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专题讲座1招标投标的起源市场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买方卖方结果:交易可能产生不公平买方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信息不对称解决方案:1)买方构建一个充分竞争的交易环境,迫使卖方为赢得合同而相互竞争——招投标产生2)买方借助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弥补自身信息劣势——中介咨询机构的产生1招标投标的起源招标、投标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它是作为一种“公共采购”或“集中采购”的手段出现的,由于公共采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为保证公共采购活动的合理、有效、采购资金的充分利用,招标投标制度便应运而生。2招标投标法律框架体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6-29】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4-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5-1】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7-1】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10-1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6-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3-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6-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1-1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6-12-30】3招标投标法简介《招标投标法》共六章,六十八条。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强制招标的范围,以及招标投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至四章根据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程序和步骤,规定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各阶段的行为规则,第五章规定了违反上述规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上述几章构成了本法的实体内容;第六章为附则,规定了本法的例外适用情形以及生效日期。3招标投标法简介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高的透明度,实行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公开,即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开标、公开评标标准和程序、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公平原则,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公正原则,就是要求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做到一视同仁。3招标投标法简介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诚信”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投标当事人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通过自己的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不得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泄露标底、骗取中标等,都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3招标投标法简介招标投标法的主要法律制度: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招标投标的法律责任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职责分工4强制招标的范围(1)法律规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符合上述招标范围,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质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和单项设备材料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广告,招揽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形式一般对投标人的数量不予限制,故也称之为“无限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形式适用范围各国政府投资或融资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世界银行、国际性金融机构资金的建没工程项目国际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我国境内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没施建设工程项目及公共事业项目等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若干家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形式。由于投标人的数量是招标人确定的,有限制的,所以又其称之为“有限竞争性招标”。在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都只适用于私人投资建设的项目、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形式根据下列条件选择:该单位当前和过去的财务状况均良好并有较好的信誉;该单位近期内成功地承包过与招标工程类似的项目,有较丰富的经验;该单位的技术装备、劳动力素质、管理水平等均符合招标工程的要求;该单位在施工期内有足够力量承担招标工程的任务。5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5招标方式议标也称谈判(协商)招标或限制性招标,即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者。这一方式适用于工期紧,工程造价较低,专业性强,或军事保密工程。其最大优点在于节省时间,可以很快达到协议开展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邀请议标方式比价议标方式方案竞赛议标方式由于议标的中标者是通过谈判产生的,不便于公众监督,容易导致非法交易,因此,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未采用这种方式。5招标方式分段招标(两阶段招标)将招标文件分成技术标和商务标。在程序上先进行技术招标,而后进行商务招标。只有通过了技术标的投标商,才有资格进入商务标投标。也可让投标商将两个标一起投,只是在开标时先开技术标,待技术标通过后再开商务标,经综合评价后,选择较为理想的投标商。如果技术标未通过,商务标则不再开表评审,并将其商务标原封不动地退还投标商。此招标方式适用技术要求相当高项目。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6招标程序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成立招标组织机构招标申请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勘察现场招标预备会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建立评标组织评定标办法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召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定工程中标合同招标准备招标实施开标定标招标准备阶段(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①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②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③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④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⑤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两种组织形式①委托招标:指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②自行招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照法律的规定,实行自行招标的,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未经核准的招标人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招标。招标准备阶段(3)招标申请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凡招标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招标准备阶段(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不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应进行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单位需参照标准范本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而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只需编写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5)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应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同时也可通过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或互联网发布“资格预审通告”或“招标通告”。进行资格预审的,刊登“资格预审通告”。(6)资格预审《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实施阶段(7)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给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8)勘察现场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为便于投标单位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但应给招标单位留有解答时间。投标单位通过现场掌握现场施工条件,分析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例如: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施工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招标实施阶段(9)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作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10)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招标实施阶段(11)开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它主要内容。要点: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B、开标应当由投标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