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集团职能部门总经理室议事规则为了进一步贯彻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两项任务,更好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集团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室一班人的队伍建设,在工程建设中做到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从而发挥每一位管理者的积极性。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定项目公司、集团职能部门总经理室议事规则,请遵照执行。一、总经理室议事原则:1、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司主要工作及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总经理室集体讨论决定,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议。2、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可以《公司文件》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发布执行。对外报送的重要公司文件应经董事长签署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3、总经理办公会议必须定期召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应事先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向会议说明。4、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全体总经理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可以扩大到部门经理。总经理室办公会议应报请董事长参加。二、总经理室议事主要事项:1、制定贯彻落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事项,如参与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施工队伍选择、供货商选择、大额采购、销售方案、规划设计、规划变更、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房屋装修方案等。3、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或撤销;4、制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5、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聘任或解聘部门经理、副经理;6、发生重大事故的检查处理,先进人员的评选及违规人员的处置;7、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的分配方案;8、严格遵守和执行集团关于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规定,特别是各项目公司、集团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大额度资金用款”申报制度;9、讨论决定公司日常经费支出的预算,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分摊的比例及重大支出(工资除外)单项10万以上,超预算部分应报集团财务室备案;10、上述事项必须经总经理室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报公司董事会或集团审批备案。三、总经理室议事决定的检查落实和资料归档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有关决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承办,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集团职能部门对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作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