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实务案例分析及招标流程监督管理成功打工族学习交流论坛目录第一章: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第二章:目前招标存在的问题探讨第三章:招标流程监督管理第四章:实施条例新明确的概念第五章:其他采购方式目录3第一章: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4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1招标只是采购方式的一种1)采购具有经营管理及项目管理两个管理层面2)多因素不同权重的组合分值=∑AiNi3)投资人与执行人的分离导致企业采购需要规范的管理方法说明多个采购决策因素的确定采购的两个层面的管理多采购因素的权重确定企业采购与个人采购不同5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1、招标在国内的发展:三个发展阶段招标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招标是采购领域与国际接轨的产物招标投标法的确立空前扩大的法定招标的采购范围6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3号令: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范围及规模注意可以不招标情况7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法律2、国内招标政策的渊源: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80号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395号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311号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19号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119号文)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2号文)8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2、招标的特点1)改变以往“边采购边思考边提高”模式2)强调过程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3)变买卖双方博奕为投标人之间博奕解决信息不对称对买方议价的不利要点逻辑性强,易于管理法律性强追求低价效果明显限制不必要的超标采购9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3、招标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几个重点问题(以招投标法及27号令、13号令为主)10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招标的概念《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须经批准)。11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2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招标公告的要求招标公告的法律地位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发改委: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建设部:除发改委的媒介外,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商务部:中国国际招标网财政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的必须包含的内容:项目名称/审批状况/资金来源/招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招标项目规模/招标范围/标(包)段划分项目实施地点/时间,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售价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格预审还需要明确评审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13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投标的几个说明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投标:《招标投标法》14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开标现场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15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招标投标法》:16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27号令中对于开标现场审核投标文件的规定:第四十一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六)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八)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九)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17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第四十三条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废标处理,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第四十四条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最低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第四十五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有关评标中的注意事项27号令:18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废标的要求(1)13号令:第三十六条:在商务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废标,不再进行技术评标:(一)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逐页签字的;(三)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四)投标人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五)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六)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八)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19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废标的要求(2)13号令:第三十七条技术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废标:(一)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二)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三)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四)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20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重新招标的规定(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四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发改委27号令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作废标处理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对一部分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21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有关重新招标的规定(2)商务部13号令第六十六条在国际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一)经评标,没有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投标人;(二)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发生重大变更的;(三)当次招标被相应主管部门宣布无效的.第四十九条主管部门在受理质疑后,经核实,如评标过程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应当责成招标机构组织重新评标:(一)未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标的;(二)专家抽取或组成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三)招标机构对投标人质疑的内容无法提供充分解释和说明的;(四)其它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办法的行为。22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招标基础及招标特点几个主要时间要求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5个工作日投标人准备文件时间:20日澄清距离开标的时间:15日评标结果: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书面报告: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合同签定:中标通知书后30天23第二章目前招标主要存在的问题探讨目前招标主要存在的问题探讨24招标文件的编写原则,编写能力有待提高,招标“不浪费原则”是把双刃剑目前招标主要存在的问题探讨招标本身存在的矛盾因素-1低价中标高价中标相对低劣的产品凭借低价格中标完美低价和恶意低价完美低价=成本+最低要求利润+风险准备金风险