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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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门诊部实际工作需要,为科学规范我部医疗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特成立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邢培清副主任委员:石鹤峰盛卫星王伟刘翠华朱宇芳委员:王雷超谢阳寇金英毛立东林琳范永省李春亚李国祥苏建民王超李莉杨咸勤李世林单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世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单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为:张烨、海丽萍、赵志勇。二、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建立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二)组织制定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医疗器械设备临床安全管理工作。(三)负责拟购医疗器械设备和耗材的论证、技术评估和具体采购工作。负责门诊部拟购入新型医疗器械设备或新增项目耗材和试剂的审核、调研和把关。(四)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的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范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制定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的应急备用方案。(五)加强对门诊部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三、工作制度(一)日常工作由药械科负责,医政科负责协调,坚持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相关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临时随机召开,研究、论证有关医疗器械设备和新增项目耗材与试剂,并形成会议纪要。(二)要求设备委员会办公室成员秉公履职,清正廉洁,严禁接受供货方任何形式好处费。如有违犯,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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