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综合提升(七)一、党、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之间的联系1.中国共产党集中人民的意志,形成自己的主张和政策,然后通过全国人大的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国家的法律和决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2.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和决定,由国务院和其他国家机关贯彻执行;一般情况下,国务院根据党的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和做出的决定,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征求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最后由全国人大批准。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1.在国体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2.在政体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3.在政党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4.在民族关系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权益。5.在民主结构上,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城乡基层广大人民的直接民主权利。三、各政治主体对推动民族地区发展肩负的责任主体措施党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作用,提高执政能力,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统筹区域发展人大通过行使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和立法权,为民族地区人大发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督促相关国家机关落实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为民族地区发展建言献策公民(1)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和大民族主义,维护民族平等;(3)贯彻和遵守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