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4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方建设局承包人(全称):安徽向阳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资金来源:财政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清单、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11月26日竣工日期:2011年1月2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零伍万元(人民币)¥:1050000元16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17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12月1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有效18发包人:承包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号:邮政编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鉴证章)经办人: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鉴证章)经办人:年月日19附件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20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功能、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全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对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1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项目,承包人应该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