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总则1.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本省境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1.0.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2.0.1建设工程Constructionproject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2.0.2招标代理Thetenderagent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简称招标代理。2.0.3招标代理机构Biddingagency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2.0.4招标代理项目组Thebidinvitationagencyprojectgroup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内容,为完成招标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工作组织。2.0.5招标代理专业人员Thebidinvitationagencyprofessionals具备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应专业水平和技术职称,能够按要求完成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在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2.0.6招标代理项目经理Thebidinvitationagencyprojectmanager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的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具有组织完成招标工作能力的招标代理项目组负责人。2.0.7招标规划Biddingplanning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按照经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制定相应的招标计划、实施方案等活动。2.0.8招标文件biddingdocuments告知潜在投标人招标项目的内容、范围和数量、投标资格条件、招标投标的程序规则、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评标的标准和方法、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3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信息的载体,是指导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以及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2.0.9投标文件Tenderdocuments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等。43基本规定3.0.1招标代理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3.0.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3.0.3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公正、独立地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恪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3.0.4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要求,编制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和签订中标合同。3.0.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3.0.6承担招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招标代理业务的质量负责。3.0.7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文件应按本规程要求备案存档。54招标代理合同4.1合同签订4.1.1招标代理机构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取得相应招标代理资格。4.1.2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代理,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得实施代理活动。4.1.3招标代理合同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4.2合同内容4.2.1招标代理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招标代理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3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代理项目所需的资料和时间要求;4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要求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内容;5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4.2.2合同中招标人的责任与义务还应包括:支付费用和报酬,因指示不当或擅自变更委托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4.2.3合同中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还应包括: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处理相关事宜,如实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因违反责任义务或越权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4.2.4双方对专用条款内容应充分协商,填写完整。4.3招标代理服务费4.3.1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和省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上下浮动比例应符合有关规定。4.3.2招标代理合同应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预付额度(比例)和支付时6间。4.3.3招标代理合同应明确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包括项目招标失败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75招标代理组织5.1组织形式与构成5.1.1招标代理机构应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合理设置专业岗位,细化项目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健全招标代理过程关键文件的审核审批制度。5.1.2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招标人委托后,应根据委托项目的内容和特点,组成不少于2名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的招标代理项目组,且应委派1名项目经理。5.1.3项目经理应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并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人员应由至少具备一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5.1.4招标项目在未完全结束时,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宜保持不变。5.2招标代理项目组要求5.2.1招标代理项目组应熟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练掌握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熟悉招标工程相关专业内容。5.2.2招标代理项目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做到整个招标活动合法有效。5.2.3招标代理项目组应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招标的整体策划和各环节安排。招标工作计划应科学周密。5.2.4招标代理项目组应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范围,就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主动与招标人及相关联的第三方(如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进行沟通。5.3质量控制5.3.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项目组应充分了解招标人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规划和实施方案。5.3.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文件、8工程量清单等重要文件,应实行项目经理复核、部门经理复核、质量控制部门复核三级复核制。5.3.3招标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应准确把握投标截止时间,在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按规定程序与办法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做好相关记录。96招标准备及规划6.1一般规定6.1.1招标准备及规划应包括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收集资料,招标规划等工作。6.1.2招标代理项目组应在充分掌握招标项目的建设意图、规模、建设环境条件、资金来源等基本信息基础上,针对招标项目特点进行详尽的招标准备及规划。6.2资料收集6.2.1招标代理项目组应收集下列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1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应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相关资料;2项目有关审批、核准或备案资料;3详细建设意图、投资性质、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投资规模等资料;4工程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以及周边环境资料;5其他与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专业技术文件和资料。6.2.2工程勘察招标除本规程第6.2.1条外还应收集下列资料:1初步勘察应包括下列资料::1)用地范围红线图、地形图;2)工程总平面布置图;3)主要建(构)筑物、重型设备等基本布局情况;4)技术经济标准、规范和规程等;2详细勘察除本条第1款资料外还应包括下列资料:1)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2)拟建建(构)筑物详细特性等;6.2.3工程设计招标除本规程第6.2.1条外还应收集下列资料:101用地范围红线图、地形图;2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3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适用于符合编制详细规划的建筑基地);4设计任务书或项目说明书;5技术经济标准、规范和规程等;6投资控制要求等。6.2.4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除本规程第6.2.1条外还应收集下列资料:1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文件;政府投资工程,需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2工程概算或投资估算;3工程总平面布置图;4建设场地地质资料、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5技术经济标准、规范和规程等。6.2.5工程施工招标除本规程第6.2.1条外还应收集下列资料:1工程施工图预算或设计概算;2建设场地地质资料、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3技术经济标准、规范和规程等;4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文字说明;5同期的人工、机械和材料市场价格;6同期有关设备、构配件、成品或半成品市场价格、运输、仓储等费用行情,施工设备租赁价格等。6.2.6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料收集应符合本规程第6.2.1条、第6.2.3条、第6.2.5条的要求。6.3招标规划6.3.1招标规划可对整个项目进行,也可按不同招标类型或不同招标阶段分别进行。6.3.2招标规划应根据工程规模、资金来源、生产效益、工期、设计条件、11现场条件、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批次划分及标段划分。6.3.3招标批次划分顺序宜为:勘察、设计招标,监理招标,路网及公共工程施工招标,主体施工招标,专项工程施工招标等。6.3.4招标标段划分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2项目管理模式;3工期与规模及资金;4招标人项目管理力量;5潜在投标人竞争格局;6工程技术关联性;7工程计量关联性;8工作界面的关联性。6.3.5对于大、中型工程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工程应编制招标规划书。6.3.6招标规划书是招标活动的技术纲领性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情况;2招标项目批次划分建议;3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建议;4招标方案。6.3.7招标方案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方式;2招标目标及计划;3招标程序;4招标代理范围、内容;5招标项目管理及人员配备;6招标项目实施建议、保证措施及风险分析;7需招标人配合的有关工作。6.3.8招标代理活动中,当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招标规划书。127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7.1一般规定7.1.1在招标必需的基础资料收集齐全、招标准备及规划完成后,编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应具备下列条件: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项目按规定已经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4有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1.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在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7.1.4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载明事项应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一致。7.1.5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公告进行备案管理的,招标公告发布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招标公告备案。7.2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编制7.2.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保证招标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以下内容做出简要规定或说明:1招标条件(包括项目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招标人名称、资金来源等);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投资估算价或13概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投标人资质及业绩、项目经理资格及业绩、是否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