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任务1: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规任务2: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业务任务1: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规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1-1: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2007.3.16《企业所得税法》2007我国企业所得税历史沿革1950-19581980-198819941980.9.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1981.12.13《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84.9.18《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1985.4.11《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6.25《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12.26《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50《工商业税暂行条例》1958工商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指对在我国境内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所得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特点•(1)税收负担的直接性•(2)税收征收的公开性•(3)税收管理的复杂性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判定标准征税对象居民企业1.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2.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1.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2.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2.营业税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特别注意计算公式1.登记注册地标准2.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居民企业判定标准3.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其他所得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基本税率:25%①居民企业②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境内所得;•与所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低税率:20%非居民企业:•未设立机构,境内所得;•与所设立机构无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任务1-2: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1.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直接法(定义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间接法(利润调整法)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准予扣除项目、不准扣除项目亏损亏损弥补2.收入总额的确定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收入类别具体项目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收入类别具体项目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4.准予扣除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4.准予扣除项目(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得扣除;(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税金等哥有了钱,买房、买车、买地种花!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①•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据实扣除,再加计100%扣除。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②•职工三项经费支出项目税前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14%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某居民企业2009年会计利润为150万元,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本期福利费发生额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4.5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0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A.0B.157.75C.159.75D.185.50例题1答案:C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③•各项保险费支出规定范围及标准内的五险一金、财产保险费可扣除。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④•借款费用支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利息支出: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B.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某公司2010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万元。经某注册会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借用期限10个月,支付借款利息3.5万元。该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A.21B.26C.30D.33例题2答案:B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⑤•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某制药厂2009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转让技术使用权收入200万元,广告费支出600万元,业务宣传费40万元,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所得是多少?例题3广告费扣除限额=(3000+200)×15%=480(万元)广告费实际发生额=600+40=640(万元)超限额640-480=160(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160万元。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⑦•租赁费支出A.经营租赁:根据收益时间,均匀扣除;B.融资租赁:不得扣除,但可提取折旧;某贸易公司2008年3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租金1.2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1.5万元。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A.1.0万元B.1.2万元C.1.5万元D.2.7万元例题4.准予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⑧•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某纳税人2008年度营业外支出中捐赠支出45万元,其中10万元是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20万元是通过该纳税人的主管行政机关向灾区进行的捐赠,15万元是该纳税人直接向某中学进行的捐赠。该纳税人当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假设无其他调整项目,计算该纳税人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限额、准予扣除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例题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赞助支出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7)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5.禁止扣除项目: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亏损弥补6.亏损弥补某企业第1年至第10年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单位:万元)如下表,计算该企业每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例题年度12345678910应税所得90-60-80-305010303080120任务1-3: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某企业2009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8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1万元;当年各项支出总计为3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罚款支出4万元,其他项目不作调整。试计算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例题解析:(1)企业会计利润=4000+8+11-3600=419万元(2)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23×60%=13.8(万元)4000×5‰=20(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23-13.8=9.2(万元)(3)罚款支出4万元不准扣除;(4)国债利息收入不计税;(5)应纳税所得额=419+9.2+4-11=421.2(万元)(6)应纳所得税额=421.2×25%=105.3(万元)例题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2)销售成本11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5)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不需调整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29-150×16.5%=4.25(万元)(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抵免限额:按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抵免时限:5年抵免规则:分国不分项亏损弥补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要求:计算该企业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例题(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0+50+30)×25%=45(万元)(2)A、B两国的扣除限额: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30)]=12.5(万元)B国扣除限额=45×[30÷(100+50+30)]=7.5(万元)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l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高于扣除限额7.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3)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45-10-7.5=27.5(万元)任务2: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业务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