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八进出口税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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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实务经济管理学院左锋Tel.:13798966485696485Email:woody378@qq.comguomao1688@163.comQQ:496247612项目八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交纳【学习目的】理解进出口环节有关税费的含义、种类和征收范围;掌握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原则;理解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确定原则和方法。【技能要求】能够计算进出口环节的税费,能够应用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计征标准进出口税费关税进出口税费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滞报金、滞纳金完税价格×税率=关税税额成交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商品归类见编码课原产地规则税率的适用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子项目一进出口税费概述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以及滞纳金和滞报金等税费。依法征收税费是海关的基本任务之一。一、关税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收。其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一)进口关税1.进口关税的含义进口关税是一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进口关税是执行国家关税保护政策,限制外国商品进入的主要手段,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2.进口关税的种类(1)按征收方式划分,进口关税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公式: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的关税。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例如重量、数量、容量等)。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原油、啤酒、胶卷、冻鸡复合税: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滑准税※当商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目的是使该种商品国内市场价格保持稳定。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5201.0000),实行6%-40%的滑准税。(2)从征收的主次程度来看,进口关税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进口正税:按海关税则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进口税。进口附加税:一般具有临时性,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等。(二)出口关税出口关税是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征收出口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为限制、调控某些商品过度削价竞销、无序出口,特别是防止国内供应紧俏的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无序出口。我国目前征收的出口关税都是以从价税形式计征。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关税=FOB/(1+出口关税税率)二、进口环节税进口货物和物品在办理海关手续放行后,进入国内市场流通,与国内货物同等对待,所以应缴纳应征的国内税。进口货物和物品的一些国内税依法由海关在进口环节征收。目前,由海关征收的进口环节税主要有增值税和消费税。(一)增值税1、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税、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都无权擅自决定增值税的减免。2、基本税率为17%,按13%征收增值税的商品有:①粮食、实用植物油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注意:石油、汽油、柴油不包括在内)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增值税的组成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4、进口货物由纳税义务人(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缴纳期限与关税相同,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多选:对应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其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包括:()A、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B、进口货物关税税额C、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D、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二)消费税1、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海关征收。2、目前,我国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商品大体分为:(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例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例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3)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等。3、计算公式:(1)按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2)按从量定额增收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3)按从价从量定率、定额征收: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三、船舶吨税(一)概念船舶吨税是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港口行驶和停靠,使用了我国的港口和助航设备,应缴纳一定的税费,即船舶吨税。船舶吨税由交通部管理,但由海关代征。凡征收了船舶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对已经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船舶吨税。(二)征收范围船舶吨税的征收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国籍船舶。四、滞纳金和滞报金(一)滞纳金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税款的,由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滞纳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滞纳金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二)滞报金滞报金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除另有规定外,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滞报金起征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予计征。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应征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子项目二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估价方法:当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能按照成交价格确定时,海关应当依次使用相应的方法估定完税价格,依次使用的正确顺序是:A.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B.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C.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D.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子项目二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海关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有六种估价方法: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计算价格估价方法和合理方法。这六种估价方法必须依次使用,即只有在不能使用前一种估价方法的情况下,才可以顺延使用其他估价方法。(一)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第一种估价方法,它建立在进口货物实际发票或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在海关估价实践中使用率最高。1.成交价格的定义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2.成交价格的条件成交价格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否则不能适用:(1)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权不受限制;(2)进口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的影响;(3)卖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买方销售、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然有收益但是能够按照规定做出调整;(4)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例:经海关调查认定买卖双方有特殊经济关系的,海关拒绝接受进口人的申报价格。3.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计入因素(也叫计入项目):(1)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①除购货佣金(买方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而销售佣金(卖方佣金)要计入完税价格②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③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2)可按适当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的方式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①进口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②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③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④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3)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②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4)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者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费用或者价值的客观量化数据资料。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的,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列明的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扣减因素。扣减因素即价格调整因素的减项,(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3)卖方给买方的正常商业回扣,因货物数量、品质等原因造成索赔的赔偿金,进口关税和国内税。上述费用扣除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是其能与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相区分,否则不能扣除。(单选题)在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下列哪一项费用或价值不应计入()。A、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B、作为销售条件,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C、厂房、机械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等费用D、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中获得的收益某工厂从美国某企业购买了一批机械设备,成交条件为CIF广州,该批货物的发票列示如下:机械设备USD500,000,运保费USD5,000,卖方佣金USD25,000,培训费USD2,000,设备调试费USD2,000。该批货物向海关申报的总价应是()。A.USD527,000B.USD530,000C.USD532,000D、USD552,000解释:向海关申报总价也即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因此包括成交价格,再加上境外的运费、保险费。本题目中,计入项目包括:卖方佣金。培训费和调试费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中。完税价格=机械设备+卖方佣金+运、保费=500,000+USD25,000+USD5,000=530,000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从美国进口了一台电梯,发票列明如下:成交价格为CIF珠海USD100,000,电梯进口后的安装、调试费USD4,000。经海关审查上述成交价格属实,且安装、调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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